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3版) 1、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丙方”或“长高集团”)与浙江亚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亚丁投资”)、杭州鼎聚芥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乙方”或“杭州鼎聚”)、李宁川、姜桂兰 、陈峰共同签署了《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 (1)公司以人民币4,740万元受让亚丁投资、杭州鼎聚持有的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特”)股权合计400万股,其中,亚丁投资向公司转让350万股,价格为12元/股,杭州鼎聚向公司转让50万股,价格为10.8元/股。 (2)同时,公司向杭州富特新增出资1,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2元/股,长高集团由此获得杭州富特83.33万元股权。 (3)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杭州富特483.33万元股权,占其出资总额的44.62%。 2、2014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扩股的议案》。 3、本议案不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全称: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拱墅区祥符镇孔家埭村160、161 号1 幢2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8 月10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智能充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子产品的生产。一般经营项目: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机电系统、储能机电系统、监控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本次股权转让前,杭州富特股权结构如下: ■ 3、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杭州富特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一期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金额单位:元) ■ ■ 是否经审计:2013年经审计;2014年1-9月未经审计。 根据杭州富特提供的财务报表,截至2014 年9月30 日,杭州富特的所有者权益为14,747,314.95元,不存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根据杭州富特2014年预计的净利润情况,综合考虑杭州富特在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智能均衡充电机(充电桩)等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以及杭州富特原股东对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利润的承诺,转让各方以15倍市盈率为依据协商定价。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将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富特科技进行审计。 三、协议签订对方的基本情况 1、李宁川 住址为杭州市西湖区阳光地带花园东区7 幢1 单元 2、姜桂兰 住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门街道小南路国盛大楼4 幢 3、浙江亚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00000000079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峰 注册资本:7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号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成立日期:2007 年6 月29 日 4、杭州鼎聚芥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杭州鼎聚芥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当前状态:存续 注册号:33010000015350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 号5 楼512 室 成立日期:2011 年6 月13 日 本次交易对方均为长高集团非关联方,与长高集团及长高集团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价格及增资: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亚丁投资向受让方转让350万股,价格为12元/股,杭州鼎聚向受让方转让50万股,价格为10.8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740万元,但是在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未实现的情形下,转让价格将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进行调整。同时,长高集团向杭州富特新增出资1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2元/股,长高集团由此获得杭州富特83.33万元股权。 长高集团以现金方式受让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同时,以现金方式向杭州富特进行增资。 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完成后,长高集团将持有杭州富特483.33万元股权,占其出资总额的44.62%。 (二)先决条件 杭州富特转让方及原股东保证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相关陈述与保证及此前向长高集团提供的全部文件仍然真实、准确及完整,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致使本次交易被取消的重大不利事件,或者任何已对或将对杭州富特、长高集团及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者任何同意杭州富特其他增资、重大资产购买或处置、将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对第三方提供担保、利润分配、重大融资或其他可能导致杭州富特财务、业务、管理及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尚需要得到杭州富特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通过、以及原股东已做出书面的不可撤销的放弃其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优先受让权和共同出售权(如有)及本次增资过程中的优先认购权的声明。 (三)交易程序: 股权交割:亚丁投资和杭州鼎聚向受让方发出关于缴纳股权转让价款的书面缴款通知后,受让方一次性将股权转让价款划入指定的账户。亚丁投资、杭州鼎聚和原股东应在受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增资:原股东代表杭州富特向增资方发出关于缴纳增资价款的书面缴款通知后,增资方一次性将增资价款划入指定的账户。原股东代表杭州富特聘请验资机构,在增资价款到达指定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资手续并取得验资报告。原股东应在验资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董事会、总经理议事规则 本次收购完成后,杭州富特设董事5名,其中长高集团应有权委派3名董事,并且董事长由长高集团委派的人选担任。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行使职权。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各项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票通过。 杭州富特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充分行使职权。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由原股东李宁川担任,长高集团可向杭州富特派出财务负责人。 杭州富特应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长高集团要求的会计政策。 (五)投资约定 除另有约定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长高集团享有以下权利,各方亦采取或将采取一切合理及必要的法律行动确保实现以下权利: 1、业绩承诺与补偿 转让方亚丁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峰、原股东共同及分别承诺,杭州富特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1,200万元、1,560万元、2,028万元。 就陈峰而言,如业绩承诺期间杭州富特的累计净利润没有达到上述承诺,则陈峰将优先以其通过长高集团非公开发行获得的长高集团股份对长高集团进行补偿,如果无法以股份补偿的,应该以现金对长高集团进行补偿。 就原股东李宁川和姜桂兰而言,如果业绩承诺期间杭州富特的累计净利润没有达到上述承诺值的90%即4309.2万元,则原股东李宁川和姜桂兰需对长高集团进行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或现金和股权混合补偿。如果杭州富特2015年、2016年、2017年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过5266.8万元(1200万元+1560万元+2028万元的110%),则超过5266.8万元以上的净利润的20%作为杭州富特管理团队的业绩奖励。 