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负责人宫少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后)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上年度末(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前) |
| 总资产 | 131,497,049,092.08 | 83,859,824,468.91 | 56.81 | 83,157,180,012.2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0,308,760,622.97 | 27,159,315,990.23 | 48.42 | 27,159,315,990.23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后)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前)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32,891,129.17 | (12,357,912,432.74) | - | (12,358,563,132.74)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后)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6,572,256,066.71 | 4,436,105,412.34 | 48.15 | 4,436,098,076.7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33,466,554.76 | 1,582,657,146.64 | 60.08 | 1,582,651,700.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28,506,123.39 | 1,582,070,547.44 | 59.82 | 1,582,065,101.4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55 | 6.04 | 增加1.51个百分点 | 6.0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99 | 0.3395 | 44.29 | 0.339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99 | 0.3395 | 44.29 | 0.3395 |
注: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情况及影响详见与本报告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户) | 115,607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1,435,110,665 | 24.71 | 815,308,642 | 无 | - | 国有法人 |
| 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1,341,378,000 | 23.09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 - | 630,405,226 | 10.85 | 124,453,374 | 无 | | 国有法人 |
|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 | 290,400,968 | 5.00 | 65,273,684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 214,297,546 | 3.69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 - | 177,244,952 | 3.05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11,949,288 | 99,084,491 | 1.71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新华基金-民生银行-新华基金民生定增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 - | 77,000,000 | 1.33 | 77,000,000 | 无 | - | 其他 |
| 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 | 68,596,365 | 1.18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63,365,756 | 1.09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341,37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1,378,000 |
|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619,802,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619,802,023 |
|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 505,951,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505,951,852 |
|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225,127,2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127,284 |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14,297,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297,546 |
|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 177,244,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244,952 |
| 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99,084,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99,084,491 |
| 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68,596,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68,596,365 |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3,365,756 | 人民币普通股 | 63,365,756 |
|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 54,92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923,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控制的子公司。 |
注:河北港口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4.9999%,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后为5.00%。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增减
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39,506,553,240.39 | 25,283,005,654.38 | 56.26 | 自有及客户货币资金增加 |
| 结算备付金 | 6,646,271,069.70 | 5,047,161,047.55 | 31.68 | 自有及客户结算备付金增加 |
| 融出资金 | 34,853,194,746.42 | 20,087,284,540.73 | 73.51 | 融资业务规模增加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550,847,429.75 | 15,480,013,493.75 | 77.98 | 交易性债券及股票投资规模增加 |
| 衍生金融资产 | 15,667,703.89 | 86,915,657.34 | (81.97) | 衍生金融资产减少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057,291,116.50 | 2,866,430,302.90 | 41.55 | 买入返售业务规模增加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807,398,851.68 | 6,417,664,610.65 | 52.82 |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规模增加 |
| 短期借款 | 1,901,904,000.00 | 1,419,145,150.00 | 34.02 | 香港子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5,400,000,000.00 | 7,800,000,000.00 | (30.77) | 应付短期融资券减少 |
| 拆入资金 | - | 1,000,000,000.00 | (100.00) | 归还拆入资金 |
| 衍生金融负债 | 757,892,965.02 | 131,817,709.45 | 474.96 | 权益互换业务变动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4,682,565,787.94 | 4,358,447,835.62 | 466.32 | 卖出回购业务增加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38,952,046,163.10 | 26,718,484,788.91 | 45.79 | 客户保证金增加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750,000.00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增加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11,136,519.65 | 2,111,137,469.82 | 37.89 |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
| 应付款项 | 3,768,668,312.90 | 1,268,493,931.98 | 197.10 | 应付客户保证金及
行家往来款增加 |
| 应付利息 | 336,758,159.76 | 487,823,724.29 | (30.97) | 应付债券及短期融资券利息减少 |
| 长期借款 | 265,956,890.12 | 157,295,208.07 | 69.08 | 招商证券大厦建设借款增加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1,298,914.07 | 31,297,897.47 | 766.83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 其他负债 | 1,113,684,300.35 | 275,299,488.55 | 304.54 | 应付股利增加 |
| 资本公积 | 19,702,407,567.76 | 9,360,037,518.80 | 110.49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
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804,053,782.92 | 225,849,943.87 | 256.01 | 证券承销业务规模增加 |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282,860,589.52 | 137,217,224.30 | 106.14 |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增加 |
| 利息净收入 | 1,277,381,524.30 | 503,069,735.97 | 153.92 |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增加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22,006,089.51 | (13,617,163.38) | -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汇兑收益 | (5,031,937.95) | 19,235,622.97 | (126.16) | 汇率变化 |
| 其它业务收入 | 16,606,965.67 | 7,395,261.24 | 124.56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增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43,467,453.34 | 261,146,762.82 | 31.52 | 应纳税收入增加 |
| 业务及管理费 | 3,050,754,567.67 | 2,223,013,763.25 | 37.24 | 收入增长带动相关变动成本增长及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导致的运营类成本的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2,341,463.79 | (800.00) | - | 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
| 营业外收入 | 6,813,403.54 | 4,053,309.97 | 68.09 | 政府补助增加 |
| 营业外支出 | 195,747.99 | 3,270,909.37 | (94.02) | 公益性捐赠支出减少 |
| 所得税费用 | 643,499,472.75 | 369,847,379.10 | 73.99 | 应计税所得额增加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2,886,677.99 | (83,816,097.59)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7,432,891,129.17 | (12,357,912,432.74) | - | 代理买卖、回购业务现金净流入增加,证券投资业务现金净流出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13,598,172.79) | (8,984,160.5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8,465,997,475.21 | 17,233,129,300.45 | (50.87) | 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11.02亿元,短期融资券同比现金净流出97亿元,上年同期公司发行公司债券100亿元 |
3.2 公司及主要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是公司2014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份限售的承诺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不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为: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
限售 |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自公司2014年5月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在60个月内不得转让。 | 60个月 | 是 | 是 |
股份
限售 |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自公司2014年5月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在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36个月 | 是 | 是 |
