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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64TitlePh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邱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菊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26,704,323,682.0723,805,537,463.8424,012,320,489.391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678,310,529.175,476,875,468.835,683,658,494.38-0.09%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785,067,747.10-4.10%22,149,981,249.40-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604,042.90-55.31%12,233,979.69-9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8,967,920.13-57.31%91,550,961.32-60.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40,789,248.0376.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57.14%0.01-95.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57.14%0.01-95.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1.69%0.22%-4.6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14,229.5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678,623.0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8,070,353.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07,372.13 
减:所得税影响额2,281,022.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565,830.90 
合计-79,316,981.6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5,403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0.03%807,820,2300质押47,000,000
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68%54,023,9000质押18,007,966
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32%15,237,5100质押5,079,170
杭州惠丰化纤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3%6,160,0950  
曹伟娟境内自然人0.50%5,800,0000  
四川恒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36%4,098,2260  
王际红境内自然人0.27%3,111,0450  
车吉悦境内自然人0.23%2,646,9000  
北京合聚天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21%2,391,764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其他0.20%2,283,1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807,820,230人民币普通股807,820,230
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54,023,900人民币普通股54,023,900
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5,237,510人民币普通股15,237,510
杭州惠丰化纤有限公司6,160,095人民币普通股6,160,095
曹伟娟5,800,000人民币普通股5,800,000
四川恒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098,226人民币普通股4,098,226
王际红3,111,045人民币普通股3,111,045
车吉悦2,646,900人民币普通股2,646,900
北京合聚天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91,764人民币普通股2,391,76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2,283,100人民币普通股2,283,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和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间具有关联关系且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曹伟娟与杭州惠丰化纤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2014年5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业绩承诺履行方案之后,仍有7,209股应赠送股份保留恒逸集团的股东账户中。因此,截止报告期末,恒逸集团实际持股数量为807,813,021股,持股比例为70.03%。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对应原股东刘寿忠、张帆分别进行了约定购回初始交易,交易数量分别为1,570,000股、713,100股,总占公司总股份的0.20%。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2,617,685,9101,441,777,9641,175,907,94582%货币资金比年初增长82%,主要系信用证保证金和票据保证金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980,000188,627,055-178,647,055-9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比年初下降95%,系报告期末公司无期货投资;
应收账款1,182,831,425793,539,246389,292,17949%应收账款比期初增长49%,系公司出口业务增长,出口商品发货至收到货款期间的信用证账期导致应收外汇账款余额增加;
预付款项1,092,400,3731,828,839,887-736,439,514-40%预付款项比期初下降40%,系部分预付款项已转入在建工程;
其他应收款41,317,11615,866,54025,450,576160%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长160%,系应收补贴款增加,另期末新增往来款2,000万元已于10月收回;
其他流动资产168,082,659271,229,007-103,146,347-38%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下降38%,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利润回升,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
固定资产10,592,191,1017,994,733,4852,597,457,61632%固定资产比期初增长32%,主要系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546,441,8311,931,846,998-1,385,405,167-72%在建工程比期初下降72%,主要系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工程物资302,88646,426,784-46,123,898-99%工程物资比期初下降99%,系因部分工程物资已领用,转入在建工程;
应付票据3,590,109,4651,041,586,5902,548,522,875245%应付票据比期初增长245%,系公司为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试运营备料,增加票据支付量;
应交税费33,839,30348,627,990-14,788,687-30%应交税费比期初下降30%,主要系上年末确认的应交所得税等税金项目于本期缴纳;
应付利息36,162,70921,071,54415,091,16572%应付利息比期初增长72%,一方面系公司贷款余额和贷款平均成本增长使应付利息增加,另一方面因3个月以上付息贷款增加使计提的应付利息增加;
其他应付款368,628,349282,076,38886,551,96131%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长31%,主要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所得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子公司营运资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0,939,990421,201,828-140,261,838-3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33%,系本期归还上期末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其他综合收益337,711,891236,580,860101,131,03143%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增长43%,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变动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241,463,581170,185,34871,278,23342%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42%,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口量同比大幅增加,运费及进出口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413,427,776-8,564,825421,992,600-4927%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4.22亿元,主要系上年同期人民币大幅升值,公司获得大额汇兑收益,而本期人民币汇率波动给公司造成部分汇兑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13,209,116-5,029,333-8,179,782-163%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818万元,主要系期末库存属订单库存,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存货跌价损失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288,27319,880,360-26,168,633-13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2,617万元,主要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浮动亏损;
投资收益-52,720,183168,837,572-221,557,754-13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22亿元,一方面系期货平仓交割损失,另一方面系行业景气下滑,参股公司效益大幅下降所致;
营业外支出2,091,705608,3441,483,362244%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48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限售股解除限售事项进展如下:

