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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银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伟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慧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838,343,876.181,609,771,199.841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44,878,696.711,022,611,037.152.18%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29,173,007.599.60%1,826,255,382.3917.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141,864.84-75.57%38,267,659.566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643,117.44-80.50%34,121,078.6261.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0,616,280.08-141.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75.00%0.24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75.00%0.24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9%-76.86%3.70%52.8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2,257.88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389,688.00科研项目、专利奖励等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13,433.51赔付款
减:所得税影响额707,909.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0,493.48 
合计4,146,580.9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305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方银军境内自然人11.57%18,517,92018,517,920质押18,000,000
洪树鹏境内自然人8.61%13,777,44013,777,440  
陆伟娟境内自然人6.29%10,065,61410,065,614质押3,160,000
邹欢金境内自然人3.60%5,752,8365,752,836质押4,600,000
许荣年境内自然人2.92%4,672,1464,672,146  
高慧境内自然人2.39%3,831,8403,831,840质押2,050,000
黄亚茹境内自然人1.88%3,015,8003,015,800  
陈青俊境内自然人1.82%2,918,4002,918,400  
苏建华境内自然人1.17%1,872,300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2%1,797,4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苏建华1,872,300人民币普通股1,872,30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797,400人民币普通股1,797,400
郦旦亮1,510,000人民币普通股1,51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49,936人民币普通股1,449,936
陈军1,422,140人民币普通股1,422,14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33,006人民币普通股1,333,006
黄杨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
吴小寒1,045,000人民币普通股1,045,00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长盈一期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1,040,108人民币普通股1,040,108
翁本德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三人已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2011年3月18日,高慧、陈青俊、黄亚茹、邹欢金、许荣年和方银军、洪树鹏和陆伟娟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3、除上述关系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2014年2月27日,黄杨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2、2014年4月21日,陆伟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2014年8月21日,陆伟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2014年8月22日,陆伟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办理了提前回购,解除了质押。

3、2014年4月21日,高慧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4、2014年6月4日,邹欢金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2014年8月22日,邹欢金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办理了提前回购,解除了质押。2014年9月10日,邹欢金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5、2014年9月24日,洪树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办理了提前回购,解除了质押。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1、截止 2014 年9 月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 8093.48万元,增长率为 90.62%。

原因:杭州油化业务量扩大增加应收帐款,同时到9月底公司大客户增加应收账款所致。

1.2、截止 2014 年9 月存货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 12706.50万元,增长率为 35.72%。

原因:公司业务量增长,河北赞宇试车备原料所致。

1.3、截止 2014 年 9 月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4797.66万元,增长率为131.31%。

原因:主要是河北赞宇建设项目工程和杭州油化建设项目工程支出所致。

1.4、截止 2014 年 9 月短期借款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11562.23万元,增长率为46.45%。

原因:主要是公司业务量增长,购买原材料增加,使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1.5、截止 2014 年 9 月应付票据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6136万元,增长率为100%。

原因:报告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所致,年初数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致使余额为零,所以使报告期增长100%。

1.6、截止 2014 年9月预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2004.57万元,增长率为52.24%。

原因:报告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7、截止 2014 年 9 月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减少415.44万元,下降率为45.80%。

原因:因2013年年末计提了年终奖已发放所致。

1.8、截止 2014 年 9 月应付股利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871.20万元,增长率为2151.12%。

原因:报告期子公司分红,少数股东的股利未支取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1、2014年 1-9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34.41万元,增长率为138.81%。

原因:因销售收入增长17.75%,应收款和存货相应增加,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超募资金存款减少,使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2.2、2014 年 1-9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4.59万元,增长率为63.23%。

原因:报告期收到的科研经费等增加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3.1、2014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0633.01万元。

原因:存货和应收帐款增加所致。

3.2、2014 年 1-9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596.46万元。

原因: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比上年减少所致。

3.3、2014年 1-9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6902.49万元。

原因:报告期银行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等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1、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洪树鹏、方银军、陆伟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50%。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高慧、黄亚茹、陈青俊和高级管理人员邹欢金、许荣年、任国晓、胡剑品承诺: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50%。2011年11月25日36个月严格遵守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2014年04月02日12个月严格遵守承诺
实际控制人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1、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赞宇科技的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赞宇科技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赞宇科技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赞宇科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利益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2、本人目前除持有赞宇科技股份外,未投资其它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它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也未在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任职;本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任何业务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当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时,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自愿放弃同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竞争;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和在公司任职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014年06月29日长期有效严格遵守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0.26%31.92%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5,7007,50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685.4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产品产销规模进一步扩大,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同时杭州油化的经营状况得到持续改善,实现产量、销量同比增长。但行业竞争仍然激烈,预计2014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持平或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银军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5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在公司A181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银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2、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起草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6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A18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9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强公司竞争优势、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在宁波市鄞州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永正检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机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浙江永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拟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陆斌共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浙江永正检测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拟出资7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介绍

姓名:陆斌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

身份证号码:33010619700130****

任职经历:现任职宁波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与本公司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浙江永正检测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四)股东情况: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750万元,直接持有浙江永正股权比例为75%,为浙江永正控股股东;陆斌以货币资金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5%。

(五)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经营范围:产(商)品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产品评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技术认证、质量认证。(以工商机构核准为准)。

五、拟签署的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式:浙江永正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75%;陆斌以货币资金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5%。

2、投资概述:宁波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普”),注册号为3302120002180,成立于2006年,其经营范围为: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仪器仪表、工艺品、玩具、文具、塑料制品、皮革制品、汽车内饰件、纺织品、食品、环境的检测服务、数据分析、数据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陆斌为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宁波中普2013年食品检测业务的营业收入为538万元。经宁波中普全体股东同意,宁波中普将其食品检测的全部业务和资源完整转让给浙江永正,转让后,宁波中普和陆斌均承诺不再另行从事或投资与食品检测相关的业务。

3、董事会/监事安排:浙江永正董事会由三位董事组成,其中二位董事由本公司委派,另外一位董事由合资方委派,方银军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浙江永正不设监事会,设执行监事一位,由合资方委派。

4、管理人员安排: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委派,报浙江永正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公司拟在宁波市鄞州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永正,就宁波中普检测业务中食品检测相关的业务与其整合,在维护现有食品相关检测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浙江永正的检测业务,保证浙江永正的稳定运行和发展。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国家和省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大大有利于加速公司检测业务的发展。因此,在宁波地区设立子公司可使公司检测业务更加便捷地拓展到宁波地区,使公司第三方检测业务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2、风险及对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督促所设立控股子公司建立和完善相关基本制度,引进适合人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合资运作尚存在着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出资以公司自有资金750万元投入,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可以扩张公司检测业务,满足公司在我省具有经济优势的宁波地区开拓检测业务,溶入地方经济的发展,弥补了公司在该地区业务发展的短板,预期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七、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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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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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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