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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坚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其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瑜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9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并于9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096号),目前该项目仍在审核当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股票代码:601567 股票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076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君达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人员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 077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4 年中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 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本次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 075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坚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共向125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70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4元/股。此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5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40,753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753万元。 鉴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本项议案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推行和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一) 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40,050万元人民币。”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53万元人民币。” (二)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050万股,均为普通股。2012 年5月18日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增至40,050万股。” 现修订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753万股,均为普通股。2014 年8月11日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增发70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增至40,735万股。” 鉴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本项议案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财政部相继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2、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解决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和何意菊、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与公司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永久 否 是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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