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松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瑞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35,622,412.55 | 1,598,148,582.99 | 2.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80,554,432.44 | 1,313,108,914.66 | -2.48%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9,369,063.12 | -22.79% | 1,263,438,821.84 | -17.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419,910.27 | 4.50% | 40,270,708.97 | 4.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324,443.02 | -0.76% | 37,242,740.13 | 3.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9,053,496.29 | -64.6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90 | 5.56% | 0.0800 | 3.9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90 | 5.56% | 0.0800 | 3.9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1% | 1.43% | 3.02% | 1.3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74,0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77,274.4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087.0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5,218.56 | |
| 合计 | 3,027,968.8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5,918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68% | 259,440,000 | 129,720,000 | | |
| 庞海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0.97% | 105,280,000 | 0 | | |
| 杨彬 | 境内自然人 | 0.23% | 1,159,995 | 0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0% | 999,939 | 0 | | |
| 张成 | 境内自然人 | 0.16% | 815,699 | 0 | |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5% | 741,611 | 0 | | |
| 魏有田 | 境内自然人 | 0.14% | 704,300 | 0 | | |
| 科思项目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4% | 699,900 | 0 | | |
| 许志民 | 境内自然人 | 0.13% | 641,749 | 0 | | |
| 刘雄飞 | 境内自然人 | 0.11% | 544,906 | 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 129,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720,000 |
| 庞海控股有限公司 | 105,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280,000 |
| 杨彬 | 1,159,9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9,99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999,939 |
| 张成 | 815,699 | 人民币普通股 | 815,699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41,611 | 人民币普通股 | 741,611 |
| 魏有田 | 70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300 |
| 科思项目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 69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9,900 |
| 许志民 | 641,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641,749 |
| 刘雄飞 | 544,906 | 人民币普通股 | 544,90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郑和平先生持有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90.28%、庞海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两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魏有田通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持股数量为704,300股,持股比例为0.1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减少51982780.98元,下降49.31%,主要原因是支付股利,购买资产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增加1186300元,增长49.02%,主要是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6506124.05元,增长93.88%,主要是预付工程款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60094456.27元,增长103.78%,主要是理财投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0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是借入短期借款所致;
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2836951.87元,下降48.18%,主要原因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480733.42元,增长66.73%,主要原因系营业利润增加。
8.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4908040.45元,下降64.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5113726.08元, 下降154.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股权所致。
10.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94740199.92元,增长1019.41,主要是借入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公司第一大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2)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公司第一大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履行完毕。(2)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和庞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该两公司回购其所持股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和庞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分别不超过其所持该两公司股权的25%,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和庞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原董事郑镁钢、董事于瑞波、监事王永功、董事兼财务总监杨松国、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郑洪光、原董事会秘书王潍海,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该公司股权的25%,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08年03月19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20.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204.66 | 至 | 5,045.59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204.6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预计不会产生很大波动。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