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永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玄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玄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75,725,036.85 | 3,180,177,009.70 | 3.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304,769,001.25 | 2,214,023,095.21 | 4.10%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40,564,774.76 | 0.16% | 821,051,674.93 | 2.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413,507.75 | 3.46% | 91,268,770.86 | 3.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402,291.02 | 4.06% | 86,960,352.55 | 0.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9,454,014.19 | -30.8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2 | 3.37% | 0.244 | 4.2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2 | 3.37% | 0.244 | 4.2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 | 0.01% | 4.03% | 0.0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192,878.2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24,150.8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60,309.11 | |
| 合计 | 4,308,418.3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791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94% | 100,947,015 | 97,034,000 | 质押 | 63,100,000 |
| 鹏华资产-国信证券-华润深国投信托-润元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4.75% | 17,809,419 | 0 | |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17号集合资金信托 | 其他 | 3.37% | 12,612,071 | 0 | | |
| 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0% | 12,000,000 | 12,000,000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94% | 11,000,000 | 0 | | |
| 李淑贤 | 境内自然人 | 2.18% | 8,160,000 | 8,160,000 | 质押 | 8,16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4% | 8,000,000 | 0 | |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6% | 5,860,528 | 0 | | |
|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2% | 5,702,687 | 0 | | |
|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7% | 4,749,726 | 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鹏华资产-国信证券-华润深国投信托-润元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7,809,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09,419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17号集合资金信托 | 12,612,0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12,07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60,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5,860,528 |
|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5,702,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5,702,687 |
|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49,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9,72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97,218 | 人民币普通股 | 4,697,218 |
| 李继红 | 4,642,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42,850 |
| 周文涛 | 4,115,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5,27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李淑贤女士为李旭亮先生的妹妹,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为李旭亮先生,李淑贤女士持有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6.60%的股权。公司未知其它前10名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人的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报表项目 | 期末数
(或本报告期) | 期初数
(或上年同期) | 与上期增减变动幅度 | 原因说明 |
| 应收票据 | 8,650,000.00 | 450,000.00 | 1822.22% | 主要是销售回款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 应收利息 | 1,086,266.13 | 3,361,549.05 | -67.69% | 部分定期存款到期 |
| 其他应收款 | 43,218,162.60 | 23,084,706.67 | 87.22% | 主要是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尚未收回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367,792.27 | 17,837,738.47 | -64.30% | 主要是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到期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40,919.51 | 8,972,795.30 | -47.16% | 主要是子公司待摊费用增长 |
| 财务费用 | -589,423.32 | -4,648,888.14 | -87.32% | 主要是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690,517.61 | 10,237,645.47 | 33.73% | 工程应收账款回笼周期延长 |
| 投资收益 | -4,254,702.99 | -2,062,258.26 | 106.31% | 主要是联营公司亏损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6,225,516.42 | 2,434,556.71 | 155.71% | 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54,014.19 | 57,070,447.25 | -30.87% | 主要是采购支付现金增长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因筹划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旭亮先生定向增发股份,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10日起停牌至2014年7月15日复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限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料详见2014年7月15日、2014年8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4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永洪先生、黄锦波先生、陈文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16年12月8日。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陈永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聘任为公司总经理,选举温琦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29)。
3、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已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已变更为陈永洪先生,其他营业执照事项未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0)。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和温琦女士。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11月25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 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和温琦女士 | 自签署《关于避免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之日起,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不制定与股份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 2011年02月28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20.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399.35 | 至 | 12,479.22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399.35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LED行业整体向好、LED照明市场持续放量以及公司的综合优势明显,公司对未来发充满有信心。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永洪)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