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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4-055TitlePh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其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6,326,182,173.895,567,902,665.745,578,342,158.111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04,394,249.922,283,826,143.162,283,707,464.330.91%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242,080,298.5320.43%3,581,694,475.691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611,227.0439.83%88,876,008.692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695,003.1969.77%74,978,017.7324.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1,876,693.85-907.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39.83%0.2723.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39.83%0.2723.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增加0.32个百分点3.81%增加0.57个百分点

注:1、2013年12月,公司与成都市思瑞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思瑞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2,701.82万元受让成都思瑞丰持有的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波凯瑞公司”)100%股权,并已于2013年12月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由于本公司和成都思瑞丰同受宋睿实际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自2013年12月起将雷波凯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2、2014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堂公司”)与成都百味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百味坊”)、河南省德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先食品公司”)、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群多品种盐公司”)及其他6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应城益盐堂公司以188.13 万元受让成都百味坊持有的益盐堂(宁陵)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陵益盐堂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的同时,应城益盐堂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 万元向宁陵益盐堂公司增资,同时宁陵益盐堂公司引进新股东。本次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应城益盐堂公司持有宁陵益盐堂公司6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由于成都百味坊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睿之妻张红宇和宋睿之岳父张明达,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自2014年8月起将宁陵益盐堂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331,040,000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16,172.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437,233.3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658,961.79 
减:所得税影响额4,886,269.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28,107.60 
合计13,897,990.9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002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宋睿境内自然人44.50%147,313,180133,000,000质押108,000,000
牟嘉云境内自然人19.72%65,284,80048,963,600质押48,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67%8,850,7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48%8,205,833  
覃琥玲境内自然人1.83%6,062,1604,546,620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2%4,365,37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1%4,343,37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5%2,819,892  
刘晓霞境内自然人0.82%2,727,9202,045,940质押2,727,9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9%2,612,608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牟嘉云16,321,200人民币普通股16,321,200
宋睿14,313,180人民币普通股14,313,18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850,704人民币普通股8,850,7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205,833人民币普通股8,205,833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4,365,374人民币普通股4,365,37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343,373人民币普通股4,343,37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19,892人民币普通股2,819,8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612,608人民币普通股2,612,6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573,960人民币普通股2,573,96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2,048,807人民币普通股2,048,80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牟嘉云与宋睿为母子关系,牟嘉云为宋睿的一致行动人。

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570,400,024.30354,273,984.6761.01%主要系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37,052,665.6497,570,224.71-62.02%主要系公司将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货款及工程款
应收账款217,777,923.57111,243,096.4295.7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增加了对客户的赊销
预付款项241,846,306.74383,988,026.53-37.02%主要系预付大宗材料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36,182,053.0325,381,549.9342.55%主要系营销人员备用金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999,500.006,498,001.43-69.23%主要系乐山科尔碱业亏损所致
在建工程560,666,580.48423,156,973.7632.50%主要系应城塑业、雷波凯瑞、宁陵益盐堂、水溶肥等新增项目所致
生产性生物资产4,474,398.883,345,826.1333.73%主要系利川公司、鄂州公司种植葡萄、番茄等资产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44,612,039.0417,108,126.39160.77%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益期在1年以上的费用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26,451,295.8619,855,598.9433.22%主要系报告期宁陵公司调整2013年补贴收入影响所得税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552,190,657.85271,063,138.98103.71%主要系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1,254,848,361.01720,000,000.0074.28%主要系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627,817,267.80365,295,798.0171.87%主要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216,738,073.18493,327,931.48-56.07%主要系公司前期收到的预收款项所对应的商品在报告期实现销售所致
应交税费24,259,663.6352,764,775.35-54.02%主要系报告期缴纳了期初的应交税费所致
应付股利699,492.001,673,899.56-58.2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应付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48,184,822.64164,942,949.58-70.79%主要系报告期支付收购雷波公司股权款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42,558,359.3632,220,374.3932.09%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差旅费等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64,030,057.5446,982,750.7636.28%主要系报告期折旧、研发、工资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36,899,944.0615,816,329.28133.30%主要系报告期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4,265.38-2,909,401.26-100.15%主要系报告期不再确认乐山科尔投资损失所致
营业外收入4,078,133.177,697,881.81-47.02%主要系报告期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91,570.76471,192.04-80.57%主要系报告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所得税19,974,010.999,245,362.50116.04%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变动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876,693.8521,277,336.59-907.79%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922,920.59-368,086,893.66-42.88%主要系报告期投资雷波凯瑞、应城塑业、水溶肥等项目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0,508,248.2583,497,815.78906.62%主要系报告期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新都化工:关于两家控股子公司合并的公告》,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磷铵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复肥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在股权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由宜城磷铵公司吸收合并宜城复肥公司,合并完成后,宜城磷铵公司继续存续,宜城复肥公司依法予以解散并注销。

