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7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专项资金的公告 2014-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境环保厅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 [2013]63号),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雨湖区政府")的锰矿地区重金属污染水体处理工程获得2,000万元专项资金,雨湖区政府将该项目全权委托本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6日、2014年9月3日发布《关于收到政府专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2014-070)。 近日,公司收到第三笔上述专项资金1,000万元。根据《新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资金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上述项目完工后,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期确认,上述资金的取得对公司当期的业绩影响不大。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