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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4-032TitlePh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彦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彦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1,973,760,692.711,690,801,284.831,690,801,284.831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3,787,088.42520,693,211.26520,693,211.262.51
项目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44,321,965.08-6.781,434,538,264.59-1.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06,043.4122.0138,764,033.172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878,507.9248.6331,926,110.61197.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65,562.40-128.15-59,545,501.43-294.42
基本每股收益0.1318.180.2131.25
稀释每股收益0.1318.180.213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80.547.31.26

注:依2014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追溯调整年初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金额为40,000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626,802.0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07,997.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64,083.02主要为出售远期外汇合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理财产品其他流动资产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153,238.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285,415.02收回核销货款
减:所得税影响额1,013,217.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958,229.63 
合计6,837,922.5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98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非流通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FORDCHEE DEVELOPMENT LIMITED境外法人29.105,394,05300  
EUPA INDUSTRY CORPORATION LIMITED境外法人13.8325,633,7180  
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境外法人2.494,621,5960  
陈永泉境内自然人0.901,668,7470  
夏倩茹境内自然人0.701,299,5450  
邹士霖境内自然人0.561,030,0000  
陈丽娟境外自然人0.551,012,7910  
丁晓仑境内自然人0.551,010,5180  
陈永清境外自然人0.53981,5980  
CSC SECURITIES (HK) LTD.境外法人0.43789,2120  
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已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FORDCHEE DEVELOPMENT LIMITED53,940,530境内上市外资股53,940,530
EUPA INDUSTRY CORPORATION LIMITED25,633,718境内上市外资股25,633,718
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4,621,596境内上市外资股4,621,596
陈永泉1,668,747境内上市外资股1,668,747
夏倩茹1,299,545境内上市外资股1,299,545
邹士霖1,03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1,030,000
陈丽娟1,012,791境内上市外资股1,012,791
丁晓仑1,010,518境内上市外资股1,010,518
陈永清981,598境内上市外资股981,598
CSC SECURITIES (HK) LTD.789,212境内上市外资股789,21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三大股东系本司的法人控股股东。本司未知其余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余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数年初数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0021,120,100.00-100.00主要系年初未交割的远期外汇评价回转所致;
应收票据3,427,489.202,467,447.0038.91主要系应收票据本期未到期所致;
预付款项16,852,608.374,290,802.70292.76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10,484,684.49110,833.339,359.87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70,000,000.0050,000,000.00440.00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212,639.8010,889,671.98-98.05主要系本期厂房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2,184,777.080.00100.00主要系本期预付模具款及设备款所致;
短期借款295,320,000.0030,484,500.00868.75主要系本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490,050.000.00100.00主要系期末未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评价亏损所致;
预收款项15,855,193.1810,431,654.5951.99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2,980,295.71-17,127,309.9782.60主要系本期收回去年出口退税款所致;
应付利息3,270,214.70108,661.002,909.56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181,330,112.4569,376,770.31161.37主要系本期向关联方借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217,333.343,258,742.65-93.33主要系期初远期外汇未实现利益回转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0.00222,600.00-100.00主要系本期确认免学费补助所致。

项 目本期累计数上期累计数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8,249,924.723,167,114.06160.49主要系本期出口免抵退税产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所致;
财务费用-14,125,625.274,528,411.70-411.93主要系本期人民币贬值造成汇兑利益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3,558,992.3410,661,968.28-66.62主要系本期收回客户货款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1,610,150.0015,628,971.85-238.27主要系本期未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评价损失所致;
投资收益20,446,066.988,157,579.03150.64主要系本期已交割远期外汇收益及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11,558,038.217,133,255.7262.03主要系本期租金收入所致;
所得税费用4,669,389.247,399,199.63-36.89主要系依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规定计算处理;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45,501.4330,626,995.25-294.42主要系本期出口退税返还及销售商品收到的货款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1,214,480.14-191,851,701.86-338.47主要系本期增加购买理财产品及定存受限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或有事項

