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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09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腾耀房地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参见2014-100号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国中星城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参见2014-101号公告。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南置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参见2014-102号公告。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4-103号。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10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腾耀房地产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5.56%%股权的子公司福州腾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耀房地产”)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闽都支行”)申请开发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腾耀房地产以其名下的宗地2013-2号地块(土地编号:闽航国用(2014)第01457号,土地账面价值91,155万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腾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 2013年6月13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新民路61号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等 (六)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持有腾耀房地产55.56%的股权;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腾耀房地产44.44%的股权。 (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八)目前在建项目情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工行闽都支行向腾耀房地产提供3亿元的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腾耀房地产以其名下的宗地2013-2号地块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阳光房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抵押期限为对应主合同到期之日;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腾耀房地产承诺为公司提供相等条件的反担保。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腾耀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长乐阳光城翡丽湾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持有腾耀房地产55.56%股权,腾耀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权在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3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94.15亿元,其中除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外,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3.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10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国中星城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信托”)拟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陕西分行”)向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西安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星城”)提供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的委托贷款(“本次交易”,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国中星城以其名下的“林隐天下”部分项目在建工程(土地编号:西高科技国用2006第37054号,土地账面价值6,026.51万元)提供抵押,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西安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 2004年12月9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1,486.66万元 (四)注册地址:西安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号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商铺及配套设施经营,建筑材料的生产并销售公司产品、咨询服务。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国中星城100%的股权 (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八)目前在建项目情况 国中星城目前开发的项目楼盘名称为“林隐天下”。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核心区域,位于西部大道以南,信息大道以北,创业大道以东,博士路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8.51亩。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银信托拟通过交行陕西分行向国中星城提供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国中星城以其名下的“林隐天下”部分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抵押期限为对应主合同到期之日;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推进国中星城所属林隐天下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公司为子公司国中星城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国中星城为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国中星城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3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94.15亿元,其中除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外,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3.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1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苏南置业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苏南阳光城置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置业”)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南门支行”)申请开发贷款7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苏南置业以其名下的苏地2013-G-87号地块(土地编号:吴国用(2014)第0611604号、吴国用(2014)第0611590号,土地账面价值178,839.37万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苏南阳光城置业(苏州)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11号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六)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持有苏南置业100%的股权。 (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八)在建项目情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中信苏州南门支行向苏南置业提供7亿元的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苏南置业以其名下的苏地2013-G-87号地块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抵押期限为对应主合同到期之日;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苏南置业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苏州阳光城翡丽湾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持有苏南置业100%股权,苏南置业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7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94.15亿元,其中除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外,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3.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10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下午3:00至2014年11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4年11月6日前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腾耀房地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国中星城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南置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4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11月10日上午9︰00-11︰3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3.00元代表议案三,具体情况如下: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下午3:00至2014年11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2080030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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