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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3TitlePh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 陈义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禹广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少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283,136,415.535,755,599,120.872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247,182,386.882,064,770,572.698.83%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30,980,421.3063.90%1,724,042,616.605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707,088.34-3.53%235,168,039.07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1,269,147.86-4.78%229,849,837.342.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4,959,680.615.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2-3.53%0.5828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2-3.53%0.5828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9%-17.57%16.60%38.4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742,273.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40,432.44 
减:所得税影响额2,497,307.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86,332.02 
合计5,318,201.7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686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65%103,514,785103,514,785质押103,500,000
联中实业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83%43,702,65343,702,653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99%40,331,562   
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20%25,024,579 质押24,405,000
益豪企业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14%24,791,75724,791,75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其他4.93%19,909,41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4%7,427,268   
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8%6,381,303 质押6,375,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其他1.50%6,053,627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1.37%5,531,83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40,331,562人民币普通股40,331,562
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25,024,579人民币普通股25,024,57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19,909,417人民币普通股19,909,41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7,427,268人民币普通股7,427,268
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6,381,303人民币普通股6,381,30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6,053,627人民币普通股6,053,627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5,531,832人民币普通股5,531,832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12,754人民币普通股5,312,754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4,791,054人民币普通股4,791,054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4,642,008人民币普通股4,642,00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十名股东:2012 年 2 月24 日,新能国际与吉林中讯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后,新能国际直接持有吉林中讯100%股权。除此之外,其他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按照《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财政部2014年陆续颁布及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进行了分析,经过分析,公司不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准则变动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1)货币资金增加130%主要系公司资金需求大,增加融资所致;

(2) 应收票据减少85.27%主要系票据到期及转让所致;

(3)应收帐款增加84.70%主要系业务量增加,且本期有新并入公司,所以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4)应收帐款净额增加88.51%主要系业务量增加,且本期有新并入公司,所以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5)预付帐款增加72.89%主要系预付气款发票尚未收到所致;

(6)存货增加227.88%主要系公司的对外施工项目尚未结算所导致存货增加;

(7)长期股权投资增加46.72%主要系新投资公司所致(泰安市泰康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国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市鸿泰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江苏中科睿赛);

(8)在建工程增加32.38%系投资长输管线及城市管网、加气站建设所致;

(9)累计摊销增加36.84%系新收购公司正实同创,其期初累计摊销金额较大所致;

(10)商誉增加263.44%系新收购公司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80.32%系增加投资类预付款所致;

(12)短期借款增加74.58%系公司资金需求大,增加融资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减少34.97%主要系支付上年度年底绩效工资所致;

(14)预收帐款增加35.97%主要系业务量增加,且本期有新并入公司,所以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5)应交税费减少32.12%主要系清缴上年度税款所致;

(16)应付利息减少99.41%主要系短期融资券到期还本付息所致;

(17)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42.69%主要系收到长安信托短期融资款所致;

(18)实收资本(股本)增加50%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所致;

(19)少数股东权益增加37.73%主要系确认少数股东投资收益所致;

(20)营业收入增加51.40%主要系新收购公司收入增加以及新业务拓展顺利所致;

(21)营业成本增加74.18%主要系随收入增加而增加所致;

(22)销售费用增加43.53%主要系随收入增加而增加;

(23)管理费用增加36.19%主要系增加新公司人员增加所致;

(24)财务费用增加67.86%主要系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25)投资收益增加168.93%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下权益法核算的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26)营业外收入增加449.82%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7)营业外支出增加45.73%主要系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8)少数股东损益增加88.13%主要系公司盈利确认少数股东损益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目前公司仍有部分历史遗留的“股转债”债券未进行登记。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委托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信托-安桥-领先科技589.6 万股已经全部出售,收回资金70,866,828.52 元,公司已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上述“股转债”形成的债务本息。截止2014年9 月30 日,公司累计偿还债务合计45037676.62元。尚余8458074.06元偿付。

