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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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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56TitlePh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锦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艳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376,815,442.341,374,813,230.45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67,445,986.40665,307,914.640.32%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7,541,484.94-19.49%113,463,565.69-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987,798.38-50.34%15,313,157.51-4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869,118.12-74.41%2,355,546.94-8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3,161,061.0684.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31.25%0.11-42.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31.25%0.11-42.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5%-1.85%2.30%-1.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036,125.62公司补助的主要项目为育林基公司补助的主要项目为育林基返还。除了育林基金返还外,多数政府补助与主营业务关系不直接,获得与否尚看具体情况,获得时间亦较难把握,容易对业绩产生明显波动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102,431.23 
减:所得税影响额180,946.28 
合计12,957,610.5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657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国有法人70.32%97,516,04097,516,040质押48,736,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国有法人2.50%3,468,0003,468,000  
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国有法人1.98%2,744,5242,744,524  
詹建洪境内自然人1.09%1,508,6000  
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9%403,9000  
李夫兰境内自然人0.24%327,7490  
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国有法人0.20%271,436271,436  
李明光境内自然人0.17%240,3000  
丁小玉境内自然人0.16%219,5740  
陈文清境内自然人0.14%193,6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詹建洪1,508,600人民币普通股1,508,600
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403,900人民币普通股403,900
李夫兰327,749人民币普通股327,749
李明光240,300人民币普通股240,300
丁小玉219,574人民币普通股219,574
陈文清193,600人民币普通股193,600
李庆173,100人民币普通股173,100
赖清清166,820人民币普通股166,820
王祥159,700人民币普通股159,700
刘光礼156,702人民币普通股156,70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与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同受将乐县财政局实际控制。其他不详。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58,432,652.47,比上年同期减少43.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支付了收购腾荣达项目尾款等费用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44,363,771.39,比上年同期增加226.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种苗公司的销售收入增加,销售货款未及时收回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20,332,858.40,比上年同期增加191.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造林、抚育工资款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期末数为31,870,279.60,比上年同期增加35.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规模购买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等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数为44,627,361.54,比上年同期减少68.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支付了收购腾荣达项目尾款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数为6,408,258.07 , 比上年同期增加604.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预收了松脂货款、预收木材款等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数为272,205.92,比上年同期减少52.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期初应支付的税费所致。 

应付利息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551.93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利息所致。

利润表项目:

销售费用 期末数为4,414,821.19 , 比上年同期增加82.05%,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提取的道路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期末数为31,015,933.28 , 比上年同期增加70.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银行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期末数为318,977.12, 比上年同期增加370.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等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期末数为1,516,663.45, 比上年同期增加1162.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加了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营业利润期末数为2,319,000.86 ,比上年同期减少89.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期末数为13,480,995.88, 比上年同期增加256.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补助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营业外支出期末数为342,439.03,比上年同期减少50.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各类捐赠及补助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期末数为15,457,557.71,比上年同期减少41.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期末数为180,946.28,比上年同期减少56.3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了政府奖励金所得税所致

净利润期末数为15,276,611.43,比上年同期减少40.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数为15,313,157.51 ,比上年同期减少40.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期末数为0.11 ,比上年同期减少42.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期末数为0.11,比上年同期减少42.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3,357,042.54 ,主要原因是去年报告期内收到育林金返还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期末数为146,731,896.05,比上年同期减少74.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2013年资源扩张购买林木资源较多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期末数为3,295,750.30 ,比上年同期减少53.2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了政府奖励金所得税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期末数为22,884,385.32,比上年同期增加1080.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规模购买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等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20,000,000.00 ,主要原因是去年报告期内增加了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期末数为129,830,000.00 ,比上年同期减少51.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贷款金额比上年同期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期末数为29,087,498.00,比上年同期增加262.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到期的银行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期末数为69,106,376.52,比上年同期增加62.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到期的银行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数为60,723,623.48,比上年同期减少73.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到期的银行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5月开始筹划重大事项,并于5月2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开始停牌,于2014年6月11日确认该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11日开市时起停牌,承诺争取在2014年7月1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论证,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4年7月1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因此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申请股票自2014年7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开市起复牌。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审计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盈利预测审核;评估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正在继续开展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及相关申报材料制作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上述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重组预案为: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神州农业、厦门亚纳、中小企业(天津)创投、Fortune、德成创富、兴迅集团、绍兴同禧、上海慧玉、银河鼎发、吉林生物、天津泰达合计持有的连城兰花80%股权,其中:(1)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神州农业持有连城兰花24.4051%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神州农业持有19.0052%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神州农业持有连城兰花5.3999%股权;(2)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连城兰花40.9948%股权,其中包括:厦门亚纳持有连城兰花20.1129%股权,中小企业(天津)创投持有连城兰花6.9655%股权,绍兴同禧持有连城兰花3.592%股权,上海慧玉持有连城兰花3.1405%股权,银河鼎发持有连城兰花2.87355%股权,吉林生物持有连城兰花2.87355%股权,天津泰达持有连城兰花1.4368%股权;(3)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连城兰花14.6001%股权,其中包括:Fortune持有连城兰花6.7043%股权,德成创富持有连城兰花4.1428%股权,兴迅集团持有连城兰花3.753%股权。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拟向将乐金鼎卓奥投资合伙企业、将乐金鼎万钧投资合伙企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不超过2.83亿元;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中约2.125亿元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2014年09月09日详见刊登于2014年9月9日巨丑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1、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承诺并保证现时或将来均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联营或拥有在其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方式)从事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对金森林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现实或可能的同业竞争;保证不进行与金森林业相同或类似的投资,不经营有损于金森林业利益的业务;保证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金森林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其他经营实体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保证不利用对金森林业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金森林业及金森林业其他股东权益的经营活动;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任何原因可能引起的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如果将来有从事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其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其将通过控股地位和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管)使该等企业履行与本公司相同的前述义务,保证不与金森林业同业竞争;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其将向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3、将尽量减少、避免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金森林业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与金森林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金森林业资金,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金森林业以及金森林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将向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4、自常青林业设立至金森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存在的任何因出资问题而导致的金森林业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损失,本公司将无条件对金森林业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且无条件放弃所有涉及金森林业的追偿权利。5、若金森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拥有的林木资产存在权利瑕疵而导致我公司出现出资不足的情形,我公司将全额补足;若该等林木资产存在权利瑕疵而引发争议或潜在纠纷,我公司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金森林业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费用支出、经济赔偿、补偿或其他损失;本承诺函不可撤销。6、营林公司转让给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的林木资产权属清晰,任何可能因权利瑕疵问题引起的争议,所造成金森林业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和其他损失,由我公司承诺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7、截止2011年12月31日,"如(金森林业)实际代管林面积超过26,000亩, 或者登记在发行人名下实质上属于村集体或私人所有的林权面积(债转林之代管林除外) 超过7,630亩,则超过部分所造成发行人的损失均由我公司向发行人补偿"。8、就万森林业租赁房屋承诺―同意发行人在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进行续租, 续租期间我公司不进行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妨碍租赁使用的事项,被政府拆迁除外。租赁价格以当时当地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为准。2012年01月01日 正常履行
将乐县财政局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林业总公司和物资总公司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012年01月01日 正常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6.87%-0.04%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4,0004,60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81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虽然报告期木材生产经营形势保持良好,但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超出预期,为确保公司的经营规模,森林收购在规模速度上较快。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5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9点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5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林协清、宋德荣、王培卿、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会成员审核,确认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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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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