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建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1日 3.2 项目概括一览表 单位:平方米
注:2014年9月11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分别受让上海歌斐鸿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歌斐鸿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自持有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20%的股权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目前工商登记正在办理中。 3.2.1 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
3.2.2 公司房地产出租情况
3.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解散武汉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嵊州卧龙绿都置业有限公司两个子公司的议案。目前,上述两家子公司均已注销完毕。 (2)2013 年8月23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等议案。截止2014年9月25日,公司已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票面利率为9.07%。 (3)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解散上虞市卧龙天香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目前,天香西园注销工作正在办理中。 (4) 报告期内,公司以650万元收购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的少数股权,已经完成工商登记。 (5)截止2014年6月19日,王建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23,819,6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8%。减持后,王建乔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同时,王建乔将持有的公司股份放弃表决权后,王建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已经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6)2014年9月11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收储全资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目前,全资子公司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已经签署相关补偿协议,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已收到土地补偿款2.192亿元。 (7)2014年9月11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目前工商登记正在办理中。 (8)截至2014年9月30日,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0%。 3.4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 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6.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1.45亿元,从“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转出计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科目, 其中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1.11%股权)、昆山歌斐鸿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股权)、上海歌斐鸿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9.78%股权)、上海歌斐鸿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8.74%股权)。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4—039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1日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郭晓雄、杜秋龙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居聪、邵娴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4—040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郭晓雄先生、杜秋龙先生因公出差对本次会议议案采用通讯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成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4-04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4—041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4 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个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2014 年 10 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4—042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体引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