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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9版) (14)武汉钢铁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名涛。注册资本:2.0771亿元。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备件、冶金机械设备、矿用机械、环保机械、水利电力设备及备件、炉窑、管网及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安装及检修工程;塑料制造、表面工程技术处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工程技术改造、产品研制、开发、技术咨询及转让;建筑材料、耐火材料、铸锻件制造;热处理件加工、铸件模型制造加工;闲置机电设备销售。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厂前 (15)武汉钢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潘立慧;注册资本:4.3848亿元;经营范围:非开挖管线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国外工程项目施工;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机电设备、线路、管道、制冷设备安装、检修;钢结构工程及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室内装饰工程设备、施工;起重设备的安装、修理;B级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装;轻钢结构设计;公路工程施工;防水防腐处理;钢材深加工;路基工程;电机、变压器、整流器、稳压器、电控开关控制设备、电焊机的制造修理、电线电缆制造;铝丝制造、加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玻璃钢的生产;电气设备检测试验;工程测量;机械加工;建筑装饰材料及耐火材料加工及销售;、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机械配件、制冷设备、五金交电、百货、办公用品销售;汽车运输、设备租赁、有色金属回收;餐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或技术)(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审批方可经营)。住所:青山区冶金大道122号。 (16)柳州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相然;注册资本:7603万元。经营范围:钢材剪切、加工,钢材的销售、仓储,冶金产品和其副产品的销售。(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住所:柳州市马厂路一号白露工业基地。 (17)上海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钢。注册资本:1530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加工(场地内不进行焊接、喷涂、热处理等工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加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经纪),仓储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民京路853号2幢158室。 (18)芜湖威仕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新河。注册资本:2.35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除贵金属)购销,钢材剪切加工,仓储和钢铁材料技术服务。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以西。 (19)武钢国际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崎琳。注册资本:31.29178924亿港元。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重金属、非金属和煤炭等资源的勘探、开采、加工与销售;矿山、港口、公路、铁路等项目投资和交易;金属及金属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贸易和物流;成套设备采购和销售;矿业技术咨询。住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37楼3708-11室。 (20)武钢巴西冶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玮珂。注册资本:6.4亿雷亚尔。经营范围:矿石资源勘探、开采;矿产品加工;矿山建设;资本运作;项目投资;矿山技术咨询、服务;矿石贸易;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冶金矿产品和钢铁延伸产品。住所:巴西里约热内卢州里约热内卢市Rio Branco 1号。 (21)武钢现代城市服务(武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跃刚。注册资本:42977万元。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都市工业园内。 (22)武钢新日铁(武汉)镀锡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望明。注册资本:185000万元。经营范围:建设、拥有、运营工厂,生产和销售镀锡板及镀锡原板等(但汽车用钢板除外),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审批的项目,经审批或取得有效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19F。 (23)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吉照东。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在审批机关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燃气工程的设计、安装,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燃气产品的开发利用,燃气产品售后及服务等(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地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291号。 (24)华润武钢(湖北)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吉照东。注册资本:3.56656222亿元。经营范围:医院经营管理;提供有关医院经营管理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医院信息软件开发和销售;自有物业出租;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209号。 (25)武汉钢铁集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崎琳。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对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进行投资、资产收购和处置;投资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兼并、策划;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资讯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B座19层。 (26)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辉;注册资本:18亿元;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化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机电设备检修;设备防腐、保温;炉窑维修;焦化甲苯、农用化肥硫酸铵的生产、销售;易燃液体(含甲苯)、易燃固体、有毒品、腐蚀品(含硫酸铵)批发。住所:青山区厂前。 (27)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辉;注册资本:12亿元;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化副产品研发及销售;机电设备检修;设备防腐、炉窑维修。(国家有专项规定需审批的,应持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住所: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215号。 (28)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铁山;注册资本:194.3209亿元;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报爆及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建筑安装;设备租赁、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武钢集团公司签署的《主要原、燃、辅料供应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业资产座落地之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实际成本价三种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武钢股份向关联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及销售钢铁产品等。武钢股份公司的关联方,特别是武钢国贸,通过长期以来的经营,在国际市场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声誉,构建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和市场渠道,并和国际上主要的用户和供应商形成了长期伙伴关系。有效利用武钢国贸的进出口业务的专业优势,可以提高采购质量、管理效率和用户服务水平,降低购销成本。 2、武钢股份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随着集团内各类子公司的组建与壮大,其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也快速提升,在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上比其他社会协作单位具有明显优势。接受关联公司的劳务服务,在充分发挥集团相关子公司专业优势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力,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3、武钢股份在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业务。通过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使得公司与集团成员之间的清算十分便捷,资金到帐迅速,大大提高了公司的资金管理效率和结算速度。 (二)对武钢股份的影响 武钢股份与武钢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武钢股份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附件1:2014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件2:2013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11 武钢债 编号:临2014-027 证券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2128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15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12月15日(周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5日上午9:30—下午3: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五)现场会议地点 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上述各项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其中第1、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8日。会议出席对象为截止2014年12月8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青山区沿港路三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2014年12月12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 本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沿港路三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许书铭 周朋 电话:027-86807873 传真:027-86306023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在委托书中议案后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若股东未对上述议案做明确的投票指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8日A股收市后,持有武钢股份A股(股票代码60000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3、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提案投反对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2股”,应申报如下:
4、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提案投弃权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3股”,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11武钢债 临2014-028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2128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在武钢办公大楼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杜洪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赵蕴智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到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统林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资产置换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提出的本次资产置换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11武钢债 临2014-029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2128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部分资产置换事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3日起停牌。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前述停牌期间,公司完善了本次资产置换的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27日复牌。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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