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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TitlePh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建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百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雅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129,839,104.762,068,822,530.74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97,502,881.00948,529,173.6947.33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088,593.43-85,878,011.80-96.8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550,247,468.31592,597,451.56-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83,840.3079,151,321.25-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491,412.3877,981,050.64-9.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6%9.13%减少1.9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26-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26-7.6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38,41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132,000,00033.00132,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2,000,00025.50102,000,000 国有法人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0,00012.5050,000,000 其他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2.008,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涌金中富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2.008,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张卫东 611,6000.15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远勤山 588,0420.14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薛哲强 425,6000.11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梅光兰 379,6000.09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于凡 355,7690.08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张卫东611,600人民币普通股611,600
远勤山588,042人民币普通股588,042
薛哲强425,600人民币普通股425,600
梅光兰379,600人民币普通股379,600
于凡355,769人民币普通股355,769
王培凤334,700人民币普通股334,700
晏学君260,000人民币普通股260,000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格尔瑞特1号资产管理计划249,924人民币普通股249,924
郑珠兰230,000人民币普通股230,000
刘林230,000人民币普通股23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年初数期末数增减百分比%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290,327,326.06208,610,311.46-28.15主要系公司生产旺季来临采购量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11,183,113.806,496,624.00-41.91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应收账款73,877,585.63137,782,133.2386.50主要系公司短期赊销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3,636,467.4916,749,693.22360.6主要系公司采购生产设备预付款
其它流动资产5,204,573.151,174,293.96-77.44主要系2013年末待抵扣的增值税2014年抵扣及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固定资产499,968,419.27760,038,507.7952.02主要系公司在建4万千升中高档绍兴黄酒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316,876,198.9548,079,634.63-84.83主要系在建的4万千升中高档绍兴黄酒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和公司其他工程完工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6,120,098.3313,684,003.00123.59主要系公司预付设备进度款
短期借款245,000,000.00349,870,000.0042.80主要系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应付账款328,614,769.68192,353,063.05-41.47主要系公司根据采购合同赊购,本期到期支付
预收款项51,031,339.7625,596,707.54-49.84主要系公司陆续交货结转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63,278,651.1735,066,968.34-44.58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了上期应交的税费所致
长期借款290,000,000.000.00-100.00主要系公司偿还项目贷款
其他非流动负债15,239,300.0036,044,760.27136.53主要系公司土地返还款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8,529,173.691,397,502,881.0047.33主要系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股本及资本公积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2013年1-9月2014年1-9月增减百分比%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878,011.80-169,088,593.43-96.89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及短期赊销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421,257.58174,128,360.30535.01主要系公司增加流动资金及新股发行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548.9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19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4]1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45,439.9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 6251号《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4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548.9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披露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4-008)。本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二、关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万千升中高档优质绍兴黄酒项目,采用模块化布局,主要由制曲车间、前酵车间、后酵车间、压榨车间、半成品车间、生产保障车间以及35KV变电站、河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组成。截至报告期末,已经完成了相关生产设备的调试,部分进入了生产试运行阶段。该项目具有工艺先进、品质优、耗能低特点,形成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清洁化酿酒的联动生产控制。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有效期履行

情况

首次发行

时所作的承诺


股份锁定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承诺期限:

2014年8月25日-2017年8月25日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均按照承诺履行,未发现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2014年8月25日-2015年8月25日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2009 年7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公司3,000 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公布时间:2014-8-22承诺期限:

2014年8月25日-2015年8月25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2011 年3 月从精功集团受让取得的公司2,000 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2014年8月25日-2017年8月25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金良顺(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5)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6)公司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7)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第(5)条和第(6)条承诺。承诺期限:

2014年8月25日-2017年8月25日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按照承诺履行,未发现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1、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拟进行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自相应的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承诺期限:

2014年8月25日-2019年8月25日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均按照承诺履行,未发现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拟进行减持的,将提前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自相应的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承诺期限:

2014年8月25日-2019年8月25日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2、本机构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机构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机构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机构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3、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机构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机构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4、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承诺期限:

所持股份在其约定锁定期满后1至2年内


 

避免同业竞争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或组织没有从事与会稽山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②在本公司作为会稽山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会稽山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会稽山现有主营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③在本公司作为会稽山控股股东期间,若会稽山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会稽山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会稽山今后从事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④在本公司作为会稽山控股股东期间,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出现与会稽山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会稽山可以提出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会稽山经营;⑤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和会稽山就相互间关联交易所作出的任何约定和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和交易;⑥本公司承诺不以会稽山控股股东的地位(持股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会稽山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会稽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同意承担会稽山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承诺期限:

长期有效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按照承诺履行,未发现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金良顺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会稽山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②无论是否获得会稽山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会稽山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会稽山相同或相似的业务;③本人保证不利用对会稽山实际控制人的关系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会稽山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会稽山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承诺在承诺有效期内,承诺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承诺期限:

长期有效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按照承诺履行,未发现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稳定公司股价精功集团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承诺:(1)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2)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总和的50%;(3)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第2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增持公告作出之日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3、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如果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

承诺期限:

2014年8月25日-2017年8月25日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按照承诺履行,未发现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信息披露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1、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本公司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的孰高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承诺期限:

长期有效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均按照承诺履行,未发现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1、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控股股东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的孰高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其公开发售的股份,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交易日内,将制定回购计划,并提请公司予以公告;同时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精功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期限:

长期有效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金良顺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期限:

长期有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建顺

日期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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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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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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