本公司之子公司漳州灿坤与鑫达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电机”)于2009年7月20日签订《产品供应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09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并于2011年1月1日签订了《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2011年ED采购合同》及《特别约定条款》等协议,协议约定漳州灿坤向鑫达电机采购产品。因鑫达电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漳州灿坤拒绝支付货款并终止合同,2011年11月2日鑫达电机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漳州灿坤支付合同已履行部分尚未支付的货款479,089.06美元,折合人民币为3,071,535.78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要求漳州灿坤继续履行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对应的货款为美元189,423.25元)。

漳州灿坤于2012年1月8日提起反诉,由于鑫达电机供应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导致漳州灿坤生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被要求退货及取消订单,给漳州灿坤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及声誉影响,请求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元、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7,621,576元。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支付给原告鑫达电机有限公司货款479,089.06美元,折合人民币为3,071,535.78元;二、原告鑫达电机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博罗县联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共同支付给被告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233,399.70元;三、解除原告鑫达电机有限公司、第三人博罗县联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之间未履行的10个批次订单;四、驳回原告鑫达电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被告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截至本报告日止,漳州灿坤账面应付鑫达电机货款余额为美元479,089.06元,由于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漳州灿坤未确认对鑫达电机的或有资产人民币1,233,399.70元。

另因鑫达电机提供的瑕疵马达产品共有104,691台,而本案仅处理23,035台,尚有81,656台未处理。故漳州灿坤于2013年12月24日另行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3,702,957.93元。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二).出售资产

公司营运业务需要,本报告期处置明细详阅下表: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被出售资产出售日交易价格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出售对公司的影响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出售资产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设备2014.01.2410.011.171.170.03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进行结算关联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2014.08.09www.cninfo.com.cn
HAVELLS模具2014.02.2842.7535.2835.280.91非关联企业不适用
品瑞五金类设备2014.02.288.707.287.280.19
多比特其他类设备2014.02.280.640.550.550.01
海珑其他类设备2014.02.281.201.031.030.03
盛元其他类设备2014.02.282.402.052.050.05
悦佳电子注塑类设备2014.03.316.501.341.340.03
溢鑫其他类设备2014.03.310.150.130.130.00
溢鑫五金类设备2014.03.310.800.780.780.02
福顺五金类设备2014.03.3111.009.619.610.25
华瑞兴电木类设备2014.03.311.791.711.710.04
悦佳电子其他类设备2014.04.306.501.441.440.04
溢鑫注塑类设备2014.04.301.171.121.120.03
涂宜斌注塑类设备2014.04.302.502.452.450.06
涂宜斌电木类设备2014.04.3010.003.123.120.08
潘溪保其他类设备2014.04.300.500.480.480.01
DARMONO电子设备2014.05.106.33-0.21-0.21-0.01
合旺电木类设备2014.05.316.450.720.720.02
海坤模具2014.05.311.000.980.980.03
万坤注塑类设备2014.05.314.000.960.960.02
华胜电木类设备2014.05.311.000.980.980.03
千坤五金类设备2014.05.3125.008.248.240.21
鑫东宝其他类设备2014.05.310.200.170.170.00
鸿源模具2014.05.315.374.984.980.13
王志标注塑类设备2014.05.311.000.980.980.03
百峰注塑类设备2014.05.313.502.792.790.07
李庆华其他类设备2014.05.3150.001.471.470.04
DARMONO电子设备2014.06.232.74-0.05-0.050.00
溢鑫压铸类设备2014.06.303.423.333.330.09
凯联兴压铸类设备2014.06.305.275.025.020.13
鸿源模具2014.06.307.867.677.670.20
黄金枪五金类设备2014.06.302.502.442.440.06
杨孝东房屋2014.06.3046.7043.1143.111.11
鸿源模具2014.07.310.800.780.780.02不适用不适用
裕沣模具2014.07.310.800.780.780.02
海坤模具2014.07.311.051.021.020.03
徐慧鹏机器设备2014.07.3117.5011.1611.160.29
创艺机器设备2014.07.3113.004.814.810.12
鸿源模具2014.08.3110.8110.5010.500.27
海坤模具2014.08.313.052.922.920.08
桑茂运输设备2014.08.318.077.917.910.20
溢鑫模具2014.09.304.003.803.800.10
锐诚模具2014.09.302.252.182.180.06
鸿源模具2014.09.306.606.456.450.17
鸿尔机器设备2014.09.3021.001.211.210.03
饶玉梅机器设备2014.09.301.100.140.140.00
鸿源模具2014.09.302.142.082.080.05
潘溪保电子设备2014.09.301.501.471.470.04
顺坤其他设备2014.09.304.504.414.410.11
精晶其他设备2014.09.301.601.571.570.04
品瑞其他设备2014.09.301.801.771.770.05
精晶机器设备2014.09.306.005.845.840.15
合计  386.52223.92223.925.77       