2、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富特若进行增资,同等价格条件下长高集团按其持有的出资比例享有优先认购权。原股东如果选择不行使其优先认购权,则长高集团有权就其放弃部分行使优先认购权。 3、优先及共同出售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原股东在5年之内出售其所持杭州富特股权必须确保相关购买人同意以同等条件购买长高集团持有的股权。长高集团有权选择是否出售以及按照其持股相对比例与原股东共同出售。如果原股东出让股权的意图在于退出杭州富特目前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则长高集团有权但无义务按同等条件出售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如果拟受让方以任何方式拒绝从行使共同出售权的长高集团处购买股权,则原股东不得向拟受让方出售任何股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近年来,面对全球气候变暖,传统能源供需失衡的严峻局势,世界各国纷纷加大对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开发与利用的力度。新能源汽车作为发展可替代能源,建设可持续发展低碳社会的重要一环,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也已正式将新能源汽车列入七大战略性产业之一。 自2014年7月以来,国家相关部门连续发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等多个新能源车政策,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的推出,不仅有利于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大大促进其上下游产业的发展。 杭州富特主要从事动力电池智能充电装置、电池管理系统(BMS)和智能均衡装置的研制、生产,主要产品包括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智能均衡充电机(充电桩)、车载DCDC转换器、动力电池均衡维护设备等,客户覆盖国内多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 2、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对杭州富特工商信息的查询以及杭州富特、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不限于承诺、工商调档等),亚丁投资、杭州鼎聚持有杭州富特的股权未进行质押、抵押及设置其他限制性条款,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均具有履行协议规定转让杭州富特股权的能力。 3、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立足于高压开关主业的同时积极探寻符合当前政策的新型产业,本次收购杭州富特标志着公司开始涉足新能源汽车行业,符合国家发展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表示公司开始迈出外延式发展的重要步伐,同时也是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的良好契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2)本次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杭州富特44.62%的股权,杭州富特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转让方亚丁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峰、原股东共同及分别对杭州富特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1,200万元、1,560万元、2,028万元的业绩承诺,如业绩实现承诺,将对公司2015-2017年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资金来源:本次收购股权及增资扩股所需资金将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七、存在的风险 如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支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9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了《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大道西侧望城段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3日 6、出席对象: (1)2014年11月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7、会议地点:长沙市金星大道西侧望城段长高集团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 (2)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议案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认股协议>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此次股东大会对议案二进行表决时,将对其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除议案四外,本次股东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一至八做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一至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长沙市金星大道西侧望城段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证券处 邮 编:410219 电话、传真号码:0731-885850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 “362452”。 2、投票简称:“长高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长高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 ,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3)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 “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 “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处 联 系 人:彭林 联系电话:0731-8858500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和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0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集团”或“公司” )于2014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长高集团拟向马孝武、马晓、廖俊德、林林、陈峰、上海华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南华实资本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计七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4,900万股股票,每股价格10.97元。 2、上海华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沅投资”)拟认购长高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1,82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其直接持有及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为1,82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7%。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结果。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夯实基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173号1001-1007室101Q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邦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安黎明)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 华沅投资的合伙人: ■ 华沅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长高集团的总股本为261,230,200股,上海华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持有长高集团股份。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后股本将增加4,900万股,华沅投资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1,82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华沅投资将持有长高集团股份1,8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87%。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华沅投资已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相关要求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华沅投资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