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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4 TitlePh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绍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春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衬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02,497,176.56 | 1,980,991,338.68 | 11.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75,496,928.59 | 1,684,408,354.30 | 11.34%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27,936,090.91 | 15.50% | 956,112,943.37 | 17.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866,363.38 | 17.63% | 168,763,198.44 | 22.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1,568,864.43 | 18.15% | 168,011,609.59 | 22.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7,264,330.21 | -35.0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16.67% | 0.46 | 21.0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16.67% | 0.46 | 21.0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3% | 0.15% | 9.53% | 0.8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693.56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49,548.4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4,503.8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0,121.0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5,028.32 | | | 合计 | 751,588.8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993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绍日 | 境内自然人 | 31.96% | 117,855,000 | 88,391,250 | 质押 | 35,870,000 | | 叶惠棠 | 境内自然人 | 4.40% | 16,234,574 | 15,925,930 | | | | 陈永红 | 境内自然人 | 2.17% | 8,000,000 | 6,250,000 | 质押 | 1,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7% | 7,644,814 | 0 | | | | 龙超峰 | 境内自然人 | 2.06% | 7,600,000 | 5,825,000 | | | | 赵希平 | 境内自然人 | 2.01% | 7,400,000 | 5,675,000 | | | | 李煜坚 | 境内自然人 | 1.87% | 6,900,000 | 0 | | | | 黄仕斌 | 境内自然人 | 1.86% | 6,860,000 | 5,145,000 | | | | 肖艳 | 境内自然人 | 1.72% | 6,357,000 | 0 | |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6% | 6,117,937 | 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张绍日 | 29,463,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63,750 |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44,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7,644,814 | | 李煜坚 | 6,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00,000 | | 肖艳 | 6,35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57,000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6,117,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17,937 | | 李萍 | 4,824,639 | 人民币普通股 | 4,824,639 |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82,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2,68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75,478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5,478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2,806,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6,109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423,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3,74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中,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同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变动比率 | 主要原因 | | 应收账款 | 261,968,640.02 | 182,348,889.54 | 43.66% |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545,424.59 | 13,191,515.11 | 252.84% | 报告期内自用房产转为出租所致 | | 在建工程 | 23,903,551.74 | 54,865,271.43 | -56.43% | 报告期内建设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所致 | | 固定资产清理 | 1,516.22 | 0.00 | - | 报告期内设备报废清理所致 | | 无形资产 | 111,517,959.85 | 72,961,916.64 | 52.84% | 报告期内结转新增的专有技术所致 | | 开发支出 | 21,980,188.69 | 3,550,000.00 | 519.16% | 报告期内专有技术转让费增加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62,888.24 | 403,917.42 | 534.51% | 报告期内承租厂房改造装修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7,400,364.85 | 10,665,000.00 | 907.04% | 报告期内支付资产拍卖成交款所致 | | 短期借款 | 56,500,000.00 | 26,500,000.00 | 113.21% | 报告期内子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5,558,904.00 | 14,864,240.00 | -62.60% | 报告期内子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 | 预收款项 | 5,486,441.19 | 10,741,640.84 | -48.92% | 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57,565.78 | 19,867,975.89 | -30.76% | 报告期内支付去年年末计提的2013年度年终奖、2013年度奖励金所致 | | 应交税费 | 18,993,577.90 | 6,280,783.60 | 202.41% |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及利润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0.00 | 6,000,000.00 | - | 报告期内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 | 项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1-9月 | 变动比率 | 主要原因 | | 管理费用 | 79,674,338.95 | 58,191,741.68 | 36.92% | 报告期内分摊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以及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301,377.69 | -15,192,263.23 | 98.02% | 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 | 投资收益 | 20,430,772.59 | 369,055.04 | 5435.97% | 报告期内获得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362,142.36 | 1,857,155.86 | -80.50% | 去年同期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赠100万元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64,330.21 | 41,981,803.31 | -35.06% |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795,890.76 | -612,736,336.26 | 75.06% | 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92,292.07 | -80,938,821.01 | 131.62% | 报告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收到股权认购款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9,939,268.48 | -651,693,353.96 | 84.66% | 报告期内收回到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以及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决议,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南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4,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决议,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37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收到理财产品到期收益582.38万元。 | 2014年07月15日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 | 2014年07月25日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购买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竞拍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标的批号为1403402的资产。公司最终以9,100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上述标的,公司将按相关程序尽快完成上述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 2014年09月23日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73;《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4。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09年12月11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绍日先生 |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以及其他可能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如股份公司业务发生变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类似以及其他可能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 2009年12月11日 | 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业竞争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公司2012 年至 201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承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2012年08月01日 | 2012 年至 2015 年 | 报告期内,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公司 |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2013年11月28日 | 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 | 报告期内,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公司 |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4年03月03日 | 2014年6月27日至2015年6月26日 | 报告期内,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0% | 至 | 30.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0,647.25 | 至 | 24,401.30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8,770.2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一)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原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并对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 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 | 公司对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1.11%。该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各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新颁布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关情况 上述会计准则执行后,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各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4-08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绍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4-082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专人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仕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名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4-08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原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并对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 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 | 公司对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1.11%。该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各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新颁布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关情况 上述会计准则执行后,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各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施行时间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并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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