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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雷菊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裴庆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修订后的新准则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期初数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 年度及2014半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半年度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产生影响。 2、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董事长:雷菊芳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4-042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现场形式召开; 2、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3、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7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4-043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3、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5人,实到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钰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4-044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2、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期初数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 年度及2014半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半年度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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