2、2013年8月7日全资子公司与临湘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就临湘市码头物流项目、天然气船用LNG加注站等项目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该项目的危化品码头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2013年8月13日全资子公司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就苏州宿迁市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及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并签署签署了《宿迁天然气项目投资协议》,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协调气源开口,落实项目3亿立方米天然气指标。

4、2014年03月26日本公司就收购明秀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中电明秀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达成一致,并与明秀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与明秀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最新尽职调查报告及审计评估,确定以2亿元收购明秀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西中电明秀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

5、2014年8月14日本公司就位于衡山县与衡阳县交界处的界牌瓷业托管资产出让事宜与衡阳市政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开展前期工作,资产评估,可研等均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全资子公司与临湘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就临湘市码头物流项目、天然气船用LNG加注站等项目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3年08月15日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8-16/62948451.PDF
全资子公司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就苏州宿迁市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及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并签署签署了《宿迁天然气项目投资协议》2013年08月19日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8-21/62968550.PDF
本公司就收购明秀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中电明秀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达成一致,并与明秀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2014年03月28日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3-28/63741127.PDF
本公司就位于衡山县与衡阳县交界处的界牌瓷业托管资产出让事宜与衡阳市政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08月29日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8-29/1200184212.PDF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由上市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供合计589.6万股非流通股股份,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计划,上市公司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财产用于专项偿还历史遗留债务-1996年1月经批准上市公司内部职工股2,948万股转为的上市公司负债。2006年05月29日长期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于2006年6月19日合计提供589.6万股股份作为信托财产转入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07年9月3日全部卖出,正在偿付历史遗留债务过程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新能国际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2012年11月03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正在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新能国际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0年09月03日长期正在履行
新能国际规范关联交易承诺2010年09月03日长期正在履行
新能国际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声明和承诺2010年09月03日长期正在履行
新能国际、陈义和、联中实业、益豪企业锁定期的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010年09月03日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正在履行
金石投资、平安创投、福宁投资、盛世景投资、中农丰禾锁定期的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010年09月03日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已履行完毕
新能国际盈利预测补偿承诺:新能国际承诺在领先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当年度起的三个年度内,若置入资产每年的实际净利润小于该年预测净利润,则新能国际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领先科技进行补偿。2012年05月25日自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当年度起的三个年度内正在履行
领先集团针对置出资产中的债务尚未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的部分,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使本次重组能够顺利实施,领先集团做出如下承诺:对于置出资产中的债务尚未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的部分,由领先集团与相关债权人积极协商并在债权人提出异议之日起五日内通过提前偿还债务或向领先科技提供足额的担保等方式妥善解决。若任何债权人在资产交割日及其后向领先科技主张权利,则领先科技尽早通知领先集团进行偿付,领先集团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立即予以核实并进行偿付,领先集团在偿付该等债务后,不再向领先科技追偿;如因领先集团未能进行及时偿付,而致使领先科技进行偿付或遭受任何损失的,费用由领先集团承担。2012年11月03日长期正在履行
新能国际针对置出资产中的债务尚未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的部分,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使本次重组能够顺利实施,新能国际做出如下承诺:对于在资产交割日及其后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如领先集团未能进行及时偿付,而致使领先科技进行偿付或遭受任何损失的,新能国际承诺在三个工作日内足额补偿上市公司的损失。2012年11月03日长期正在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年07月02日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4年07月10日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非公开事宜,公司未提供资料
2014年07月23日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非公开事宜,公司未提供资料
2014年08月04日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生产经营及定向增发事项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4年08月20日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非公开事宜,公司未提供资料
2014年09月10日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非公开事宜,公司未提供资料
2014年09月23日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非公开事宜,公司未提供资料
2014年09月26日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询问公司非公开事宜,公司未提供资料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4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义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项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成员的议案》

(1)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独立董事曹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经表决,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方勇已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曹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曹斌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独立董事曹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经表决,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方勇已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曹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曹斌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3)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独立董事曹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经表决,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方勇已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曹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曹斌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一:曹斌先生简历

曹斌,男,1962年,本科学历。曾任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审计员、吉林佳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副主任会计师。2009年参加并通过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的培训。曹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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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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