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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56TitlePh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经2014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4月4日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4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的公司债券,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2014年9月,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

  (二)经2014年6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7月16日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发行4亿元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置换银行贷款。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杨光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55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4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水分公司的议案》

  为有效解决中心城区生态环境用水短缺问题,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实施公司“一主多元”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推动水务业务做强做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设立中水分公司,具体负责中水服务的提供、中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进行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扩能改造的议案》

  随着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按照成都市关于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精神以及对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排放量增长的预测,同意对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进行扩能改造。其中成都市第三、五、八污水处理厂每厂分别扩建1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第四污水厂扩建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合计扩建3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预计总投资额约为11亿元,改造时间1年。

  扩能改造工程,将在不停产,不增加污水厂占地的情况下进行。改造后,主要污染物指标将从一级A标提升至地表水Ⅳ类标准。扩能改造的投资收益通过污水处理服务费来体现。扩能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实际投资及增加的运行成本,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予以重新核定。扩能完成后的各污水处理厂延续执行成都市政府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签署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条款,核价方式、公式等不变。污水处理服务费覆盖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合理成本+税金和(或)法定规费+合理利润,保证公司10%的投资回报率,每三年调整一次。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进行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扩能改造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的议案》

  根据成都市总体规划和环境治理的需要以及成都市政府第四次重大投资项目联席会会议决议,为实施公司“一主多元”发展战略,同意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

  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6703.12万元。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垃圾量约为50万吨,预计年均上网电量17815万度。暂时按照3台500(t/d)的机械炉排炉,2台15兆瓦的发电机组的配置考虑。预计3年建成(前期工作1年,工程建设期2年)。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57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进行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扩能改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随着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按照成都市关于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精神以及对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排放量增长的预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进行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扩能改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二、三、四、五、八及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均已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未来,随着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急需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能。本次公司拟对成都市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进行扩能改造,第三、五、八厂每厂分别扩建1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第四污水厂扩建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合计扩建3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预计总投资额约为11亿元,改造时间1年。

  (二)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实施扩能改造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根据水务部门的预测,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污水量从明年起将超过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到2020年六个厂服务区域污水量约为200万立方米/日,需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日。因此,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能不仅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目前,上述六个厂中,第三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B标排放标准,其余各厂均执行一级A标排放标准,为促进黄龙溪出境断面水质的改善,进一步降低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在对污水厂进行扩能的同时,需尽可能提升出水水质质量。

  三、扩能改造方案

  第三、五、八污水处理厂每厂分别扩建1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第四污水厂扩建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合计扩建3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预计总投资额约为11亿元,改造时间1年。

  考虑实施扩能改造工程的紧迫性、征地拆迁花费时间的不确定性、污水处理的连续性以及提高出水水质标准的需求,经过对国际国内多种污水处理工艺的比较,拟采用“多相组合膜生物反应器技术(MP-MBR)”对三、四、五、八厂进行扩能改造。运用MP-MBR工艺实施扩能改造工程,可不增加污水厂占地,同时还可实现不停产的目标,主要污染物指标也可以从一级A标提升至地表水Ⅳ类标准。

  四、预计总投资及投资收益

  本次扩能改造工程预计总投资额约为1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融资相结合。扩能改造工程投资收益通过污水处理服务费来体现,扩能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实际投资及增加的运行成本,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予以重新核定。扩能完成后的各污水处理厂延续执行成都市政府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签署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条款,核价方式、公式等不变。污水处理服务费覆盖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合理成本+税金和(或)法定规费+合理利润,保证公司10%的投资回报率,每三年调整一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扩能改造工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污水处理出水标准,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

  (二)本次扩能改造将有利于公司实现污水处理的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58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

  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市总体规划和环境治理的需要以及成都市政府第四次重大投资项目联席会会议决议,为实施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一主多元”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根据项目建议书,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6703.12万元。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垃圾量约为50万吨,预计年均上网电量17815万度。

  (二)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选址、规模及建设期

  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拟选址于彭州市隆丰镇大宝村和桂花镇一笼村交接处,占地面积约为110亩。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垃圾量约为50万吨,预计年均上网电量17815万度。暂时按照3台500(t/d)的机械炉排炉,2台15兆瓦的发电机组的配置考虑。预计3年建成(前期工作1年,工程建设期2年)。

  (二)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6703.12万元。

  (三)项目实施主体

  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三、 项目投资必要性

  (一)随着生活垃圾量的不断增长,需要实行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

  成都市三圈层都江堰市-彭州市片区原来较粗放的垃圾处理方式已不能满足城市环境现代化的需要。三圈层现有的一些小型垃圾焚烧设施,不能满足垃圾处理“三化”要求,也显著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而建设大型集中焚烧发电设施,可以有效利用余热和废渣,是现阶段“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建设彭州市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是落实国家《“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具体措施,是对成都市三圈层都江堰市-彭州市片区不断增长的生活垃圾量实行科学、有效处理的需要。

  (二)都江堰、彭州两市垃圾填埋场剩余使用年限较短,需实现“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的垃圾处理。

  都江堰市、彭州市垃圾填埋场剩余使用年限仅2年和4年。从全域成都的理念出发,将两市以及郫县等地垃圾集中处置,实现“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四、项目投资收益情况

  根据项目建议书,总投资估算为86703.12万元。总收入 = 售电收入 + 垃圾处理费补贴。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执行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下同);超出部分电价为0.4487元。项目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7.5%,投资回收期11.8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与融资相结合。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事项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环保业务发展,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有利于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提升及盈利增长。

  (二)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一主多元”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深化公司“以水务产业为基石,新兴环保产业共同发展”的产业布局。

  六、其他

  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将签订正式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公司将根据上述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以及后续各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59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4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学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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