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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0TitlePh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梁健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新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386,183,538.642,299,814,268.70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90,592,278.941,161,401,376.792.51%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05,898,730.9014.53%863,440,786.093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968,246.096.44%35,271,843.34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058,438.6725.91%27,898,346.80-11.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821,077.7157.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39.52%0.0894.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39.52%0.0894.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6%0.02%3.00%0.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291,745.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33,60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23,738.88 
减:所得税影响额1,377,357.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64.72 
合计7,373,496.5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8,15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梁健锋境内自然人21.57%85,361,52064,021,140质押84,000,140
梁俊丰境内自然人17.73%70,168,73635,084,368质押9,200,000
刘安仁境内自然人2.81%11,111,100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74%6,900,000  
龙口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68%2,700,000  
王新胜境内自然人0.50%1,983,200  
黎建强境内自然人0.46%1,805,22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11号集合资金信托其他0.39%1,553,860  
马新玲境内自然人0.38%1,500,000  
王海春境内自然人0.38%1,5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梁俊丰35,084,368人民币普通股35,084,368
梁健锋21,340,380人民币普通股21,340,380
刘安仁11,111,100人民币普通股11,111,100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6,900,000人民币普通股6,900,000
龙口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00,000人民币普通股2,700,000
王新胜1,983,200人民币普通股1,983,200
黎建强1,805,222人民币普通股1,805,22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11号集合资金信托1,553,860人民币普通股1,553,860
王海春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
马新玲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梁俊丰和梁健锋为兄弟关系,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胜为梁俊丰和梁健锋的妹夫。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刘安仁在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其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11,111,100股;公司股东黎建强在本报告期期末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其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1,805,222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27,614,769.7119,647,097.5440.55%主要系应收账款收回承兑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55,002,121.4837,468,277.0046.80%主要系预付工程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1,791,076.435,978,699.75-70.04%主要系定期存款减少,计提的利息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2,592,826.277,473,913.41-65.31%主要系减少应收惠州合正清理固定资产款所致
在建工程181,855,529.1699,613,411.2582.56%主要系增加研发中心及合正改造工程所致
无形资产99,235,461.36140,538,332.24-29.39%主要系出让土地所致
应付票据166,088,761.2793,387,643.8077.85%主要系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应交税费-1,591,496.41-4,692,971.8266.09%主要系进项税留抵额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417,658.54830,858.32-49.73%主要系计提利息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538,159.5721,194,094.4262.9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30,000,000.0055,467,085.00-45.91%主要系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268,661.46896,804.96-70.04%主要系计提应收利息减少,导致递延负债减少所致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863,440,786.09640,332,170.1234.84%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成本722,706,603.00525,508,382.0137.53%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销售费用30,511,609.2719,809,899.7054.02%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1,741,930.371,187,079.9146.74%主要系缴交税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28,872,016.6718,840,964.5353.24%主要系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及合并范围的变化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3,821,874.74-14,953,620.1174.44%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增加,同时减少存货跌价冲回所致
营业外收入11,436,435.302,580,504.57343.19%主要系母公司出让土地增值收入所致
营业外支出2,687,345.9036,379.337287.01%主要系母公司出让土地缴交增值税所致
所得税费用1,706,469.177,083,323.85-75.91%主要系利润减少,同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收到的税费返还31,074,971.19689,368.624407.74%主要系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713,061.4611,430,268.47387.42%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9,252,600.00____主要系出让土地收到的款项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000,000.00353,366,703.52-96.60%主要系减少定期存款收回所致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7,396,905.26107,000,000.00-74.40%主要系减少收购支付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557,786.093,500,289.072087.18%主要系增加应付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8月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4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182号),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4年08月09日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041号公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2014年09月23日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047号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梁俊丰、梁健锋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梁俊丰、梁健锋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超华科技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超华科技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否则,将赔偿由此给超华科技带来的一切损失。”2008年03月28日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长期正在履行
控股股东梁健锋公司控股股东梁健锋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012年05月18日2012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17日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二)未来三年内,如果公司达到现金分红条件,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在满足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未来三年,公司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为了满足公司转型所需资金,同时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现金分红权益,公司计划未来三年各期如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20%。(三)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四)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014年08月08日2014年至2016年正在履行

正在履行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承诺: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14年04月22日2014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1日正在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0.00%1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4,147.165,068.76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607.9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公司经营保持较好的稳定发展态势;

2、随着惠州合正技改完成,产能得到有效释放,对公司业绩给予较大补充。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健锋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4-04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10:00在深圳和梅州两地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梁健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于2014年10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谢杰先生已辞去董事一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提名,董事会同意范卓女士(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2014年10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于2014年10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范卓女士的简历

范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0年6月生,工商管理硕士。自2005年以来,历任深圳桑菲科技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龙浩天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总经理。

范卓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4-05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10:00在深圳和梅州两地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5日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15:00至2014年1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雁洋镇超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需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3、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梅州:广东省梅县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深圳:深圳市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联系电话:0753-8586687;0755-83432838

联系传真:0753-8586680;0755-8343386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288超华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超华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委托价格1.00元代表议案一,本次会议共有一个议案,不涉及子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1《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数量1股2股3股

(4)投票举例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288买入1.001股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288买入1.002股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3)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4)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5)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6)网络投票不能撤单,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范卓、沈静 联系电话:0755-83432838 或0753-8586687 传真号码:0755-83433868或0753-8586680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 权委托书格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4-05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11:00在深圳及梅州两地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杨忠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于2014年10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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