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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7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4-07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胜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忠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海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68.31%,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13年10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3年末募集资金有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2.61%,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到期承兑;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8.6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应收账款增长;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92.24%,主要原因系当期投标保证金增加; 5、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38.1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参股江苏中茂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证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909.8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在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募投项目建设投入;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52.7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向银行短期借款增加;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49.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8.61%,主要原因系在2014年一季度支付上年度预提的员工奖金; 10、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235.6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增值税进项抵扣较大; 11、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48.1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未支付的员工及中介机构款项; 1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34%,主要原因系公司金融电子支付业务、LED及相关贸易业务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13、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5.95%,主要原因系本年度LED及相关贸易业务收入增加,该业务毛利较低,相应成本增加较多所致; 1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0.88%,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利息收入增加及分期收款业务未实现融资收益冲回; 1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6.93%,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16、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594.5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获投资收益; 17、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8,973.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6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较去年同期转好; 18、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73.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9.2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817.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1.02%,主要系本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实施方式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772.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119.4745万股的2.96%,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首次授予722.0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119.4745万股的2.76%;预留授予50.00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9%。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胜强):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7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董事6人,董事方进因在外出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薛宁、程燕娟、黄洪,高管张伟松、李国政、周青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正文刊登于2014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全文刊登于2014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由于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了募集资金净额的10%以上,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刊登于2014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40万元,用于其补缴剩余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有关情况详见2014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向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15,000万元;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李连和先生于2014年8月25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马映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追加关联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15,000万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综合授信事项已经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9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由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要求,公司拟对该笔综合授信增加实际控制人许忠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4年11月1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2、4、5、6项议案将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4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将一并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映冰简历 马映冰:男,46岁,研究生学历。具有计算机应用和经济学、管理学的复合教育背景。2011年3月至今,担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Oracle事业部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1年2月曾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华南区区域经理;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曾任科森信息科技(亚洲)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 马映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7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向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15,000万元;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追加关联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15,000万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综合授信事项已经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2年9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由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要求,公司拟对该笔综合授信增加实际控制人许忠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7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95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1,362,7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3,8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29,046,120.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494,853,878.4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2013年10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3年11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年产50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新标准的金融IC卡POS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实施进度进行变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截止2014年10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止2014年6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 截止2014年9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和《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中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及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到2015年5月末,公司将有1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本着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单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本次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利率(半年期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92万元左右。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按时归还。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由于公司本次拟短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了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按照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此次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我们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证通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证通电子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证通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承诺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证通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7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州中标”)增资40万元,用于其补缴剩余注册资本。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号:13068200003403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定州市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 5、法定代表人:曾胜辉 6、注册资本:50万元整 7、实缴注册资本:10万元整 8、成立日期:2014年7月8日 9、营业期限:自2014年7月8日至2034年7月7日 10、经营范围:节能环保工程、照明系统工程技术服务、设计、施工、维护;灯具、电气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公司2014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收购北京中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定州中标100%的出资额(股权),并承接定州中标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定州中标注册资本为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10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收购定州中标公司后,其相关工商登记及税务变更已于2014年9月办理办完,定州中标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30日,定州中标公司总资产1,210.02万元,净资产10.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定州中标增资40万元,用于定州中标补缴剩余注册资本40万元。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影响情况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系为子公司定州中标补缴剩余注册资本;增资金额较小,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现金流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由于定州中标公司将履行定州市城市节能照明项目,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为其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公司将通过分阶段投入资金以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7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3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公司独立董事钟廉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刊登于2014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5:00 至2014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2014年11月5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公司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其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4、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追加关联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5.2 限制性股票来源、种类和数量; 5.3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5.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5.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5.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条件; 5.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5.8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5.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5.10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5.11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5.12 回购注销或调整的原则; 6、审议《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1-4项议案已经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披露文件。 以上5-7项议案已经2014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披露文件。 上述5-7项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监事会将向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 投票证券代码“362197”;投票简称“证通投票”。 (3) 在投票当日,“证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5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5.00元代表对议案5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5.01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①,5.02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具体情况如下表: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D、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G、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H、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5:00 至2014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手续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钟廉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许忠慈,曹钧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邮编:5181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7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钟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钟廉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证通电子 股票代码:002197 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胜强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忠慈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天安工业村8座3A单元 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 公司邮编:518132 公司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公司网址:http://www.szzt.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追加关联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4年10月24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钟廉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钟廉:男,54岁,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高技术产业处长,2008年加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14年8月24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于2014年10月24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追加关联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收件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32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但未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回避、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5、由于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钟 廉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钟廉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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