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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4-078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4-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期间以其公司发放的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1、购买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黄大文先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总工程师吴景华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华清先生、监事查春霞女士。 2、购买目的: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购买人以其激励基金和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3、购买方式:通过二级市场竞价购入。 4、购买股份数量及比例: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公司上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共计407,9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559,623,953股的0.07%。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购买人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未买卖公司股票。 5、本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购买的股票将按有关规定及其个人承诺进行锁定。 6、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本次购买的公司股票在后续第一年内,不通过任何市场方式减持股票,第二年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其持有部分的50%,第三年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剩余的50%。 (2)除遵守前述规定外,本人同时还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得将本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等。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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