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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7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4 年10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关于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互联网金融服务子公司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郭宝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原独立董事曾燮榕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鉴于曾燮榕先生已届满离任,现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郭宝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相关事项。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相关事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7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业务多元化发展,培育在金融板块的新利润增长点,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资本”),作为拓日新能多元化发展的投资管理平台。 2、投资行为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2、公司拟注册地址: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5、具体股权结构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拓日资本,是公司进入金融资本管理领域的有益尝试。拓日资本将作为公司的投资管理平台,依托公司在行业的品牌影响及项目优势,开展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产业基金、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以及财务顾问等相关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多元化经营。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经营风险:本次投资设立拓日资本,是拓日新能进入金融资本管理的有益尝试,管理层将面临新的挑战,如投资管理、项目融资等相关金融类业务的经营经验较少、专业人才缺乏等。 2、内部控制风险:拓日新能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7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互联网金融服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23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设立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拓日资本”),开展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产业基金、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以及财务顾问等相关业务。 拓日资本计划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加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涉及的出资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天加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公司拟注册地址: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互联网金融;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网上经营、网上提供服务;网上贸易、网上咨询、网上拍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5、具体股权结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拥有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子公司,通过自身的产业链实践与金融产品设计相结合,打造互联网投融资平台,与公司传统的新能源设备提供及EPC工程总承包业务形成良性互动。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盈利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 此次对外投资非公司一直所处的光伏行业,在进入新行业的同时,将会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政策风险、竞争风险以及经营风险。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建立新行业相应的有效内控机制,为进入新行业领域制定积极谨慎的项目运营规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7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2014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下午15:00至2014至11月10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4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4室 3.登记时间:2014年11月6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18,投票简称为拓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3.00元代表议案1至议案3,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100.00元代表全部议案,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全部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C、在“申购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 15:00至1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电话:0755-29680031;传真:0755-86612620 邮编:518053 联系人:刘强 任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0日召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劵代码:002218 证劵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7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7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最近五年,公司未被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二、最近五年被交易所处罚或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最近五年,公司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7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 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就本次再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潜在影响以及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潜在影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975万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3,955.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98,07万元,2013年公司每股收益0.027元,净资产收益率0.9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8,072.2891 万股,拟募集资金15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大幅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可能下降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而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若2014年度募投项目不会对股东回报实现增益,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的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大幅度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公司发行当年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监督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5)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调度和安排,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有关会计记录和账簿;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7)保荐机构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8)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专户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 2、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一)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完工并网,增加公司在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的收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渠道,从而提高公司中长期资产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将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减少部分利息支出,每年将增加公司税前利润,将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此外,对于临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通过现金管理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二)坚持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在主营业务领域形成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并拥有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未来公司将以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继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保持并提升核心技术竞争优势,引领技术进步,不断推出自主可控、具有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高品质产品,从而增加销售规模和公司业绩。 (三)提高管理水平、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生产环节管控,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改进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流程,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的发挥和生产管理能力的提升,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和费用。 通过立足现有市场,优化内部管理,持续改进现有产品,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优势,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从而提高公司短期资产运营效率和销售利润率,实现净资产收益率的稳定与提升。 (四)注重股东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未来市场的开拓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将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对股东稳定、合理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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