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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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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钟廉独立董事因公出差通讯表决
欧阳建国独立董事因公出差通讯表决
袁明董事长因公出差通讯表决

公司负责人袁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春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3,391,877,674.393,307,656,278.373,307,656,278.37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20,016,567.751,263,250,604.571,263,250,604.57-19.25%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24,163,148.22-10.03%1,129,456,902.12-1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7,504,139.27-2,988.38%-243,234,036.82-1,37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5,205,964.04-18,014.62%-254,858,140.39-2,495.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32,902,306.53-100.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1,400.00%-0.36-1,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1,400.00%-0.36-1,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3%-8.48%-21.31%-22.8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65,310.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136,262.9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89,706.99 
减:所得税影响额2,436,555.57 
合计11,624,103.5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0,199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袁明境内自然人29.85%203,856,958164,142,718质押157,238,200
黄镇境内自然人1.54%10,500,000   
陈曦境内自然人0.48%3,284,842   
袁华境内自然人0.46%3,166,560   
邓朝境内自然人0.44%2,986,700   
林光焰境内自然人0.41%2,833,800   
张萍飞境内自然人0.41%2,788,350   
刘莉境内自然人0.30%2,043,208   
杨雁飞境内自然人0.29%2,000,000   
马文忠境内自然人0.29%1,990,067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袁明39,714,240人民币普通股39,714,240
黄镇10,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500,000
陈曦3,284,842人民币普通股3,284,842
袁华3,166,560人民币普通股3,166,560
邓朝2,986,700人民币普通股2,986,700
林光焰2,833,800人民币普通股2,833,800
张萍飞2,788,350人民币普通股2,788,350
刘莉2,043,208人民币普通股2,043,208
杨雁飞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马文忠1,990,067人民币普通股1,990,06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袁明与袁华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无法判断其他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他们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黄镇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500,000股;公司股东陈曦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284,842股;公司股东杨雁飞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000,000股;公司股东马文忠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40,067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2.79%,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2.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8.41%,主要系公司为备货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 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22%,主要系公司本期备货增加、DVB+OTT业务模式所致。

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7.6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5.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95.26%,主要系子公司南通同洲在建项目本期新增投入及同洲电子办公及厂房装修投入所致。

6. 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575.49%,主要系DVB+OTT业务本期最终客户确认发出商品结转所致。

7.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31.54%,主要系应付票据未到期所致。

8. 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4.10%,主要系客户预收款增加,暂未发货所致。

9.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4.71%,主要系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较期初数增加所致。

10. 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应付利息本期已支付所致。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61.60%,主要系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2. 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83.35%,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13. 预计负债较期初减少50%,主要系本期实际摊销所致。

14.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2.72%,主要系本期贷款利率较上期有上浮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15.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81.40%,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增加所致。

16.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370.7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以及费用增加所致。

17.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00.12%,主要系本期回款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9.81%,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湖北荆州投资项目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2012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56号公告。公司办理了湖北荆州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手续,并于2012年6月15日取得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2012年6月27日,湖北同洲收到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一次性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详见2012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61号公告。2012年12月4日,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公司以挂牌方式受让位于荆州开发区的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编号为 KG(2012)033 号,位于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以东、沙岑路以北,成交土地面积为 186677.00 平方米(折280.00亩),土地成交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4,500,000元。自土地摘牌以来,公司根据产业转移的部署一直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的建设,按照分期建设的计划,已确定了280亩用地的总体布局规划以及一期约5万平方米厂房、仓库、食堂、员工宿舍等建筑的设计方案,并完成了土地平整、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工作已于2014年6月底启动,截至目前,厂房钢结构立柱,主梁吊装完毕,办公楼2层楼面、柱、梁、板正在浇筑,水泵房和配电房已封顶。生产方面,公司于2013年5月租用了过渡性临时生产厂房,并在2013年9月试产,目前拥有装配生产线2条、SMT生产线2条、DIP生产线2条、AI生产线3条。员工约300人,生产产品主要为高清机顶盒,出货量约为20万台/月。

2014年6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为加强湖北(荆州)信息科技工业园项目的管理和运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营业范围增加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14年7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袁明变更为袁辉。

2014年7月28日公司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电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在湖北荆州产业园的生产业务,其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点: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东,法人代表:袁团柱。2014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电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9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

2、柬埔寨投资项目

公司分别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境外合资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该议案详情请参见2012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48号公告。公司出资1,500万美元与远景国际(Alpha Vis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国际传媒(Main Global Holdings Ltd,.)共同投资成立国际通信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传媒”),公司拥有国通传媒30%的股份,其主营业务为:在柬埔寨境内以有线数字电视网、电信网及宽带互联网三网融合的综合信息运营平台为基础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国通传媒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资金为5,000万美元。

2012年12月28日,国通传媒与柬埔寨巴戎电视台合作成立了柬埔寨至高通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至高传媒”),至高传媒已经完成了公司开办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公司的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主要架构制定及相应招聘工作;职场装修、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机房装修已经完成。基于柬埔寨及东盟区域整体发展方向,至高传媒管理团队將在柬埔寨发展OTT业务,截至2014年9月30日,至高传媒已经完成OTT平台建设、金边及周边地区发射站建设。并已经在金边已开通光纤接入业务、OTT业务及无线地面电视接入业务,争取三年逐步完成其他省市的建设。

3、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1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复牌公告》(2013-090)、《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87)。

后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已显著低于原审议通过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为满足公司转型发展需要,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公司2014年8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9月4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原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内容进行调整,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根据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7.97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315.82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辽宁省DVB+OTT电视互联网业务投资项目”。

2014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详见2014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066号公告。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批复的文件。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期票据

2013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6月7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2013年6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40号以及2013-044号公告。

2013年11月底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3]MTN33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获准注册额度为5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首期发行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详见2013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2013-080)。

公司原定于2014年1月进行首期发行,但由于市场资金价格居高不下,公司向交易商协会撤销并申请延期至2014年3月4日挂牌发行,但债券市场出现了超日债违约事件,引发债市剧烈震动,一、二级市场均受到影响,投资者放弃认购,市场利率比同期水平飙升,多家企业推迟或取消原定的短融或中票发行计划,公司也不能幸免,只能再一次撤销了发行。后续公司会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选择继续发行,相关进展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更名事宜

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由于未来公司将持续发展电视互联网业务,公司原名称“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能确切体现公司进军电视互联网的战略发展布局,为更清晰地传达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同洲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相应的英文名称由原“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变更为“Shenzhen Coship Internet Technology Co.,Ltd”。

由于公司更名涉及公司资产处置、项目申报、进出口关务及人事行政等诸多事宜的影响,相关各部门的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因此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更名,后续公司将努力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1)本人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如果再设立其他企业,则该等企业和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不会利用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行损害侵占影响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2)本人承诺今后不通过参股、控股其他公司、与其他公司联营或者其他方式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004年05月08日长期履行截至目前,袁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持续遵守。
公司股东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袁华先生本人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如果再设立其他企业,则该等企业和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不会利用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地位进行损害、侵占、影响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2003年10月20日长期履行截至目前,袁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持续遵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袁明先生承诺认购不低于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35%(含35%)。2013年12月26日持续履行袁明先生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年12月28日2013-2015年公司将按照承诺事项持续履行。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3,039.80万元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会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2013年09月26日2013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6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4年度净利润(万元)-25,000-24,00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415.6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2、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4—06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其中董事袁明先生、钟廉先生、欧阳建国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独立董事潘玲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请参见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201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4-07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一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请参见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201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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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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