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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87,770,605.44 | 1,678,141,956.47 | 6.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39,866,864.31 | 1,524,478,443.45 | 7.57%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01,197,126.81 | 15.95% | 481,733,517.90 | 16.7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697,488.67 | 12.13% | 193,486,618.02 | 30.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8,407,900.90 | 8.79% | 176,111,977.09 | 28.9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56,919,742.15 | 43.7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65 | 12.16% | 0.5724 | 30.0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65 | 12.16% | 0.5724 | 30.0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3% | -0.03% | 12.19% | 1.6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745.6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353,729.32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0,858,620.3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3,15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66,113.10 | | | 合计 | 17,374,640.9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301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田明 | 境内自然人 | 61.43% | 207,616,500 | 207,616,500 | | | | 郝先进 | 境内自然人 | 3.46% | 11,708,125 | 9,268,593 | | | | 岑文德 | 境内自然人 | 3.07% | 10,379,525 | | | | | 沈海斌 | 境内自然人 | 2.93% | 9,886,500 | 7,414,875 | | | | 徐霞雯 | 境内自然人 | 1.46% | 4,943,250 | | |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2% | 4,800,000 | | |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8% | 4,331,362 | | |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5% | 3,877,200 | | |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3% | 2,810,650 | | |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3% | 2,800,000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岑文德 | 10,379,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79,525 | | 徐霞雯 | 4,943,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43,250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31,362 | 人民币普通股 | 4,331,362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7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77,200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810,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0,650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0,000 |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0 | | 沈海斌 | 2,471,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1,625 | | 郝先进 | 2,439,5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9,53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1,526.54万元,下降42.94%,主要系本期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759.36万元,下降90.35%,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增加票据背书结算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113.70万元,增长90.80%,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部分信用较好的海外客户赊销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48,200.00万元,增长185.38%,主要系本期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5、股本(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7,800.00万元,增长30%,主要系本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6、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11,548.66万元,增长33.30%,主要系本期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33.47万元,增长52.27%,主要系本期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81.07万元,增长47.40%,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软件退税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5.12万元,下降99.37%,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缴纳税收滞纳金所致。 10、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1,153.46万元,增长51.46%,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11、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877.45万元,增长33.41%,主要系本期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39.31万元,下降31.65%,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1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900.00万元,增长45.26%,主要系本期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1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807.96万元,增长30.13%,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配普通股股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明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 2012年07月31日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 公开发行前其他股东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2年07月31日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 田明、郝先进、沈海斌、林茂先、韩立明、张建军、倪迎久、向晟、徐鹏等9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2年07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明 | 对于美亚光电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以上股权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 2012年07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明 | 如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承诺方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股份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承诺方将不利用在股份公司中的股东地位,为其或其近亲属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12年07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00% | 至 | 50.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4,959.81 | 至 | 31,199.76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0,799.8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明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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