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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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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秋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明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2,221,933,906.401,345,152,080.782,287,400,487.15-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80,699,465.68616,177,168.56930,799,121.0116.10%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197,326,780.3711.70%6,046,267,927.40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623,839.75-44.19%36,493,553.013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557,553.05-6.27%13,760,037.77733.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6,948,227.30-170.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7-46.38%0.0943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7-46.38%0.0943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1.57%3.70%0.7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23,728.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934,767.5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4,666.6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24,367,109.12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77号《关于核准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楚江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楚江合金100%的股权、森海高新100%的股权、楚江物流100%的股权和双源管业70%的股权,上述重大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合并日为2014年6月30日。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818,393.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50,629.12 
减:所得税影响额5,283,142.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64,591.60 
合计22,733,515.2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536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72%209,949,99459,163,374质押45,734,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智慧金5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2.97%11,846,118   
卢旭境内自然人1.26%5,000,0005,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0%2,798,116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8%2,295,093   
何凡境内自然人0.54%2,139,0242,138,943  
姜彬境内自然人0.50%2,000,0002,000,000  
阮诗宏境内自然人0.50%2,000,0002,000,000  
袁浩杰境内自然人0.50%2,000,0002,000,000  
孙昌好境内自然人0.50%2,000,0002,0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0,786,620人民币普通股150,786,62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智慧金5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1,846,118人民币普通股11,846,1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798,116人民币普通股2,798,116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95,093人民币普通股2,295,09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07,719人民币普通股1,307,719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74,452人民币普通股1,274,452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尊嘉ALPHA证券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195,400人民币普通股1,195,4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1,074,520人民币普通股1,074,520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1,063,202人民币普通股1,063,20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14,200人民币普通股1,014,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何凡先生在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何凡先生与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股东关系。2、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未知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ahkjt.gov.cn/)于 2014 年 10月 17日公布了《关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4 ]43号),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控股子公司双源管业被认定为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434000033、GR201434000217、GR2014340003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控股子公司双源管业自2014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2、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210,503,448.46342,685,739.83-38.57%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余额减少38.57%,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周转用流动资金存量同比减少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6,307,645.0029,946,338.0021.24%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1.24%,主要系期末持有的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合约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72,814,189.31127,375,986.20-42.84%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42.84%,主要系本年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463,720,121.48264,064,127.7375.6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本年初增加75.61%,主要系信用期内未结算销售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19,591,803.8532,859,286.12-40.38%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减少40.38%,主要系报告期末套期保值工具所占用的期货保证金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0,108,313.34114,303,126.33-82.41%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减少82.41%,主要系报告期末持有的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合约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8,310,938.826,429,213.9229.27%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年初增加29.27%,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尚未竣工的技术改造工程余额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21,958,721.2638,933,519.98-43.60%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减少43.60%,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减少引起的可抵扣性差异减少;②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双源管业、楚江合金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递延资产适应的所得税税率由25%改变为15%而产生的差异所致。
短期借款481,000,000.00697,804,195.51-31.0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余额减少31.0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净额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252,403,450.00102,990,732.36145.0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加145.07%,主要系以票据方式支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73,308,524.62100,433,343.30-27.01%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减少27.01%,主要系公司对原料供应商正常信用期内暂未支付款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2,584,379.355,045,986.93-48.78%报告期末,应付利息余额较年初减少48.78%,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支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年度利息所致。
其他应付款33,617,884.16140,139,972.75-76.01%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年初减少76.0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双源管业、楚江合金、森海高新归还楚江集团资金拆借款所致。
资本公积476,430,142.46379,433,993.8325.56%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余额较年初增加25.56%,主要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77号《关于核准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楚江集团、孙昌好、姜彬、阮诗宏、袁浩杰、卢旭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18,040,843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11,503.70万元而产生资本溢价所致。
未分配利润187,576,240.72152,712,887.6822.83%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较年初增加22.8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致。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4,362,223.1288,582.394824.48%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824.48%,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853,943.33-7,190,510.00209.23%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09.23%,主要系报告期末不满足套期保值有效条件的持仓期货合约浮动盈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14,173,713.94-9,738,141.52-45.55%报告期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5.55%,主要系本报告期不满足套期保值有效条件的期货合约平仓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49,469,480.65-14,033,169.98452.52%报告期期内,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52.5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优化原料结构,产品成本中原料成本下降,销售毛利率上升所致。
营业外收支13,665,966.8357,032,139.78-76.04%报告期期内,营业外收支较上年同期减少76.0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63,135,447.4842,998,969.8046.83%报告期期内,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83%,主要原因:①本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同比增加;②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同比减少。
净利润39,387,735.1231,996,267.5923.10%报告期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3.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5.84%,主要原因为:①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②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双源管业、楚江合金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递延资产适应的所得税税率由25%改变为15%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所得税费用23,747,712.3611,002,702.21115.84%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493,553.0126,632,016.7937.03%报告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7.03%,且大于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净利润少数股东所占比例下降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2,894,182.115,364,250.80-46.05%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6.0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所占比例下降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0.0940.07034.29%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4.2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致。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48,227.30122,794,635.88-170.8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70.81%,主要为本期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085,402.24-30,496,045.82-297.05%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97.05%,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源管业、楚江合金支付土地款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949,034.29-193,628,500.38139.22%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9.22%,主要是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吸收投资1.15亿元以及银行融资增量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元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175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4年元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3175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4 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1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

