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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永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占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啸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发行7亿元公司债,已于2014年10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计划在近期发行。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永贵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50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10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5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10月24日上午8: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元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静波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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