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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14—013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均通过书面签字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14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14—014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等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准则,并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新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故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14—015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通过书面签字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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