201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014年6月26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份登记及限售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14年7月10日,公司本次新增股份72,163,374股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2014年9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取得了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楚江合金增资人民币 25,036,991.63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25,000,000.00 元,其余 36,991.63 元计入楚江合金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楚江合金注册资本将由 2000 万元增加至 4500 万元。

3、2014年9月29日,公司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 326,040,000 元变更为 398,203,374 元。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盈利补偿的承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如果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累积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合计数未达到评估报告所预测的标的公司对应同期的累积预测净利润合计数的,则楚江集团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向精诚铜业进行补偿。2013年12月02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处于履行当中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中予以扣除的承诺:为避免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润来保证标的资产完成业绩承诺,楚江集团承诺,在利润补偿期间内,若标的资产与楚江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在测算业绩承诺完成程度时,将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中予以扣除。2014年02月18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尽量避免或减少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3、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5、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上市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本公司若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精诚铜业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2013年08月26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3、本公司若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精诚铜业及其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4、上述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股权后,上述承诺失效。2013年08月16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一、保证精诚铜业的人员独立:1、保证精诚铜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精诚铜业工作、并在精诚铜业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除精诚铜业外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精诚铜业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承诺人。3、保证承诺人推荐出任精诚铜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承诺人不干预精诚铜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精诚铜业的财务独立:1、保证精诚铜业及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精诚铜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精诚铜业的资金使用。3、保证精诚铜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精诚铜业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三、保证精诚铜业的机构独立:1、保证精诚铜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精诚铜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精诚铜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四、保证精诚铜业的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精诚铜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精诚铜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五、保证精诚铜业的业务独立:1、保证精诚铜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承诺人。2、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人避免与精诚铜业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 尽量减少精诚铜业及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精诚铜业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精诚铜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2013年08月16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本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若上述承诺的期限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2013年09月04日本次新增股份锁定期为: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9日止处于履行当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于2007年2月28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1、楚江集团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将来也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楚江集团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3、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楚江集团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楚江集团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4、集团公司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将促使其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公司遵守上述承诺。5、楚江集团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已经取得其权力机关的同意,代表了楚江集团的真实意思。2007年02月28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姜纯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于2007年2月28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将来也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人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3、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人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4、本人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代表了本人的真实意思。2007年02月28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江集团现在与将来均不与股份公司在产品销售方面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存在因任何原因引起上述关联交易的情形,所得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2007年04月30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依法行使股东权,不以股东以外的任何身份参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与管理。2、谨慎行使股东权,不为自己单方面的利益而行使股权。3、尊重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与经营权。保证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只由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不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对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部门下达任何指令、指标或其他工作命令。4、尊重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人事独立。对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保证本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不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尊重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权。本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侵占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要求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6、对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各股东负担诚信义务。本公司对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利用自己主发起人的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7、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业已得到本公司权力机关的同意,因而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代表本公司的真实意思。8、本公司将严守本承诺书。如因本公司不遵守本承诺书,而造成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损失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可根据本承诺书向本公司要求损害赔偿。2007年02月28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2014年01月1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02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4年01月24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03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有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年03月1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13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4年05月1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29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2014年07月08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的公告2014年09月06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55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4年09月3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60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何凡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另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07年09月11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何凡公司董事、副总裁何凡先生于2008年5月28日追加承诺称:自申报离任后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008年05月28日长期有效处于履行当中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18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对公司2012年-2014年利润分配承诺如下: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2012年08月18日2012年-2014年处于履行当中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0.00%2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5,016.856,020.22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016.8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公司各产品产销规模稳步提升;2、通过工艺改进,优化原料结构,降低原料成本,销售毛利率上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没有追溯调整事项。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姜纯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62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九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根据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对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4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4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63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64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先后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并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6 月2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6、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的九项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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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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