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季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明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海治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64,274,701.15 | 3,070,691,045.91 | 3.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39,706,834.93 | 1,349,456,394.99 | -0.72%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94,384,325.90 | 55.19% | 578,149,275.54 | 26.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074,546.90 | 56,064.35% | 915,323.79 | -96.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113,406.65 | 50,932.25% | -9,858,514.09 | -304.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9,980,330.44 | -233.3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59,900.00% | 0.0022 | -96.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59,900.00% | 0.0022 | -96.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 | 1.21% | 0.07% | -1.5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500,00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61,692.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86,588.6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01,265.51 | |
| 合计 | 10,773,837.8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157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国家 | 15.66% | 64,807,212 | 64,807,212 | | |
| 陈潮钿 | 境内自然人 | 10.87% | 45,000,000 | 33,750,000 | 质押 | 21,635,000 |
| 王木红 | 境内自然人 | 4.25% | 17,600,000 | 0 | 质押 | 17,600,000 |
| 陈明 | 境内自然人 | 2.15% | 8,907,800 | 0 |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 | 5,999,803 | 0 | | |
| 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5% | 1,862,700 | 0 | | |
| 张清永 | 境内自然人 | 0.45% | 1,861,700 | 0 | | |
| 钱瑛 | 境内自然人 | 0.39% | 1,614,589 | 0 | | |
|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1,500,052 | 0 | | |
| 廖俊文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240,100 | 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王木红 | 17,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00,000 |
| 陈潮钿 | 11,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50,000 |
| 陈明 | 8,90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07,800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9,803 |
| 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2,700 |
| 张清永 | 1,86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1,700 |
| 钱瑛 | 1,614,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4,589 |
|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500,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52 |
| 廖俊文 | 1,24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0,100 |
| 聂丛丛 | 1,224,6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4,61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陈潮钿和股东王木红为夫妻关系,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陈潮钿和王木红为夫妻关系,其它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陈明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907,800股,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62,700股,钱瑛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14,589股,张清永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55,924股,廖俊文通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3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为48,780,104.41元,比上年末增加46,655,733.66元,增幅为2196.21%,主要原因是9月末支付了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待结算公司债利息3655.58万元所致。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449,780,504.29元,比上年末增加213,787,291.35元,增幅为90.59%,主要原因是应收钛矿砂销售款增长所致。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为495,955,495.06元,比上年末增加300,275,724.17元,增幅为153.45%,主要原因是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开发支出为1,811,884.71元,比上年末增加1,397,777.10元,增幅为337.54%,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科研力度,增加开发项目投入所致。
(二)2014年1-9月,公司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1)2014年1-9月,公司发生营业成本470,766,184.9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9,860,749.51元,增幅为34.16%,主要原因是加大销售力度,本期销售收入增加26.71%,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2)2014年1-9月,公司发生销售费用27,756,172.0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79,730.15元,增幅为167.49%,主要原因是钛矿砂销售增加,海运费相应增加。
(3)2014年1-9月,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21,678,086.9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518,724.51元,增幅为586.15%,主要原因转销上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4)2014年1-9月,公司发生营业利润-2,901,436.5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553,843.78元,减幅为127.24%,主要原因是毛利下降,费用增加所致。
(5)2014年1-9月,公司发生营业外收入13,879,609.5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886,667.75元,减幅为41.60%,主要原因是资产转让收益减少所致。
(6)2014年1-9月,公司发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5,323.7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356,954.22元,减幅为96.23%,主要原因是毛利下降,费用增加所致。
(7)2014年1-9月,公司发生少数股东损益8,089,706.8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66,191.87元,增幅为220.57%,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盈利所致。
(三)2014年1-9月,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1)2014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80,330.4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9,967,525.02元,减幅为233.33%,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2014年1-9月,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275,046.9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00,984.80元,增幅为57.31%,主要原因是退回的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
(3)2014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05,409.3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8,882,373.76元,减幅为-115.79%,主要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完工、减少支出所致。
(4)2014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66,616.6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989,302.61元,增幅为137.61%,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基于对东方锆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为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确保东方锆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长期稳定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对所持有的东方锆业股份承诺对所持有的东方锆业股份自愿追加锁定期限十二个月,追加后锁定期自2014年6月25日延长至2015年6月25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手续。
(二)为更好地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公司组织架构优势,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效益,优化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营运水平,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总部管理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对公司总部管理架构及各职能部门职能进行调整,公司将在原来组织架构基础上新设董事会办公室、投资发展部、经营管理部等部门,原来计划部撤销,行政部并入总经理办公室。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澳洲东锆的WIM150项目已完成项目优化投资可行性研究工作。本次优化投资可行性研究是根据WIM150项目2013年9月的银行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通过对项目数据模型总结和实际工作分析,高度优化了WIM150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进一步下调了资本投入成本,提高了项目的净现值,缩短了项目的投资回收期。
