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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4-56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红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公司本报告期存在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但不影响本项指标变动;有关会计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第一项的内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与公司自然人股东张彩秀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票数量为7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与公司自然人股东徐信洪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票数量为7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与公司自然人股东徐卫京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票数量为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与公司自然人股东项顺富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票数量为1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与公司自然人股东徐国军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票数量为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资产,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我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此类资产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追溯调整金额约456万元。该事项只涉及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间的项目调整,不影响净资产,也不影响利润表或现金流量表的本期金额和上年同期数。 2、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0.2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17.22%,持有至到期投资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65.7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房地产二级开发项目加大开发力度,而引起预付工程款增加。 (3)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下属融资租赁项目正常开展业务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2.7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预售款增加所致。 (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2.1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9.55%,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86.29%,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公司新增融资租赁业务;二是房地产二级开发项目“绵世?溪地湾”销售结转收入成本。 (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46.27%,主要是由于受市场行情的影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产生变动。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是受上述业务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宽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证券代码:000609 公告编号:2014-52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14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0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宇辉、刘燃、陈持平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议前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表示一致认可。 独立董事:袁宇辉、刘燃、陈持平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证券代码:000609 公告编号:2014-53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14日,公司监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0月24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确认,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证券代码:000609 公告编号:2014-54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的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行。据此,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按前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改的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重新评估职工薪酬安排,发现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发现依据准则要求合并范围没有变化,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营安排,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5、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宇辉、刘燃、陈持平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议前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表示一致认可。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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