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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4-034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宪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雅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银行存款期末账面价值为29,725.78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2.83%,主要是由于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账面价值为1664.93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2.25%,主要是由于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后收款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1,610.0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7.55%,主要是由于本期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1.1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99.26%,主要是由于本期预缴企业所得税返还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账面价值为1,000.0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8.39%,主要是由于本期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期采用票据已经承兑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932.2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6.42%,主要是由于本期付款减少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319.36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93.93%,主要是由于本期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532.99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134.02%,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税费所致。 10)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100.1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34.02%,主要是由于本期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189.62万元,较上期减少75.95%,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及营改增影响所致。 12)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4,229.25万元,较上期增加35.10%,主要是由于本期研究开发费用增加所致。 13)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258.42万元,较上期减少40.45%,主要是由于本期短期借款偿还,财务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291.95万元,较上期减少48.61%,主要是由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零,较上年减少100%,主要是由于对孵化公司派驻董事减少,使得本公司表决权由原来的40%变为20%对该公司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本期核算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1,344.60万元,较上期增加46.52%,主要是由于本期与递延相关的研发支出费用化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151.34万元,较上年增加293.59%,主要是由于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支出增加所致。 18)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41.56万元,较上年减少38.24%,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润总额变动所致。 19)根据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由于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14年10月25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宪平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4-032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9:00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8人,8名董事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61,598.88万元,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99,351.39万元,201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053.00万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45.98万元。 详细内容见于2014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细内容见于2014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增加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数量由一份增至二份。上述事项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安排办理和报备工作。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的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刘丹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该辞职申请以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辞职后刘丹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刘丹女士在任职期间为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5、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推举高艳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高艳丽女士简历如下: 高艳丽,女,34岁,中国共产党员,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4月至2004年10月任四平市公用事业局科员,2004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退耕还林办公室科员,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任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退耕还林办公室副科长,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任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退耕还林办公室科长,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任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科长,2014年1月至今任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9月起任长春净月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艳丽女士除在持有公司股东长春净月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本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艳丽女士如当选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4-03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10:00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61,598.88万元,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99,351.39万元,201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053.00万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45.98万元。 详细内容见于2014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细内容见于2014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4-036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4年11月11日以网络投票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5:00至2014年11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11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209室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1月10日16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232;投票简称:启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32;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注:1、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2、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11月10日15:00至2014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远帆、洪小矢 电话:0431-89603547 传真:0431-89603547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209室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编:130122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以上议案,请与会董事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4-035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情况,拟对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中对应规定内容进行变更,并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分别自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上述八项具体准则及基本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原划分为“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对吉林省启明软件园企业孵化有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3年12月31日数据进行调整,影响金额为5,578,067.26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将职工薪酬划分为短期福利、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并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其中,针对“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公司根据韬睿惠悦咨询公司精算数据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专业精算师测算,未经审计人员审计。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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