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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4-051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岳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实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本报告期末,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账面价值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4-04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4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岳国君先生、李北先生、王浩先生、张军华先生、答朝晖女士、张德国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聘任孙淑媛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附:简历 孙淑媛,女,1981年出生,MBA。曾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期货部信息研究专员、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专员,现任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淑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X1003040)。 截止本公告日,孙淑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4-049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4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有:吴文婷女士、刘勇女士、段巧平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 000930 证券简称: 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4-05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了有关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对现有的职工薪酬会计政策进行了重新梳理。该准则的修订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除上述,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 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 000930 证券简称: 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4-052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孙淑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孙淑媛,女,1981年出生,MBA。曾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期货部信息研究专员、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专员,现任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淑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X1003040)。 截止本公告日,孙淑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邮政编码:233010 电话号码:0552-4926909 传 真:0552-4926758 电子邮箱:zlahshstock@163.com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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