2014年9月28日,宜城磷铵公司完成吸收合并宜城复肥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并后的宜城磷铵公司更名为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取得了宜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20684000006679的《营业执照》。

2、2014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新都化工:关于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收购宁陵益盐堂公司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与成都百味坊、德先食品公司、卫群多品种盐公司、孙文峰、杨羊、王小灿、王子连、冯凤芝、李润泉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应城益盐堂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 188.13 万元收购成都百味坊持有的宁陵益盐堂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的同时,应城益盐堂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 万元向宁陵益盐堂公司增资,同时宁陵益盐堂公司引进新股东(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本次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宁陵益盐堂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变更为 1,000万元,应城益盐堂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4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新都化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并由其投资建设5万吨/年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新疆昌吉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5万吨/年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

2014年9月16日,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昌吉州昌吉市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52301050037570的《营业执照》。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新都化工:关于两家控股子公司合并的公告2014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
新都化工:关于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收购宁陵益盐堂公司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
新都化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并由其投资建设5万吨/年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的公告2014年9月10日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3 位股东承诺: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新都化工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违反,本人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10年03月23日至今2、经公司2012年5月11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李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所作的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13 年11月11日履行完毕,相关锁定股份已于2013年11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先生控股的成都市思瑞丰之全资子公司雷波凯瑞公司因在建6万吨黄磷及20万吨磷酸盐项目,主要产品之一磷酸二氢钾,系一种水溶性速效复合肥,为避免项目建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宋睿控制的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雷波凯瑞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于2013 年12月23日完成了雷波凯瑞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0,670.0013,870.0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669.0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品种盐产销量增加利润增加;

2、募投项目及山东河南新建项目达产,复合肥产销量增加,利润增加。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评估机构名称(如有)评估基准日(如有)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应城支行2014年7月2日不适用5,000借款合同,正在执行
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2014年7月10日市场价格1,064.64采购合同,正在执行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柴达木盐湖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7月23日市场价格1,020采购合同,还未执行
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银行应城支行2014年7月29日不适用5,000借款合同,正在执行
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应城支行2014年7月30日不适用5,000借款合同,正在执行
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 8月1日市场价格1,175采购合同,正在执行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成都分行2014年8月7日不适用15,000授信合同,正在执行
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15日市场价格1,120采购合同,执行完毕
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应城支行2014年9月15日不适用4,000借款合同,正在执行
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应城支行2014年9月25日不适用4,000借款合同,正在执行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4-054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拉萨桂湖新都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业务发展的梳理和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桂湖新都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公司”)有关业务已纳入本公司相关部门操作,为进一步节约公司现有资源,降低管理层级和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决定注销拉萨公司。

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陈晓丽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拟聘任陈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4-05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拉萨桂湖新都

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拉萨桂湖新都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桂湖新都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拉萨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拉萨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3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拉萨新都化工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在西藏拉萨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公司大宗原材料的集中采购(主要是钾肥)业务。

2013年1月23日,拉萨公司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540091200005370(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终核准的登记事项如下:

名称:拉萨桂湖新都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开区世通阳光新城6-5号1楼A

法定代表人:周燕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股东情况:本公司100%控股

财务情况:拉萨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项目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92.001,191.48
负债总额0.008.09
净资产992.001,183.39
项目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1月1日—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702.613,314.39
营业利润-8.00217.22
净利润-8.00191.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0-85.00

二、注销拉萨公司的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对业务发展的梳理和规划,拉萨公司有关业务已纳入本公司相关部门操作,为进一步节约公司现有资源,降低管理层级和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故决定注销拉萨公司。

三、注销拉萨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注销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拉萨公司完成清算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后,将对其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公司将按实际出资比例100%分得拉萨公司的剩余财产。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拉萨公司的清算、注销手续,并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4-057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陈晓丽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对陈晓丽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2014年10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银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银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陈银女士,女,1981 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2012年5月进入公司,2014 年7月至今,任证券部副经理。

陈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陈银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87373422

传真:028-87373422

邮箱:zhengquan@shindoo.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97号1栋优诺国际1204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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