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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0版)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4-034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5:00至2014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后(见附件3)。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06日(星期四)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4年11月06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海河道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认购方式

(6)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7)限售期安排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上市地点

(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上述第1—10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审议第2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时,须对“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等11个议案子项目逐项表决;审议第2、3、6、7、9项议案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2014-028、2014-030)登载于2014年10月28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章程(修订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海河道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贤哲

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bod@bosuntools.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海河道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备查文件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4年11月06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序号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数量   
2.4发行对象   
2.5认购方式   
2.6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7限售期安排   
2.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9上市地点   
2.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卡: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但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2282”,投票简称“博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中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 1.01,1.02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 1.02,依此类推。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与“申报价格”的对应情况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100.00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02
2.3发行数量2.03
2.4发行对象2.04
2.5认购方式2.05
2.6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2.06
2.7限售期安排2.07
2.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8
2.9上市地点2.09
2.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2.10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2.11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5.00
6《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6.00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7.00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8.00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9.00
10《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0.00
11《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1.00
12《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2.00
13《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13.00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④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⑥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⑦ 投票举例

如某深市投资者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买入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282买入1.00元1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9月)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或http://www.szse.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5:00至2014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4-028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4日以现场、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2,532万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靳发斌,其中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800万股,陈哲认购700万股,靳发斌认购32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0月28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为9.8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安排

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靳发斌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889.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怀荣、程辉、任京建、张淑玉、靳发斌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所有审议事项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怀荣、程辉、任京建、张淑玉、靳发斌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公司与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靳发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协议主体、发行方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支付方式、保密义务、协议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怀荣、程辉、任京建、张淑玉、靳发斌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登载于2014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靳发斌等三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陈哲、靳发斌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和靳发斌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怀荣、程辉、任京建、张淑玉、靳发斌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登载于2014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二)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三)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四)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八)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及其一致行动人田金红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24,376,77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55.18%;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拟以现金人民币24,575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已经拥有公司的控制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董事会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控股股东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及其一致行动人田金红、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并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怀荣、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05月28日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9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05月28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0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登载于2014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4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4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与之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5、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公司分别与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靳发斌签订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7、公司《章程(修订稿)》;

8、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9、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10、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1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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