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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业务进行了追溯调整,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7月末账面价值为753,817,078.00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2、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原在资本公积下反映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从资本公积转出,列入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本次调整影响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余额减少191,804,555.61元,相应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91,804,555.61元。 3、公司在其他方面没有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 4、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0 月28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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