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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 意 隆 公告编号:2014-049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颂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德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德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1月19日,公司与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签订《PET瓶及瓶装水加工承揽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在广东太古可口可乐公司指定厂房内(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投资安装一条全新的PET瓶、PET瓶装水灌装生产线和所有配套设备(以下简称“生产线”)。本年度截至报告期末,该合同实现销售收入12,558,559.53元。 2011年9月14日,公司与佛山市三水健力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佛山健力宝贸易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投资安装一条全新的饮料生产线和所有配套设备,为佛山健力宝贸易公司进行碳酸饮料产品加工服务。本年度截至报告期末,该合同实现销售收入27,927,488.88元。 2013年8月29日,公司与广州华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怡宝”)三方共同签订了《华润怡宝OEM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该框架协议书,公司参股子公司广州华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华东分公司、湖南分公司和华南分公司签订了三份《委托加工合同》。本年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参股子公司广州华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现上述三份《委托加工合同》销售收入163,868,122.97元。 2014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决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该子公司已于2014年5月6日取得营业执照。 2014年7月15日,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同意以自有资金受让广东星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联公司”)持有的广州一道注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道公司”) 12.6923%的股权及对一道公司进行单方增资。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受让星联公司持有的12.6923%股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颂明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4-048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4 项具体会计准则(38 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2、9、30、33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 年财政部发布的2、9、30、33、39、40、41 号新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201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以7票赞成,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中,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需运用重大判断。本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将导致本公司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6、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准则生效后,本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4-050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全体与会监事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4-051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7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共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 2014 年10月 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4-048)。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参见公司 2014 年10月 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参 见 公 司 2014 年 10月24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 2014-049)。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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