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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金宇集团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翀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争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5,923万元,增加102.98%,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实现销售未到集中回款期。 2、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7,459万元,增加184.46%,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升级,本期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较多。 3、 应收股利较年初减少300万元,主要是收到被投资单位以前年度现金股利。 4、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8,359万元,降低88.14%,主要是本期收到转让子公司往来余款。 5、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9,434万元,增加39.03%,主要是本期部分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结转到固定资产所致。 6、 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9,645万元,降低57.30%,主要是本期部分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结转到固定资产所致。 7、 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2,000万元,为公司本期偿还全部银行短期借款。 8、 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2,229万元,降低34.24%,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确认销售收入所致。 9、 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830万元,增加94.13%,主要是公司当期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0、应付股利较年初减少301万元,降低71.54%,主要是本期发放以前年度部分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11、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543万元,增加59.13%,主要是生物制药产业应付往来款增加。 二、利润表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4,958万元,增加51.01%,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收入增加所致。 2、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12万元,增加26.35%,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3、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213万元,增加71.12%,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管理费用增加以及摊销限制性股票费用所致。 4、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938万元,降低122.42%,主要是公司偿还全部短期借款,相应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5、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862万元,降低95.36%,主要是上年同期有转让房地产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 6、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9,663万元,增加45.37%,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净利润增加所致。 7、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9,542万元,增加44.54%,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5,203万元,增加76.12%,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收入增加带动销售回款增加。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87万元,增加26.5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收回转让子公司往来余款。 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607万元,增加19.85%,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各项费用支出增加。 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748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有转让房地产子公司收到的现金。 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300万元,降低92.86%,主要是本期收到的相关政府补助款项减少所致。 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632万元,增加82.37%,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升级,本期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较多。 7、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6,441万元,主要是收到限制性股权激励认购款。 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0,895万元,主要是本期未发生各项长短期借款。 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7,350万元,降低59.11%,主要是上年同期偿还短期借款较多。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23万元,增加36.86%,主要是公司本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所致。 1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329万元,降低91.61%,主要是上年度支付融资租赁相关款项。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0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7,245,070股,募集资金799,097,903.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30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5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时间 (3)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4)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5)认购方式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8)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24日,截至2014年10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上述文件;社会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股东为QFII的,凭加盖公章的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58号金宇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田野、宋晓庆 (3)联系电话:(0471)6539434 传 真:(0471)6539430 邮政编码:010030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 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4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20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议案2的全部子议项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议案2的全部子议项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议案2的全部子议项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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