(三). 出售存量零碎股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4年7月下发的《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的通知》:在2001年11月12日采用零碎股循环进位法之前,亦是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合并期间,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如生产零碎股,股东所得的零碎股被全部舍去;同时,舍去的零碎股被集中记入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内的零碎股一直未分配给股东。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指示及要求,零碎股归全体股东所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接受公司委托出售零碎股,并将出售净所得返还公司。公司应将零碎股出售净得所计入股东权益相关公积金科目,并在随后的定期报告予以披露。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4年第三季度委托证券公司集中出售存量零碎股,并在9月30日之前将出售净所得返还上市公司。

公司于2014年7月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约定截至2014年8月18日的存量零碎股出售价格为不低于零碎股出售前一交易日收市价的93%,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2014年9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1,297股)返还的净所得HKD5,550.29元,公司已按要求将该所得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侨民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在公司股票实施缩股方案并复牌后,若公司股价低于每股HKD2.40元时进行增持,并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即370.78万股)。若12个月内增持2%股份计划完成,股价还触及目标价时,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要约方式继续实施增持2012年12月28日长期有效公司股票于2012年12月31日复牌,自复牌起至目前,由于公司股价未达增持条件,侨民投资有限公司未实施增持。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公司股票于2012年12月31日复牌,自复牌起至目前,由于公司股价未达增持条件,侨民投资有限公司未实施增持。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关联关系是否关联交易衍生品投资类型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期初投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期末投资金额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银行远期外汇140,508.692014年1月1日2014年9月30日95,896.14 74,950.56140.41-1,018.70
合计140,508.69----95,896.14 74,950.56140.41-1,018.70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涉诉情况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2013/3/12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2013/5/18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5) 止损点:单一衍生品投资损失上限与全部投资损失上限以不超过其投资总金额之百分之二十为限。

(6) 稽核制度:公司审计部门定期稽核衍生性商品交易并制作报告交付相关单位。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2)原签约银行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提供已签约未到期远期结汇交易当期汇率银行估算表;

(3)依截止当月未到期签约金额*估算表汇率与买入货币差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无重大变化.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已为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4-03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4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在厦门灿坤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简德荣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改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陈宗易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4年10月2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去财务负责人的辞职报告书,即日生效。

2. 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六)款规定,公司总经理谈子畅先生提名公司会计部经理吴彦儒先生接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并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吴彦儒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董事会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同意聘任。吴彦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内部控制制度修订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和公司整体内控执行落实需要,对以下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1)、财务报告管理办法

(2)、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参阅本司今天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修订对照表和内控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吴彦儒个人简历

吴彦儒,男,1973年出生,台湾新北市人,东吴大学国贸系毕业(专业包含会计、审计等)并取得厦门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如下:

2013.12-迄今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会计部经理

2012.12-2013.05 亚泥(中国)控股公司 会计部主任

2008.06-2012.10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

1999.08-2008.06 第一银行商业银行 行员

1998.02-1999.07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专员

与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4-033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陈宗易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4年10月23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的职务,陈宗易先生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其辞职申请。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吴彦儒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司于今日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4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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