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14-03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新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家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宗辉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涉及股数为1,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19%。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269.09%,主要是本期增加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2、应收股利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收到联营公司分红款所致; 3、存货比期初减少63.87%,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转电子专业市场及配套物业销售成本所致; 4、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5、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50.00%,主要是本期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比期初减少82.34%,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转电子专业市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55.20%,主要是本期支付上一年职工年终奖所致; 8、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58.28%,主要是本期结转电子专业市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对应计提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是本期新增政府补助所致; 11、资本公积比期初增加770.51%,主要是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上升所致; 12、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41.83%,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转电子专业市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所致; 13、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58.99%,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转电子专业市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增加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239.42%,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转电子专业市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对应的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及附加增加所致; 15、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9.27%,主要是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比上年同期增加128.82%,主要是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变动所致; 17、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13.74%,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芜湖市华强旅游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亏损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9.67%,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违约金罚款收入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93.10%,主要是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0、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27.04%,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转电子专业市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对应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21、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69.44%,主要是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增加所致; 2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8.36%,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预售房款减少所致; 2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58.35%,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24、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58.99%,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2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46.83%,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7、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86.68%,主要是本期收到联营公司分红所致; 28、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46.83%,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3.05%,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深圳电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3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无新增借款所致; 3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83.57%,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2.78%,主要是本期支付2013年度股利所致; 33、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88.22%,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世界有限公司注销,利润分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12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4,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强北电子市场价格指数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与深圳华强弘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振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共同出资10,000万元设立深圳电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收到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关于批准深圳电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业务资格的函》;同日,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易中心已按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如期开业,并计划于今年年底启动正式交易。公司就上述事项已进行持续性信息披露。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