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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4-056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水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彩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绍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三、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4-053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54)。 其中关联董事李水荣(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2014-05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4-054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拟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一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募集资金8亿元整,期限为两年。该期融资工具利率参考区域理财资金价格(具体以实际发行为准)。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李彩娥女士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市场条件及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相关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方案、聘请银行等服务机构、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4-054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在PX原料采购上的议价优势,并增加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生产PTA产品所需PX原料来源的稳定性,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将向海南逸盛销售PX原料。 由于海南逸盛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逸盛大化与海南逸盛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由此需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关联董事李水荣(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其余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独立董事全部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1、新增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2)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人基本情况 1、海南逸盛 海南逸盛成立于2010年5月31日,注册地址为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注册资本为188,000万元,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聚酯切片、涤纶短纤、POY丝、FDY丝、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对二甲苯(PX)、乙酸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964,540万元,净资产为135,97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9,261万元,营业利润-2,226万元,净利润-1,637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由于海南逸盛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海南逸盛为公司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合资方合资新建的国内大型PTA生产企业,生产装置先进,有能力按照本公司要求采购相应PX原料,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海南逸盛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分配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南逸盛发生关联交易是出于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在PX原料采购上的议价优势,并增加海南逸盛生产PTA产品所需PX原料来源的稳定性需要,属于双方达成的互惠互利交易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巩固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海南逸盛发生关联交易是出于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在PX原料采购上的议价优势,并增加海南逸盛生产PTA产品所需PX原料来源的稳定性需要,属于双方达成的互惠互利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有利于巩固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关联交易事项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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