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文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92,617,817.50 | 3,371,093,018.10 | -5.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52,375,644.59 | 533,931,777.14 | 22.18%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629,556,805.21 | 83.98% | 3,867,190,702.04 | 67.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388,915.82 | 32.05% | 144,135,730.72 | 25.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6,295,377.91 | 29.48% | 140,925,101.05 | 23.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73,359,104.04 | 172.8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96 | 32.07% | 0.7023 | 25.6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96 | 32.07% | 0.7023 | 25.6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3% | -1.07% | 24.40% | -4.0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43,153.6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86,475.06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85,454.44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76.82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3,569.7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34,760.59 | |
| 合计 | 3,210,629.6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093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5.68% | 93,747,039 | | | |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4% | 5,000,000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8% | 3,450,000 | |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收益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3% | 1,916,117 | | |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7% | 1,570,500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1% | 1,258,728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0% | 1,034,709 | | |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9% | 1,000,000 | | |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4% | 908,630 | |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740,781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93,747,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93,747,039 |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3,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0,000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收益组合 | 1,916,1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6,117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1,57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0,5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1,258,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8,728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1,034,7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4,709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908,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8,630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740,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740,78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报告期内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所持股份未发生质押、冻结情况。2、上述股东中,5%以上的法人股东和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均未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应收票据 | 68,104,969.87 | 26,427,682.22 | 157.70% |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以票据结算的客户销售额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1,429,894,738.95 | 2,013,598,345.51 | -28.99%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货款回笼所致。 |
| 预付款项 | 72,834,818.67 | 5,568,865.70 | 1207.89%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预付设备款和材料款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38,432,321.95 | 9,482,032.59 | 305.32%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增加应收出口退税款所致。 |
| 存货 | 708,561,843.33 | 529,186,680.25 | 33.90%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应对销售旺季备货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6,019,007.90 | 239,538,774.37 | 31.93%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及待抵扣进项税变动影响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823,360.41 | 10,265,365.43 | 102.85%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投资及联营企业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
| 应付票据 | 51,167,761.52 | 136,873,492.08 | -62.62%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支付到期票据所致。 |
| 应付股利 | | 35,000,000.00 | -100.00% | 变动原因主要为控股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72,585,378.17 | 127,950,446.87 | -43.27%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归还上年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3,772,297.27 | 112,003,469.07 | -43.06%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递延收益按期确认收入所致。 |
(二)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营业收入 | 3,867,190,702.04 | 2,313,294,501.52 | 67.17%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商务模式改变及主营产品销售同比增加所致。 |
| 营业成本 | 3,440,553,076.04 | 1,927,001,890.19 | 78.54%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商务模式改变及主营产品销售同比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3,690,580.64 | 2,964,727.72 | -224.48% | 变动原因主要是公司本年美元货币结算增加,期末结转汇兑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3,570,262.69 | -365,049.09 | 1078.02%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同比增加所致。 |
| 投资收益 | 4,118,111.59 | -3,320,377.83 | 224.03%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3,359,104.04 | 136,826,258.95 | 172.87%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货款回笼同比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957,481.54 | -159,186,845.96 | 86.55%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97,239.28 | 31,634,754.34 | -203.36% |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偿还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德赛集团和德赛工业 | 本公司将不生产与德赛电池相同的产品,以避免对德赛电池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公司保证所属的其他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德赛电池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其他活动。同时,本公司承诺避免因业务、资金运用、收购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等活动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 2004年08月31日 | 长期 | 截至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 交通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购汇) | 3,995.2 | 2013年01月29日 | 2014年01月29日 | 3,995.2 | | | | 156.35 |
| 中信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结汇) | 6,200.37 | 2013年05月27日 | 2014年05月27日 | 6,008.9 | | | | 23.27 |
| 中信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结汇) | 3,479.8 | 2013年05月28日 | 2014年05月28日 | 3,372.34 | | | | 9.47 |
