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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4 TitlePh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泳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利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钦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18,289,379.88 | 919,003,084.87 | 10.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40,269,695.92 | 809,656,594.43 | 3.78%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32,457,775.83 | 321.04% | 394,922,554.24 | 325.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856,297.26 | 106.14% | 50,578,088.13 | 206.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068,183.31 | 12.95% | 41,767,474.18 | 156.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0,803,371.94 | 3,298.5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2 | 66.82% | 0.0997 | 147.3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2 | 66.82% | 0.0997 | 147.3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7% | -0.95% | 6.16% | 0.3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840.20 | 金沙药业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52,268.38 | 母公司收到政府补助1,530,000.00元,金沙药业收到政府补助9,022,268.38元。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34,814.23 | 母公司税率25%,金沙药业税率15%。 | | 合计 | 8,810,613.9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3,330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黄小彪 | 境内自然人 | 13.60% | 69,015,689 | | | | | 陈泳洪 | 境内自然人 | 11.39% | 57,794,000 | 57,595,500 | | | | 黄智勇 | 境内自然人 | 6.70% | 33,997,848 | | | | | 黄俊民 | 境内自然人 | 5.19% | 26,333,438 | 26,333,438 | | | | 颜振基 | 境内自然人 | 3.78% | 19,172,026 | 19,172,026 | | | | 张衡 | 境内自然人 | 3.68% | 18,697,418 | 18,697,418 | 质押 | 5,600,000 | | 陈磊 | 境内自然人 | 2.38% | 12,100,872 | 12,099,172 | 质押 | 4,080,000 | | 陈鸿金 | 境内自然人 | 2.27% | 11,500,192 | 11,500,192 | 质押 | 11,500,192 | | 林少贤 | 境内自然人 | 2.27% | 11,500,192 | 11,500,192 | | | | 周应军 | 境内自然人 | 1.95% | 9,921,050 | 9,921,050 | 质押 | 3,83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黄小彪 | 69,015,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015,689 | | 黄智勇 | 33,997,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97,848 | | 成都市蓉都家具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6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2,900 | | 冯小龙 | 1,899,4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9,459 | | 胡发景 | 804,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804,599 | | 东方汇理银行 | 770,213 | 人民币普通股 | 770,213 | | 鹏华资产-兴业银行-鹏华资产德传医疗资产管理计划 | 702,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2,970 | | 元龙嘉利(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000 | | 崔白松 | 52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5,7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发现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发现上述股东存在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化信息管理办法》中认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成都市蓉都家具展览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000,000股。公司股东胡发景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04,59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804,599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716.30万元,增幅39.13%,主要系公司新增药品流通业务相应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1,232.69万元,增幅100.36%,主要系金沙药业市场开发投入,各办事处借用周转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7.09万元,降幅45.75%,主要系摊销了年初的保险费。 4、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749.03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本期承让广东华清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及确认本期投资收益所致。 5、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2,897.96万元,增幅226.88%,主要系金沙药业二期工程继续投入建设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减少135.94万元,降幅33.40%,主要系嘉应医药本期实现盈利转销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可抵扣亏损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2,730.20万元,增幅455.55%,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了土地出让金2,741.28万元,因土地出让的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故尚未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8、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1,420.00万元,增幅94.67%,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3,909.00万元,增幅3,416.76%,主要系本期嘉应医药新增药品流通业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3,083.25万元,增幅189.10%,主要系嘉应医药新增药品流通业务,应付账款相应增长所致。 11、预收款项比期初减少313.70万元,降幅41.37%,主要系上期预收的货款,本期实现销售结转收入所致。 12、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572.86万元,降幅32.84%,主要系年初计提的税款,本期已上交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475.39万元,降幅47.68%,主要系仁康药业支付年初往来款所致。 14、股本比期初增加25,375.49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本期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所致。 15、资本公积比期初减少25,375.49万元,降幅67.28%,主要系本期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所致。 二、1-9月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30,206.36万元,增幅325.29%,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开展药品流通业务所致。 2、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11,867.51万元,增幅258.14%,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开展药品流通业务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435.02万元,增幅496.12%,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开展药品流通业务,应交增值税增加所引起的附加税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0,890.60万元,增幅506.98%,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开展药品流通业务所致。 5、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2,499.15万元,增幅140.66%,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加大研发的投入所致。 6、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296.17万元,降幅102.04%,主要系本期金沙药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再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所致。 7、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024.15万元,增幅3,295.65%,主要系本年度取得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0.68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所致。 9、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803.65万元,增幅376.79%,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新增药品流通业务,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费用也相应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29,327.30万元,增幅279.85%,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新增药品流通业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2,903.62万元,增幅1,188.51%,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2,032.30万元,增幅35.86%,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新增药品流通业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4,021.47万元,增幅324.61%,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所致。 5、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去年同期增加5,554.37万元,增幅715.01%,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及新增药品流通业务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2,780.20万元,增幅455.86%,主要系本期合并金沙药业所致。 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533.01万元,降幅100.00%,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金沙药业的利润分红,本期金沙药业已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6,633.33万元,增幅1,644.07%,主要系本期购买土地及金沙药业二期工程的继续投入所致。 9、投资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775.00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承让广东华清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的转让款及继续增资所致。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420.00万元,增幅94.67%,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516.72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本期收回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359.66万元,增幅195.67%,主要系本期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支付的现金分红比去年增加所致。 