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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耿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建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95.83%,主要系本期公司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42.24%,主要系本期以应收票据结算的货款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增加213.49%,主要系公司期末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43.31%,主要系公司期末尚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增加174.06%,主要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环保节能型橡胶输送带技改项目生产线设备及年产500万平方米特种橡胶输送带生产线及研发中心项目车间房屋工程投入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55.9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放2013年度奖金所致; 7、其他应付款增加133.51%,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95.83%,主要系本期公司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9、财务费用减少78.99%,主要系公司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增加605.23%,主要系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144.56%,主要系本期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12、投资收益增加74.40%,主要系本期桐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红增加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减少70.64%,主要系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33.5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投标保证金减少所致; 1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36.98%,主要系本期桐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红增加所致; 1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625.51%,主要系本期转让运输设备所致;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116.58%,主要系本期购买设备、房屋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对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等工作,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损益和权益产生影响。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耿亮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沈耿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10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8) 2、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4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会计制度:补充2014年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 (2)长期股权投资:按2014年3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办法重新表述。 (3)合并财务报表:按2014年2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重新表述。 (4)职工薪酬:增加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政策表述。 4、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损益和权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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