| 建设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3,548.86 | 2014年01月10日 | 2014年02月12日 | | | | | 3.69 |
| 建设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5,695.93 | 2014年01月10日 | 2014年02月25日 | | | | | 5.65 |
| 建设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12,032.43 | 2014年01月10日 | 2014年03月24日 | | | | | 10.2 |
| 建设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3,685.61 | 2014年02月11日 | 2014年04月09日 | | | | | 4.44 |
| 建设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9,252.94 | 2014年02月11日 | 2014年04月24日 | | | | | 9.9 |
| 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购汇) | 8,042.7 | 2014年03月14日 | 2014年06月11日 | | | | | -20.26 |
| 中信银行惠州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购汇) | 11,011.08 | 2014年03月07日 | 2015年03月02日 | | 0 | 11,142.27 | 17.08% | 131.19 |
| 合计 | 66,944.92 | -- | -- | 13,376.44 | | 11,142.27 | 17.08% | 333.9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4年02月25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4年04月10日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以公司进口付汇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控制措施: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报告期内,衍生品业务涉及到的外汇远期合约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0.17万元,处置已到期的外汇远期合约产生公允价值收益188.37万元。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以外汇市场即时报价确定,按照合约价格与资产负债表日外汇市场即日报价的远期汇率之差额确定计算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资金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持。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达到保值增值目的,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4年08月28日 | 深圳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光大证券、国泰投信、元大宝来投信(台湾)、东莞证券、银泰证券、易方达基金、招商证券、鹏华基金、国信证券、海富通基金、长信基金、融通基金、银河基金等 |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行业的发展趋势(但所涉内容没有超出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字)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4—04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电池向德赛集团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9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德赛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租赁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15号小区总面积为31,173.86平方米的厂房、宿舍及配套物业,租赁期限为1年,到期日为2015年1月31日。由于业务发展需要,2014年7月1日,惠州电池再行租赁了德赛集团位于同一地块的面积为2,607.18平方米的宿舍用于员工住宿。
鉴于惠州电池因业务发展需长期租用厂房、宿舍及配套物业,且惠州电池已投入资金对该厂房进行装修整改,为了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降低使用成本,惠州电池拟与德赛集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15号小区的厂房、宿舍及配套物业,总面积为35,084.63平方米(在原租赁的基础上新增1,303.59平方米的宿舍),租赁期限为5年,第一年每月租金人民币288,951.98元,第一年租金合计人民币3,467,423.76元。自第二年起,将根据广东省统计年鉴的“居民消费价格分类指数”中居住项目里的租房指数的增减比率,调整翌年的租金。
德赛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电池向德赛集团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回避,由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7,337,118.8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表》的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捷
成立时间:1993年1月14日
注册资本:3亿元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2000〕外经贸政审函字第5号文经营)。税控装置、汽车音响、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及零部件、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汽车、金、银、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日用杂品、副食品。
德赛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2014年9月30日,其主营业务收入为1,165.90万元,净利润为6,000.40万元,净资产为74,297.18万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15号小区的厂房、宿舍及配套物业为德赛集团合法所有,租赁具体情况如下表:
| 租赁名称 | 地点 | 面 积
(M2) | 单 价
元/M2/月 | 金额(元) |
| 厂房及水泵房等配套物业 | 仲恺 | 14,513.30 | 10.30 | 149,486.99 |
| 宿舍及食堂(第一至六层) | 仲恺 | 7,711.33 | 8.24 | 63,541.36 |
| 空地 | 仲恺 | 12,860.00 | 4.74 | 60,876.26 |
| 球场、停车场及中心园林 | | | | 2,000.00 |
| 宿舍配套设施租赁费 | | | | 10,472.40 |
| 配套设施租赁费 | | | | 1,361.65 |
| 空调配套费 | | | | 1,213.32 |
| 合 计 | | | | 288,951.98 |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同类地段同类厂房的市场租赁价格。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业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15号小区;
2、面积:35,084.63平方米;
3、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止;
4、租金:第一年每月租金人民币288,951.98元,第一年租金合计人民币3,467,423.76元。自第二年起,将根据广东省统计年鉴的“居民消费价格分类指数”中居住项目里的租房指数的增减比率,调整翌年的租金;
5、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德赛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830,014.73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惠州电池向德赛集团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租赁价格参照同类地段同类厂房的市场租赁价格,由双方通过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符合股东、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时,四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4—03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下午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非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非关联交易议案: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没有董事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2、《公司战略规划(2014-2020)》;
公司愿景为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及移动动力控制产业服务商,公司经营理念为经营革新、技术超越、专业制造、服务领先。2014年至2020年,公司将立足现有移动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组装产业,通过控股或参股拓展现有产业,进行产业延伸,并布局与现有产业相关联的新产业,包括大型移动电源的整体研发制造、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与动力电机驱动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自动化设备的设计与制造、锂电池材料等。
3、《关于修改<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4、《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原董事丁春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已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何文彬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现董事会选举增补何文彬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因公司原独立董事林三琳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已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韦岗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现董事会选举增补韦岗先生分别担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选举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刘其先生、何文彬先生、韦岗先生、毕向东先生、乔彦军先生组成,刘其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韦岗先生、何文彬先生、钟晨先生、毕向东先生、乔彦军先生组成,提名委员会选举韦岗先生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乔彦军先生、李兵兵先生、韦岗先生、毕向东先生、游虹女士组成,乔彦军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毕向东先生、韦岗先生、乔彦军先生、李兵兵先生、白小平先生组成,毕向东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回避,由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惠州电池向德赛集团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详情请见今日编号为2014—040的《关于惠州电池向德赛集团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