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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7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志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31.79%,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货款及出口退税款回笼以及公司之子公司外方股东投入注册资金所致;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78.62%,主要是由于本期承兑汇票到期资金回笼以及与客户结算使用承兑汇票结算减少所致; 预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5.63%,主要是由于本期预付货款结算加快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57.43%,主要是由于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76.07%,主要是由于本期采购量增加,待抵扣进项税款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33.13%,主要是由于公司智慧城市展示项目完工费用转入所致; 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1002.37%,主要是由于公司与供应商结算使用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16.87%,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供应商货款及房地产企业支付工程款所致; 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49.82%,主要是由于贸易业务预收货款结算加快以及房地产项目本期结转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83.08%,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上年度预提奖金所致; 应付股利较年初增加400.00%,主要是由于应支付少数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58.65%,主要是由于上期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高于本期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18%,主要是由于本期房地产以外的业务量增加,与业务相关的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08.76%,主要是由于上期人民币汇率升值幅度较大,汇兑损失高于本期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88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会计估计变更应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8.01%,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年同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高于本期所致; 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319万元、1004万元和4314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获利能力较高的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高于本期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增加10334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以及支付的税款减少共同作用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减少738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出较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增加5779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少数股东的投资以及上年同期分配利润所支付现金高于本期所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准则,其中前七项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5,294,706.80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除此之外,《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六项会计准则颁布或修订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情况: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为205,128,316.96元,在中电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24,080,000.0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4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724121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4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关于公司处置零散物业的情况 为盘活零散、低效存量资源,支持主业发展,公司对现有的零散物业进行了清理,并拟对其中的非自用物业进行处置。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的物业中,桑达大厦十层整层、桑达新村8栋304室、桑达苑4栋203室、北京泰利明苑A座303室需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具体挂牌价格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和价格均将通过公开挂牌确定。香港永业中心14楼B室物业采取市场化的原则按香港房地产交易流程处理。 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桑达大厦10层1001-1019房(资产评估值3128.27万元,项目编号:GR2014BJ1000812),挂牌价格3400万元。因在挂牌期间内未产生意向受让方, 我方申请以资产评估值的90%,即 2815.45万元重新挂牌转让。 上述资产出售事项已经2014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9月2日公司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关于处置公司零散物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2014年10月15日《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2014年10月17日《关于挂牌出售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 3、关于公司对深圳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顺投资关系,缩短管理链条,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深圳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2014 年9 月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9月20日公司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关于公司对深圳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9);2014年10月15日《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 4、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势,拓宽发展渠道,公司年初提出力争在拓展优质增量项目上取得突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桑达A,股票代码:000032)自2014年5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5月2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018),6月1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4-023),7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4—027),9月1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4-057)。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同时正在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履行相关审核程序。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7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4年09月30日)》进行审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洪观其因在中电财务任职监事回避了表决)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4年09月30日)》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7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4年09月30日)”进行审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7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上半年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根据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文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 以上六项会计准则发布或修订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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