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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债券简称:12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4-028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赖伟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性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性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不适用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报告期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合并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合并期初数具体调整如下: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分析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4-026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2014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认并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4-027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2014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确认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4-029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4年2月2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签字会计师邢向宗先生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四年,同时考虑到原服务于公司审计项目工作的部分审计人员因工作原因离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盟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201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决定选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已对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查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选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选聘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将该议案提请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4-030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立彬先生的辞职报告。陈立彬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陈立彬先生辞去该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陈立彬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鉴于陈立彬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为满足公司实际需求,经公司董事长赖伟宣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陆万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董事会秘书简历: 陆万军先生,男,47岁,会计师,毕业于安徽省交通学校会计专业,中欧工商管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 陆万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 陆万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013198 传真:0755-83348369 邮箱:investor@fiyta.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20层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4-031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9:30至11:30,13:00时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15:00至2014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飞亚达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2014年11月10日(最后交易日2014年11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列席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主要内容已于2014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上披露,详见“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26)”。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邮编:518057(信封请注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11日,9:00—12:00;13:00—17:00 2014年11月12日,9:00—12: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 联系电话:0755-86013669 0755-86145203 传真:0755-83348369 联系人:张勇 熊瑶佳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26,投票简称:亚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15:00至2014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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