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2014年1月,因公司发生了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因此,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的2013年比较基数有所增长。
公司负责人张恭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孝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慧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2,788,558,645.87 | 2,468,827,442.74 | 2,521,086,918.27 | 10.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40,314,833.71 | 2,247,523,196.07 | 2,294,952,609.90 | 6.3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505,907,874.95 | 70.50% | 1,314,992,165.82 | 57.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1,624,420.77 | 63.29% | 381,724,457.65 | 50.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1,538,531.20 | 54.97% | 372,506,328.06 | 47.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22,885,451.80 | 0.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91 | 63.33% | 0.9543 | 5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791 | 63.33% | 0.9543 | 50.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0% | 上升2.31个百分点 | 15.78% | 上升4.37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717,037.7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部分公寓楼及土地使用权。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32,266.64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部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2,745.25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捐赠、行政罚款等收支。 |
小计 | 10,776,559.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58,429.51 | |
合计 | 9,218,129.5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750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张恭运 | 境内自然人 | 29.90% | 119,593,800 | 89,695,350 | | |
柳胜军 | 境内自然人 | 13.45% | 53,797,500 | 40,348,124 | | |
冯民堂 | 境内自然人 | 13.45% | 53,797,500 | 40,348,124 | | |
徐华兵 | 境内自然人 | 4.04% | 16,155,600 | 0 | | |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0% | 10,000,000 | 0 | | |
张光磊 | 境内自然人 | 1.61% | 6,423,600 | 4,817,700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4% | 3,749,082 | 0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5% | 3,406,434 | 0 | |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5% | 1,800,794 | 0 | | |
宫耀宇 | 境内自然人 | 0.41% | 1,623,900 | 1,217,925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张恭运 | 29,898,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98,450 |
徐华兵 | 16,15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55,600 |
柳胜军 | 13,449,3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49,376 |
冯民堂 | 13,449,3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49,376 |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749,08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9,082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3,406,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6,434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1,800,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794 |
张光磊 | 1,60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5,900 |
张友海 | 1,6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4,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公司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状况 | 期末余额 | 年初金额 | 同比增减 | 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341,014,030.99 | 611,153,206.30 | -44.20% | 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关联公司土地厂房用于模具扩产业务及购买大型燃气轮机缸体业务付现所致。 |
应收票据 | 300,097,722.00 | 212,955,197.39 | 40.92% | 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客户回款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
应收账款 | 484,925,974.55 | 325,970,262.05 | 48.76% | 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应收账款同步增长所致。 |
应收利息 | 1,542,750.01 | 5,888,509.70 | -73.80% | 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113,828.36 | 1,823,710.11 | 125.57%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部分应收、暂付款项。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180,000,000.00 | -100.00% | 主要是企业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
固定资产 | 813,496,600.42 | 529,170,189.94 | 53.73% | 主要是报告期内模具业务扩产购买关联方固定资产、外购通用设备及在建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无形资产 | 202,664,644.46 | 133,964,420.12 | 51.28% | 主要是公司模具业务扩产购买关联方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零星土地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090,208.90 | 6,214,339.39 | 30.19% | 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增加产生的可抵扣差异加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0,276,837.64 | 101,881,400.57 | 37.69% | 主要是预付购置设备款、基建项目等长期资产款项。 |
应付账款 | 104,566,450.91 | 67,233,048.96 | 55.53% | 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加大欠款及部分设备采购按合同未付款所致。 |
预收款项 | 148,037,439.02 | 70,334,430.86 | 110.48% | 主要是销售订单增加,国内外客户预收部分货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066,471.50 | 4,073,991.86 | -49.28% | 主要是偿还部分应付暂收款项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4,999.99 | 750,000.00 | -72.67% | 主要是企业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
股本 | 4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00%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1,079,946,583.49 | 818,222,125.84 | 31.99% | 主要是本期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6,493.19 | -252,292.92 | -77.61% | 主要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豪迈美国和GMS公司报表折算时汇率变动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 | 2,037,761.30 | -100.00% | 主要是报告期内发生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
经营成果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同比增减 | 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1,314,992,165.82 | 837,198,428.11 | 57.07% | 主要原因为公司主导产品模具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铸锻产品、硫化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项目等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也有所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734,921,012.83 | 466,754,826.76 | 57.45% | 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
销售费用 | 27,192,526.12 | 17,647,521.24 | 54.09% | 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长,售后报务费、出口运费及境外佣金同比增长所致。 |
管理费用 | 91,725,546.04 | 53,063,246.43 | 72.86% | 主要原因是公司向来注重产品研发,研发投入持续加大及公司规模扩大导致相关管理支出加大。 |
财务费用 | -2,685,139.23 | -5,708,425.13 | -52.96% | 主要是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减少利息收入相应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2,829,143.85 | 512,790.99 | 2401.83% | 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3,804,168.28 | 1,327,572.02 | 939.8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部分公寓楼及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收益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027,609.18 | 588,567.62 | 414.40% | 主要为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70,978,081.16 | 44,511,829.99 | 59.46% | 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利润总额上升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1,724,457.65 | 253,883,393.35 | 50.35% | 主要是销售收入的增长带来净利润的增长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恭运及公司董监高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恭运、冯民堂、张岩、单既强、魏效辉、柳胜军、张伟、宫耀宇、王晓东承诺: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2、公司控股股东张恭运已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目前未在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任职;亦未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本人承诺在未来的时间里,本人不在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任职,亦不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本人承诺在未来的时间里,若本人在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任职或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则所得利益全部收归股份公司所有。”3、公司控股股东张恭运控制的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密市豪迈置业有限公司、豪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高密市同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及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山东豪迈气门嘴有限公司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目前未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业务;本公司承诺在未来的时间里,本公司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本公司承诺在未来的时间里,若本公司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则所得利益全部收归股份公司所有。” | 2011年06月28日 | 见承诺内容 | 报告期内,始终严格履行其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00% | 至 | 6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3,355.31 | 至 | 53,360.38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3,350.24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经营稳健,主营业务接单饱满,扩产达预期,释放产能;铸造项目发展势头良好,订单增多带来业绩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7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恭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晓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8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胜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任王晓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0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的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2日收到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冯民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民堂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冯民堂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冯民堂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恭运先生提名,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晓静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晓静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任职资格,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王晓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意聘任王晓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王晓静女士:
1988年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10年12月-2012年5月就职于公司人力资源部,2012年5月-2013年4月就职于公司办公室,2013年4月至今就职于证券部,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晓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王晓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2013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二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王晓静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6-2361002
传 真:0536-2361536
电子邮箱:himile_zqb@himile.com、2477960014@qq.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一号 证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