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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加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为满足通过天天基金渠道进行基金理财的投资者的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10月24日起,调整部分代销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优惠费率,适用基金如下: 一、本次费率优惠调整适用基金
注:天天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 二、费率优惠 1、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4年10月24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以非现场方式通过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 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若投资者在天天基金网通过活期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用优惠至0.3%,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3%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若投资者在天天基金网通过银行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重要提示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支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 3C座9楼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当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将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9.93%。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0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4年10月24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0月27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14年10月28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4年10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当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将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8.28%。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0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4年10月24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0月27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14年10月28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4年10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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