7月16日,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持限售股上市流通。

2、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以下进展:

9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

9月25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报告期内,公司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取得以下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完成装置调试,并于近日顺利进入试生产运行阶段。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限售股解除限售事项2014年07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4年09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4-051)
2014年09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0)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恒逸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林承诺保证恒逸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上的独立。2010年04月29日长期有效截至目前,恒逸集团、邱建林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恒逸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林承诺不与公司同业竞争。2010年04月29日长期有效截至目前,恒逸集团、邱建林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恒逸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林承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2010年04月29日长期有效截至目前,恒逸集团、邱建林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恒逸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林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2010年04月29日长期有效截至目前,恒逸集团、邱建林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承诺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调整不会增加恒逸石化或相关下属子公司现实或潜在的税负。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为前提,如由于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或其它原因导致恒逸石化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就上述股权调整被要求补交税款或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则重组方承诺将以现金及时、全额补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2010年04月29日长期有效该承诺持续有效,仍在履行过程中,截至目前,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无违反该承诺事项。
恒逸集团承诺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为前提,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如由于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或其它原因导致恒逸石化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所享受的在评估报告中已考虑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并且恒逸石化当年未能完成评估报告中的预测利润的,则恒逸集团承诺将以现金及时、全额补偿公司因此而增加的税负,且该项补偿不影响恒逸集团履行对于业绩补偿之承诺。2010年04月29日4年该承诺持续有效,仍在履行过程中,截至目前,恒逸集团无违反该承诺事项。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关联关系是否关联交易衍生品投资类型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期初投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期末投资金额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PTA期货16,4922013年11月19日2014年8月25日16,492 00.00%-7,435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远期外汇合约123,4622013年5月9日2016年3月14日123,462 147,66019.07%-514
合计139,954  139,954 147,66019.07%-7,949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涉诉情况(如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14年03月12日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14年04月03日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开展衍生品投资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价格按照预期相反方向波动,造成损失。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投资面临合约交易时间与预期不符合的风险。 3、信用风险:在交付周期内,由于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交易上的损失。 4、操作风险:由于衍生品投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5、法律风险:在衍生品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批准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和《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2014年1-3季度,公司外汇等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情况:亏损7949万元。公司对衍生品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价,远期外汇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期货的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格。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否,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以规避市场波动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建立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和《期货管理制度》,加强了风险管理和控制,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年07月01日邮箱调研书面问询其他大智慧通讯社2、公司客户和销量情况,

3、行业前景情况

2014年07月30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华泰证券9、公司文莱项目的资金安排情况;

10、恒逸集团的资产结构情况

2014年08月05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东兴证券8、公司PX采购国内外来源占比情况;

9、2014上半年,公司财务费用上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

2014年08月13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太平洋保险7、目前的行业情况;

8、公司未来的产业构想

2014年08月14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深圳民森投资有限公司4、影响国内PX投产产能的因素;

5、资本市场融资情况

2014年08月26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华富基金、

上海坤领投资

10、公司文莱项目的产品结构情况;

11、文莱项目所产成品油的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2014年09月04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中信证券、

中银国际

5、文莱项目的进展;

6、公司在原油进出口方面的考虑

2014年09月16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民族证券5、公司聚酯工厂的开工率情况;

6、文莱项目的进展情况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部分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指标有正面影响,同时因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不影响当期净利润,故不会对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6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4-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1 新增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销售PX原料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逸盛”)向参股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销售PX原料,由此需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贤水先生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董事长,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朱菊珍女士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董事,公司监事谢集辉先生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 条,方贤水先生、朱菊珍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新增宁波恒逸实业有限公司向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销售PTA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实业”)向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销售PTA,由此需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邱建林先生同时担任逸盛大化董事、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贤水先生同时担任逸盛大化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 条,邱建林先生、方贤水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4-065)。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决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据此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详细内容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4年11月12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6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集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经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4-064)。

与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应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6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逸盛 指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实业 指 宁波恒逸实业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 指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 指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已于2014年3月12日披露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如下:

