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4-043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19.57万元,主要系本集团确认期货持仓浮动盈亏所致; 2、应收账款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73.8%,主要系本集团工程应收款及子公司铭恒金属应收款账期未到所致; 3、预付款项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32.59%,主要系本集团电费预付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89.97%,主要系本集团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转出,利息收回所致; 5、其他应收款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56.04%,主要系本集团增加期货投资保证金所致; 6、存货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35.17%,主要系本集团增加产成品库存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37.96%,主要系本集团利用暂时闲余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项目到期赎回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34.12%,主要系本集团购入健峰企业管理咨询公司5年培训费用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42.82%,主要系子公司铭德铝业支付设备进度款所致; 10、应付账款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75.79%,主要系本集团采购应付款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管理费用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4.39%,主要系本集团本期将部分生产辅助部门费用调入管理费用及新增子公司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42.72%,主要系本集团确认的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67.62%,主要系本集团确认期货持仓浮动盈亏所致; 4、投资收益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5.17%,主要系本集团确认期货投资平仓盈亏所致; 5、营业外收入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4.6%,主要系本集团上期收到政府扶助资金所致; 6、净利润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3.63%,主要系本集团本期建筑型材销量有所下降,利息收入较上年减少,子公司铭恒金属投产初期效益未体现及人工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7.6%,主要系本集团建筑型材销量有所下降,利息收入较上年减少,子公司铭恒金属投产初期效益未体现及人工费等费用增加造成本期营利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0.28%,主要系本集团本期新厂项目投入支出减少及银行保本型理财项目到期赎回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1.7%,主要系本集团上期取消股权激励、退回股权激励认购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1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整体搬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51),为配合城市建设,拟将公司位于相城区阳澄湖中路31号的老厂区(约310亩)整体搬迁至相城区黄埭镇西塘街路以西、太东路以南区域,具体搬迁补偿协议待调查评估再行协商签订。 目前公司管理层正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就公司老厂区搬迁补偿事宜进行深入沟通,争取在近期能够与政府部门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并签署补偿协议书。 2、报告期内,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年产 5 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可全面投入正式运行。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董事长:_________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