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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4-089TitlePh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张利萍董事因公出差顾斌

公司负责人徐金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98,953,051.93795,685,851.4925.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36,393,988.60548,329,093.2252.54%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99,167,919.2118.37%514,394,349.8417.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118,996.9513.13%50,508,436.28-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0,151,342.739.97%44,222,426.03-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625,360.06-37.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5.26%0.43-18.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5.26%0.43-18.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1.18%5.47%-3.9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34,825.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230,3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907,388.0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72,270.56 
减:所得税影响额1,226,269.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62,852.48 
合计6,286,010.2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661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徐金富境内自然人44.68%53,802,13653,802,136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30%10,000,00010,000,000质押10,000,000
冻结10,000,000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53%4,255,7654,255,765  
林飞境内自然人2.45%2,953,8282,953,828  
李兴华境内自然人2.38%2,862,4282,862,428  
徐金林境内自然人2.34%2,816,7282,816,728  
吴镇南境内自然人2.11%2,542,2002,542,2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国有法人1.63%1,959,8351,959,835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4%1,852,2040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5%1,510,299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52,204人民币普通股1,852,204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510,299人民币普通股1,510,299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97,047人民币普通股1,097,047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842,529人民币普通股842,529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0,036人民币普通股500,03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499,975人民币普通股499,9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97,003人民币普通股497,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40,654人民币普通股440,65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05,689人民币普通股405,689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6,472人民币普通股396,47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徐金富与徐金林为兄弟关系,林飞为徐金富配偶之妹的配偶,除此之外,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全体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2.54万元,较去年同期数减少38%,主要是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19806.57万元,较期初增加43%,主要是锂离子电池材料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上升及电池材料行业信用期限较长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8399.96万元,较期初增加523%,主要是委托理财的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177.19万元,较期初减少98%,主要是偿还贷款所致。

5.其他应付款1159.44万元,较期初增加78%,主要是质保金增加所致。

6.股本12041.32万元,较期初增加22%,主要是发行新股所致。

7.资本公积40677.32万元,较期初增加135%,主要是发行新股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情况:

1、2014年9月11日,公司股票临时停牌。

2、2014年9月12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3、2014年9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4、2014年9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的公告》。

5、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与相关股权转让方签订附条件生效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投资建设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十四项议案。

6、2014年9月30日,公司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年09月12日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2014-070)
公司发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14年09月18日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编号:2014-073)
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的公告2014年09月25日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的公告》(编号:2014-075)
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公告2014年09月30日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编号:2014-077)、《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编号:2014-078)、《关于拟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编号:2014-079)、《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海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晏荦、张艳、刘文增、乐丽华关于购买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使用的资金金额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使用不少于4,000万元。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013年12月18日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截至季报公告日,未触发承诺履行条件
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2013年12月18日上市后长期有效截至季报公告日,未触发承诺履行条件
徐金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承诺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①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承诺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承诺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三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承诺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②承诺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③承诺人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④如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承诺人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⑤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承诺人将利用其董事长及控股股东的身份,促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4亿股以上,并在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上投赞成票。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2013年12月18日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截至季报公告日,未触发承诺履行条件
徐金富关于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的承诺:(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2013年12月18日上市之日起五年内截至季报公告日,该项承诺处于承诺期内,正在履行。
徐金富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2013年12月18日上市之日起五年内截至季报公告日,未触发承诺履行条件
徐金富承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承诺,未履行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若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13年12月18日上市后长期有效截至季报公告日,未触发承诺履行条件
徐金富关于招股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承诺人将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公开发售的股份。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人公开发售的股份。承诺人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购回,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购回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2013年12月18日上市后长期有效截至季报公告日,未触发承诺履行条件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2013年12月18日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截至季报公告日,该项承诺处于承诺期内,正在履行。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持股意向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个月内,承诺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承诺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8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承诺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2)若承诺人未履行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13年12月18日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截至季报公告日,未触发承诺履行条件。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徐金富截至该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承诺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承诺人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企业以外的其他子企业(以下称“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承诺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承诺人其他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无论是由承诺人或承诺人其他子企业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承诺人或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尽快提供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公司可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生产权;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承诺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将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承诺人确认该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承诺人确认该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该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该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及自承诺人不再为公司股东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2013年12月18日长期截至季报公告日,该项承诺处于承诺期内,正在履行,履行效果良好
徐金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守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天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4)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承诺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2013年12月18日长期截至季报公告日,该项承诺处于承诺期内,正在履行,履行效果良好
徐金富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规范缴纳的承诺:如日后公司因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补缴相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此导致其他损失,承诺人将承担该等补缴责任或损失。2013年12月18日长期截至季报公告日,未触发承诺履行条件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5.00%-5.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6,0997,726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8,13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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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专项资金的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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