1、新增浙江逸盛向海南逸盛销售PX原料关联交易事项

为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在PX原料采购上的采购优势,并增加海南逸盛生产PTA产品所需PX原料来源的稳定性,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将向海南逸盛销售PX原料。

由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贤水先生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董事长、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朱菊珍女士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董事、公司监事谢集辉先生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浙江逸盛与海南逸盛的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由此需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

2、新增恒逸实业向逸盛大化销售PTA关联交易事项

为充分发挥公司平台经营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全资子公司恒逸实业将向逸盛大化销售PTA。

由于公司董事长邱建林先生同时担任逸盛大化董事、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贤水先生同时担任逸盛大化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恒逸实业与逸盛大化的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由此需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关联董事邱建林先生、方贤水先生、朱菊珍女士对上述交易事项按规定相应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本次《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表决时将进行回避。

(二)预计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1、新增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关联人新增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PX海南逸盛30,000
PTA逸盛大化10,000
合计40,000

(2)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元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从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逸盛大化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PTA126,652,617.59
合计126,652,617.59
海南逸盛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PTA146,738,771.81
瓶片165,534,698.73
合计312,273,470.5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成立于2010年5月31日,注册地址为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注册资本为188,000万元,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聚酯切片、聚酯瓶片、涤纶短纤、POY丝、FDY丝、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对二甲苯(PX)、乙酸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964,540万元,净资产为135,97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9,261万元,营业利润-2,226万元,净利润-1,637万元。

2、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成立于2006年4月29日,注册地址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孤山半岛,法定代表人为李水荣。该公司主要从事精对苯二甲酸(PTA)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1,725,847万元,净资产为517,26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469,552万元,营业利润16,094万元,净利润18,62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说明
海南逸盛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贤水先生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董事长、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朱菊珍女士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董事、公司监事谢集辉先生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财务总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
逸盛大化公司董事长邱建林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贤水先生担任逸盛大化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名称履约能力说明
海南逸盛为公司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合资方合资新建的国内大型PTA、瓶片生产企业,生产装置先进,有能力按照本公司要求采购相应PX原料,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逸盛大化为国内大型PTA生产企业之一,生产装置先进,与公司已保持多年的稳定合作关系,完全有能力按照本公司要求采购约定数量的PTA产品,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海南逸盛及逸盛大化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分配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逸盛大化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充分发挥公司平台经营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与海南逸盛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是出于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在PX原料采购上的议价优势,并增加海南逸盛生产PTA产品所需PX原料来源的稳定性需要,属于双方达成的互惠互利交易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巩固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保障公司日常稳定经营,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逸盛大化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充分发挥公司平台经营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海南逸盛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是出于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在PX原料采购上的议价优势,并增加海南逸盛生产PTA产品所需PX原料来源的稳定性需要,属于双方达成的互惠互利交易行为。本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保障公司日常稳定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6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公布了第76号令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和2014 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除上述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本公司已根据上述该准则要求调整了2014年第3季度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也进行了追溯调整,其结果如下:

(1)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内容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元)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9月30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381,600,000.00-381,6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88,383,025.55689,728,110.62
其他综合收益(+/-)206,783,025.55308,128,110.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6,783,025.55308,128,110.62
总资产206,783,025.55308,128,110.62

(2)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内容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元)
2013年1-9月2014年1-9月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他综合收益(+/-)80,006,981.17101,345,085.07
综合收益总额80,006,981.17101,345,085.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0,006,981.17101,345,085.07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上述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指标有正面影响,同时因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不影响当期净利润,故不会对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1、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2、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6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15:00--2014年11月12日15:00。

公司将于2014年11月7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4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4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六)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销售PX原料关联交易事项

1-2 宁波恒逸实业有限公司向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销售PTA关联交易事项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的表决情况,公司将单独统计并公告。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03;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所有子议案,以1.01元代表议案1之子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1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1.01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销售PX原料关联交易事项1.01
1.02宁波恒逸实业有限公司向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销售PTA关联交易事项1.02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a、对议案1一次性表决

如某股东对议案1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703买入1.00 元1股

如某股东对议案1拟投反对票,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议案1拟投弃权票,,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b、对议案1子提案的表决

对于有2个子提案的议案1,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提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提案1之子提案1,1.02元代表提案1之子提案2,依次类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 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 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下午15:00--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东华、张凤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 月 日——2014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销售PX原料关联交易事项   
1.2宁波恒逸实业有限公司向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销售PTA关联交易事项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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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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