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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4-07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金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良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余额比年初下降31.56%,主要是报告期货款回笼减少所致; 2、应收利息余额比年初下降58.84%,主要是报告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增长32.13%,主要是报告期对客户信用期延长所致; 4、其他应收款余额比年初增长89.22%,主要是报告期招标保证金及员工出差备用金增加所致; 5、预付账款余额比年初增长90.73%,主要是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4914.45%,主要是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7、在建工程余额比年初增长288.55%,主要是报告期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33.93%,主要是报告期预付探矿权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余额比年初下降87.96%,主要是报告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10、应付票据余额比年初增长695.33%,主要是报告期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余额比年初下降67.27%,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贷款减少计提的利息减少所致; 12、资本公积余额比年初增长458.92%,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是本报告期对外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54.93%,主要是报告期处置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8.05%,主要是报告期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26.75%,主要是报告期投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45.52%,主要是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及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本次发行股票数量:97,276,26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票价格:10.28元/股,募集资金净额:974,152,717.66元人民币,本次股票上市日期为2014年7月17日。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军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4-07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4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董事王芸、金惟伟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4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4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更新的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4-073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4项具体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2、9、30、33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2、9、30、33、39、40、41号新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2、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3 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 2014 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 9 号、30 号、33 号、39号、40 号、2 号、41 号等七项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4-007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2014年10月23日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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