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10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利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雨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6,561,848,092.8317,327,808,411.80-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90,526,280.825,368,913,149.85-3.3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9,395,387.35293,483,068.23301.8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4,805,743,707.314,823,467,667.29-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138,669.22-129,883,258.02-3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961,560.71-185,361,859.81-4.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6-2.46减少0.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50-0.12-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50-0.12-37.5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59,96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种类数量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89,556,90137.34200,000,000质押150,000,000国有法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22,220,6312.130 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677,15220,677,1521.980 其他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8,008,2468,008,2460.770 其他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余2号创新成长单一资金信托7,839,5517,839,5510.750 其他
李寒光06,240,8070.600 境内自然人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000,0004,000,0000.380 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3,449,9473,449,9470.330 其他
于雷3,220,5013,220,5010.310 境内自然人
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03,218,6050.310 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9,556,901人民币普通股189,556,90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2,220,631人民币普通股22,220,631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677,152人民币普通股20,677,152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8,008,246人民币普通股8,008,24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余2号创新成长单一资金信托7,839,551人民币普通股7,839,551
李寒光6,240,807人民币普通股6,240,807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3,449,947人民币普通股3,449,947
于雷3,220,501人民币普通股3,220,501
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3,218,605人民币普通股3,218,60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为关系。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404,177,739.661,374,243,408.33-70.59主要系银行承兑到期托收、贴现较多及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212,586,193.67306,297,509.38-30.59主要系浆板、废纸原材料入库冲账所致
在建工程146,100,804.4171,597,375.14104.06主要系子公司怀化市双阳林化有限公司对其双氧水一期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及办公楼修建所致
工程物资7,855,011.603,831,075.88105.03主要系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1,765,232,000.001,245,636,413.6141.71主要系用应付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236,794,757.28176,445,853.9334.20主要系部分客商采用预付款形式结算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45,151,712.5516,502,614.21173.60主要系本期部分保险费用跨期支付所致
应交税费6,390,748.5141,780,656.93-84.70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34,089,859.7859,793,891.88-42.99主要系本期支付应付利息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73,600,000.001,423,680,698.85-59.7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偿还增加所致
未分配利润170,226,327.64348,623,951.75-51.17主要系经营亏损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2,276,025.08-100.00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怀化市双阳林化有限公司收购其子公司怀化市骏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9%股权所致
利润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203,928.73-19,002,198.9098.93主要系上年同期转销存货减值损失所致
营业外收入25,724,390.9056,218,170.69-54.24主要系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171,817,812.89-124,463,841.85-38.05主要系经营亏损所致
所得税费用320,856.335,285,528.72-93.93主要系经营亏损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9,780,130.14181,862,912.80312.28主要系本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拆借资金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25,097,255.642,616,353,436.90-34.06主要系本期承兑支付比例大于上年同期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205,939,750.35299,632,067.02-31.27主要系本期支付增值税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3,109,083.9719,485,692.193918.89主要系本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拆借资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6,596.003,115,920.00-97.22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较同期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370,009.4948,950,432.15-78.82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74,146.95428,065.98431.26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怀化市双阳林化有限公司收购其子公司怀化市骏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9%股权所致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842,503,128.22-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8.5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利率为6.38%,兑付日为2015年8月25日。详见2014年9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目前正在进行2014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注册。

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全资子公司怀化市双阳林化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其双氧水一期装置进行技术改造,目前该项目已投产。

4、2013年7月,公司公告了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事项。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2014年湖南省国资委、永州市委、市政府及公司委托的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湘江纸业搬迁的原则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洽谈,形成了以下纪要:同意将湘江纸业搬迁至岳阳林纸本部(岳阳市城陵矶);同意将湘江纸业原址土地变性为商居开发用地,并将湘江纸业原址土地处置的全部收益用于支持湘江纸业搬迁和企业原址周边规划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永州市政府对该地块规划及土地变性予以支持。具体详见2014年7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湘江纸业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对本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或将来主导产品、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将督促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实际受其或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或将来主导产品、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利用其在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及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侵占、影响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2004年承诺,长期
规范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出现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照市场原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有关关联交易,以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泰格林纸集团将不利用其在本公司中的控股或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2004年承诺,长期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资产注入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将努力增强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如果中冶集团未能成功重组泰格林纸集团,沅江纸业将在未来三年内通过非公开发行或资产出售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如果中冶集团成功重组泰格林纸集团,沅江纸业将作为整体上市资产的一部分注入上市公司。

2011年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原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成功重组泰格林纸集团,泰格林纸集团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2010年6月28日承诺,长期
避免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若诚通集团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岳阳林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诚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诚通集团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岳阳林纸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诚通集团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岳阳林纸公平合理)将该等业务转让给岳阳林纸;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诚通集团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

4.诚通集团不会利用对岳阳林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进行损害岳阳林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2012年4月5日承诺,长期
规范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诚通集团将督促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岳阳林纸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诚通集团及诚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诚通集团及诚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岳阳林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2012年4月5日承诺,长期
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泰格林纸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岳阳林纸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泰格林纸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泰格林纸集团及泰格林纸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岳阳林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2012年4月承诺,长期
股份限售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15年12月18日到期
与公司债券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13年5月承诺,期限至债券到期日

注:公司与沅江纸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自2014年1月1日起受托管理沅江纸业除股东会、董事会权限以外的全部生产经营管理,期限三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4-041

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0人,实际表决10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同意将董事会人数由11名调整为9名,副董事长由2人调整为1人,并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9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动 向
   第A011版:期 货
   第A012版:基 金
   第A013版:数 据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项目建设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