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466.26万元,增幅860.49%,主要系向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交易对方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 | 1、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2、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股份认购方各自拥有嘉应制药股份总数的50%不得转让,若金沙药业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交易对方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则交易对方的限售股份不得转让。待金沙药业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如需实行股份补偿,则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后,解禁交易对方所持剩余股份;3、未列明事项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 2013年03月08日 | 2013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12日 | 正在履行 | | 交易对方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 | 经协商一致,公司与交易对方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1、预测净利润数: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3年2月28日出具的《评估报告》,金沙药业在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即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5,228.27万元、5,825.11万元、7,392.77万元。据此,补偿期间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为18,446.15万元。2、盈利预测差异的确定:补偿期间届满后,嘉应制药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5年度审计的同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对金沙药业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数总和进行审核,并与预测净利润数总和的差异情况进行比较,并对此出具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盈利预测的差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专项审核报告确定。3、补偿方式与数量:本次发行各方同意,如金沙药业在补偿期间内(2013-2015年)的各年的实际净利润数总和低于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外,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与各年的实际净利润数总和之间的差额部分,由股份认购方于金沙药业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按照各自应承担的比例以股份补偿的方式向嘉应制药补足,嘉应制药可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回购股份认购方应补偿的嘉应制药股份。补偿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股份认购方依据本次发行获得的嘉应制药股份总量,即48,754,924股。单个股份认购方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单个股份认购方应补偿股份数量 = (补偿期间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 - 补偿期间内各年的实际净利润数总和) ÷ 补偿期间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 × 该股份认购方所认购的股份总数 。其中,补偿期间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指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年预测净利润数相加求和,即18,446.15万元;补偿期间内各年的实际净利润数总和指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相加求和,该数据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果嘉应制药以转增或送股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股份认购方持有的嘉应制药的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其应回购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股份认购方所持嘉应制药股份不足以补偿上述差额部分,则该股份认购方应以等额现金方式补偿该部分未补足的差额部分。单个股份认购方应补偿现金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单个股份认购方应补偿现金金额 = (单个股份认购方应补偿股份数量 - 单个股份认购方已补偿股份数量) × 嘉应制药股票价格(本次发行价格8.31元/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果嘉应制药以转增或送股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股份认购方持有的嘉应制药的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嘉应制药股票价格应调整为:本次发行价格 ÷(1+转增或送股比例)。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股份认购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股份补偿义务,互不承担连带责任。4、减值测试:在补偿期间届满时,嘉应制药对金沙药业股权做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 /金沙药业股权作价 > 补偿期间届满时应补偿的股份总数 / 本次认购股份总数,则股份认购方将另行现金补偿。另需补偿的现金数量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相关计算公式测算。前述减值额为金沙药业股权作价减去期末金沙药业股权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间内金沙药业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上述减值测试的结果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并由嘉应制药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5、补偿实施程序:如在补偿期间届满时发生股份认购方应向嘉应制药补偿利润差额情形的,则应在金沙药业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计算应回购的股份数量及现金金额(如有),并及时通知股份认购方。股份认购方将应回购股份及现金(如有)准备好后,嘉应制药董事会应及时向嘉应制药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在嘉应制药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妥善办理补偿实施相关事宜。 | 2013年04月09日 | 补偿期间内(2013-2015年) | 正在履行 | | 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为避免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减少及规范与嘉应制药可能发生的交易,交易对方法人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现有业务并不涉及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目前未拥有与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在本公司作为嘉应制药股东期间,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公司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3、在本公司作为嘉应制药股东期间,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尽量避免与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产生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签订规范的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照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不利用交易非法转移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交易损害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保证对由此给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全面、及时、足额的赔偿。 | 2013年03月26日 | 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 正在履行 | | 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 | 交易对方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1、在本人作为嘉应制药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公司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且不在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不会利用本人拥有的嘉应制药股东的权利操纵、指示嘉应制药及其子公司或者嘉应制药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嘉应制药及其子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嘉应制药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3、在本人作为嘉应制药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产生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签订规范的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照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不利用交易非法转移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交易损害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对由此给嘉应制药/金沙药业及嘉应制药其他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全面、及时、足额的赔偿。 | 2013年03月26日 | 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 正在履行 | | 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的其他交易对方之间没有任何关于一致行动的安排也没有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并且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公司未来也不会与本次发行的其他交易对方达成或意图达成一致行动的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三年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参与嘉应制药任何经营及管理工作,本公司不会参与嘉应制药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 | 2013年06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 | 本人与本次发行的其他交易对方之间没有任何关于一致行动的安排也没有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并且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人未来也不会与本次发行的其他交易对方达成或意图达成一致行动的安排;本人参与本次发行系个人投资行为,本次发行完成后三年内,本人不会参与嘉应制药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 | 2013年06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50%。 | 2007年12月06日 | 在职至离职后18个月内 | 正在履行 | | 发起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承诺不从事任何有损于本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承诺目前及任职期间不从事或发展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 2007年12月06日 | 在职期间 | 正在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 |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2、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4、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2012年08月10日 | 2012-2014年 | 正在履行 | | 控股股东黄小彪 | 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06月06日至2014年12月05日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1.25% | 至 | -47.67%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800 | 至 | 7,300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3,949.05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同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去年整体收购金沙药业时产生非经常性损益10,424.02万元;
2、本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预计比去年增长81.29%~96.61%,主要是因为合并金沙药业及新增药品流通业务。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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