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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4-051TitlePh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岳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实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999,624,996.246,551,388,260.30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890,215,258.262,872,236,760.240.63%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987,014,292.081.42%5,478,997,068.77-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524,695.98-47.11%32,458,497.06-4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110,322.67-35.88%25,753,988.88-34.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81,749,949.49-21.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9-47.06%0.034-44.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9-47.06%0.034-44.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0%-0.26%1.13%-0.9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9,231.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771,438.6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00,358.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9,206.90 
减:所得税影响额2,341,554.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86,578.95 
合计6,704,508.1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涉及金额(元)原 因
燃料乙醇弹性补贴46,145,464.42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3,433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74%200,000,000   
胡卫俊境内自然人1.04%10,000,000   
陈奇恩境内自然人0.55%5,265,095   
林京钢境内自然人0.52%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52%5,000,000   
杜守军境内自然人0.38%3,622,118   
葛品利境内自然人0.37%3,595,000   
古苑钦境内自然人0.28%2,710,000   
徐秀云境内自然人0.21%2,011,490   
刘 伟境内自然人0.20%1,9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大耀香港有限公司20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0
胡卫俊1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
陈奇恩5,265,095人民币普通股5,265,095
林京钢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杜守军3,622,118人民币普通股3,622,118
葛品利3,595,000人民币普通股3,595,000
古苑钦2,710,000人民币普通股2,710,000
徐秀云2,011,490人民币普通股2,011,490
刘 伟1,900,000人民币普通股1,9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5、股东“徐秀云”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11,490股;

6、股东“刘伟”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00,0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本报告期末,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账面价值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900,00034,900,000
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200,0004,200,000
合计-39,100,00039,1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与年初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82.21%主要是根据公司原料采购战略,为本年度新原料玉米收购筹备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89.22%主要是当期远期外汇合约持有量及汇率变动所致。
应收票据-68.93%主要是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原辅料款。
应收账款140.54%主要是本报告期末应收信用期内款项增加。
预付账款138.28%主要是公司调整采购策略,原辅料预付款增加。
在建工程-64.85%主要是泰国公司柠檬酸技改项目本期完工已结转为固定资产。
应付账款131.02%主要是本报告期期末采购原辅料已到货,款项暂未支付。
预收款项31.23%主要是受发货周期的影响,至报告期末部分预收款尚未发货。
应交税费-203.47%主要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非粮燃料乙醇税收政策,公司销售的非粮生产的燃料乙醇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政策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5.74%主要是本报告期归还到期借款。
长期借款53.46%主要是为降低财务成本,新增进出口银行的政策性贷款。
专项应付款30.71%主要是本报告期专项拨付款项增加。
专项储备35.63%主要是本报告期安全生产费计提基数增加。
报表项目与同期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94.60%主要是本期柠檬酸等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模式,产品生产成本下降。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6.88%主要是受期末远期外汇合约量的变动及汇率浮动的影响。
投资收益56.00%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徽商银行2013年年度分红,较同期增加。
营业外收入-74.30%主要是本报告期燃料乙醇补贴标准较同期下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粮控股2007年在香港上市前与中粮集团签订了《不竞争契约》,中粮控股享有从中粮集团购买其持有中粮生化相应股权的选择权。如购买中粮生化股权的选择权开始生效的第五个周年内中粮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仍做出不行使该购买选择权的决定,中粮集团应在六个月内将其持有的中粮生化相应股权转卖给非关联的第三方。关于中粮生化的选择权于2007年4月3日起生效。经中粮控股2012年3月16日召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决定自2012年4月3日起再将中粮生化选择权延期三年。若中粮控股决定行使购股选择权,中粮集团将在中粮控股行使中粮生化选择权后约三年左右时间力争解决中粮控股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关联关系是否关联交易衍生品投资类型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期初投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期末投资金额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报告期

实际损益金额

远期外汇合约远期外汇合约   7,902.1 3,014.50.97%-35.03
合计----7,902.1 3,014.50.97%-35.03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涉诉情况(如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减少因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开展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流程,对持仓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报告期内损益为-350,266.25元。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原则一致。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提升了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年07月18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4年08月26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国家燃料乙醇政策
2014年09月10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国企改革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4-04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4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岳国君先生、李北先生、王浩先生、张军华先生、答朝晖女士、张德国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聘任孙淑媛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附:简历

孙淑媛,女,1981年出生,MBA。曾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期货部信息研究专员、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专员,现任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淑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X1003040)。

截止本公告日,孙淑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4-049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4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有:吴文婷女士、刘勇女士、段巧平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 000930 证券简称: 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4-05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900,00034,900,000
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200,0004,200,000
合 计-39,100,00039,1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了有关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对现有的职工薪酬会计政策进行了重新梳理。该准则的修订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除上述,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 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 000930 证券简称: 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4-052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孙淑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孙淑媛,女,1981年出生,MBA。曾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期货部信息研究专员、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专员,现任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淑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X1003040)。

截止本公告日,孙淑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邮政编码:233010

电话号码:0552-4926909

传 真:0552-4926758

电子邮箱:zlahshstock@163.com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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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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