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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史万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红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文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史万福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4,652,6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9月16日。该次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占史万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42.71%,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 截止报告期末,史万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310,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31,507,6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1.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4%。 马红菊女士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共12,700,000股高管锁定股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27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该次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占马红菊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51.45%,占公司总股本的9.08%。 截止报告期末,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682,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12,7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1.4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8%。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8号),并已与保荐机构一起按照核准批文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实施了发行工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36,470,31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525,994.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464,650.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2,061,344.18元。 2、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7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4月24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停牌后,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本次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郑州一方电气有限公司8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其对公司会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史万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范围进行调整,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范围由原“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调整为“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全体监事3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范围进行调整,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范围由原“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调整为“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范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 《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因素而进行的审慎调整。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5:00至2014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张治中 李高杰 6、联系电话:0379-67512588 联系传真:0379-6751288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0 2、投票简称:通达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6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4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下转B7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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