本次WIM150项目优化投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顺利完成,标志着WIM150项目的开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项目将正式进入融资、推广、报建、审批等运营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WIM150项目成为世界领先的锆业开发项目的可能性。
(四)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经济效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对海绵锆生产过程中的共生物海绵铪进行充分利用,扩大产品经营范围,增加高经济价值产品的经济价值,将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由“海绵锆生产、销售”变更为“海绵锆及海绵铪生产、销售”。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4年付息 | 2014年09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网站查询索引:2014-067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2014年09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网站查询索引:2014-066 |
| 关于子公司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 2014年09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网站查询索引:2014-064 |
| 关于澳矿WIM150项目完成优化投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公告 | 2014年09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网站查询索引:2014-063 |
| 关于对公司总部管理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调整的议案 | 2014年08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网站查询索引:2014-057 |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再次追加限售承诺的公告 | 2014年07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网站查询索引:2014-054 |
|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 | 2014年07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网站查询索引:2014-052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股东陈潮钿、王木红 | 1、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现有股东陈潮钿、王木红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实际控制人陈潮钿先生及其配偶王木红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3、陈潮钿先生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本次发行后新增2,730,000股股份自本次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锁定期满后可全部上市流通。 | 2007年09月13日 | 自公司上市至2014年7月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 |
| 股东陈潮钿、王木红 | 关于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第一条、在本人作为东方锆业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东方锆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今后如果不再是东方锆业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本人自该控股或者实际控制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第二条、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东方锆业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东方锆业,并尽可能地协助东方锆业取得该商业机会。第三条、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东方锆业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 (1)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东方锆业的独立发展;(2)在社会上散布不利于东方锆业不利的消息; (3)利用对东方锆业控股或者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东方锆业高管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4)从东方锆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5)捏造、散布不利于东方锆业的消息,损害东方锆业的商誉。 第四条、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子女的配偶,本人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 2007年09月13日 | 至承诺人解除控股或者实际控制关系起满五年终止。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 |
| 股东方振山、韶关节能、翁清和 | 关于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在本股东持有东方锆业 5%以上股份期间,本股东及本股东可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东方锆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股东今后如果不再是东方锆业的股东,本股东自该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 2007年09月13日 | 至承诺人解除股权关系起满五年终止。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 |
| 公司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当本期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 2012年10月08日 | 2012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8日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
| 股东陈潮钿、王木红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违规干涉贵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2、本人将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公司与贵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公司的利益。 | 2010年09月29日 | 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 |
| 公司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年)承诺:1、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维持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3、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 2012年07月19日 | 2012年 7月19日起至2014年7月19日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承诺:公司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14年07月01日 | 2014年7月1日起六个月内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一、承诺将本公司所持的64,807,212股东方锆业股份的限售期(原本公司所持东方锆业的股份限售期将在2014年6月25日届满。)再追加延长12个月,即所持有的东方锆业股份限售期截止日由原2014年6月25日延长至2015年6月25日。
二、在此期间,本公司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东方锆业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 2014年06月25日 | 2014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5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2014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元) | 100 | 至 | 1,200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863.7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行业内部整合加速、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公司将及时跟进市场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定位到中高端消费领域和高科技应用领域中,坚守大客户战略,致力产品结构转型,提升产品附加值,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2014年销售渠道及库存持续优化,收入有所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8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东锆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东锆”)与AUSTPAC RESOURCES N.L.(以下简称“Austpac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澳大利亚东锆以现金每股0.06元澳币(澳交所2012年8月14日价格每股0.032澳币溢价87.5%)认购Austpac公司3,300万股的股票,合计198万元澳币,Austpac公司向澳大利亚东锆定向发行股份增资,认购后,澳大利亚东锆持有Auspac公司3,300万股的股票占Auspac公司总股本的3%,澳大利亚东锆成为继Kronos International(占7%)和必和必拓公司(占5%)后的第三大股东。同日,澳大利亚东锆与Austpac公司签署关于EL4521号地权转让的协议。Austpac公司同意以750万澳币的价格出售Austpac公司持有的EL4521号勘探权证及所有附带权益给予澳大利亚东锆,其中包括Austpac公司将其与AZC就WIM150项目合作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澳洲东锆。转让的前提条件是获得AZC公司对此转让的同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季科
2014 年 10 月 24 日
股票代码:002167 股票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4-07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财务总监寇明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寇明权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寇明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在此之前,由常务副总经理黄超华先生暂代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寇明权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
公司董事会对寇明权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