股份
限售 |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自公司2014年5月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12个月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已向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企业现有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 在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已向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法人不再在中国境内新设或通过收购控制其它证券公司;针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非证券公司所从事的与证券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在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依法进行充分的披露;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利用在本公司中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本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 | 在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3.3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3.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6.5% | - | -13,975,162.50 | 13,975,162.50 | - |
|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5.0% | - | -44,050,000.00 | 44,050,000.00 | - |
| 长沙市厚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比例27.06% | - | -4,717,575.00 | - | - |
|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 - | - | -1,400,000.00 | - | - |
| 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0.83%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 HADA 项目 | - | - | -183,263,136.93 | - | - |
| 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25.93% | - | -306,912,124.43 | - | - |
| 招商阡陌中国农业发展基金 | 持股比例43.48% | - | -53,047,932.96 | - | - |
| 合计 | - | - | -657,365,931.82 | 108,025,162.50 | -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1、对长沙市厚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ADA项目、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阡陌中国农业发展基金的投资转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2、期货会员资格投资转入无形资产。
3.3.2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体名称 | 纳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201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 负债总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招商证券质押宝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依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需纳入合并范围 | - | 702,644,456.70 | 702,644,456.70 | - |
| 合计 | - | - | 702,644,456.70 | 702,644,456.70 | - |
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1、招商证券质押宝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3年8月成立,纳入合并范围。
2、招商证券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3月成立,纳入合并范围。
3.4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邮件、电话、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47余人次;接待投资者、分析师来访共15批58人次。公司就定向增发、金融改革对证券行业的影响、创新业务情况、沪港通业务筹备情况等投资者关心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公司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与投资者保持持续通畅的沟通,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有效避免了选择性披露。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4-06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少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竞拍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东方大厦部分房产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竞拍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东方大厦部分房产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参与竞拍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3层、901A-D办公楼。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4-07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修订后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本公司在建项目招商证券大厦竣工完成后,原来执行的折旧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新增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实际可使用状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及投资性房地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变更后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合并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明确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并对控制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进行了重新评估,同时修订了相应的会计政策。按照新准则要求,本公司将本公司管理的、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新准则有关“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范围。
2、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该准则的采用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企业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进行列报等。该准则的采用对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只影响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
4、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了有关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对现有的职工薪酬会计政策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做了适当的修改。该准则的修订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允价值计量建立了统一的框架,对与公允价值相关的披露做出了要求。本公司已按照该项准则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该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6、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生效后,本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8、金融工具列报
本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比较期数据进行梳理。该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调整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 类别 | 原预计可使用年限 | 变更后预计可使用年限 |
| 房屋、建筑物 | 30年 | 30-50年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 类别 | 原预计可使用年限 | 变更后预计可使用年限 |
| 房屋、建筑物 | 30年 | 30-50年 |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的变化对本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计提未构成影响。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审核意见如下:1、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使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2、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XYZH/2014A9010-1)。根据其工作程序,信永中和未发现由公司编制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文件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期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
四、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详见与本报告同期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照表
附件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数据对照表
附件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照表
| 序号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另外,本公司收购其他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时,作为收购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于被收购证券营业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商誉。 |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另外,本公司收购其他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时,作为收购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于被收购证券营业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商誉。 |
| 2 | 在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 在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
| 3 |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作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公司持有的该类资产主要是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 | C、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D、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
| 3 |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采用继续涉入方式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应当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一项金融负债。 | (7)金融工具的抵消
当依法有权抵消债权债务且该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进行结算,或同时结清资产和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抵消后的净额在财务报表中列示。 |
| 4 | ⑤其他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等。
(5)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比照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处理。 | ⑤其他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等。
(5)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比照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处理。 |
| 5 | 对于卖出回购证券业务,本公司在卖出证券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商定利率计算确定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利息支出确认为当期成本。
对于买断式融资业务,建立备查簿登记约定到期应购回的证券净价、利息及数量。 | (2)卖出回购业务
对于卖出回购业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商定利率计算确定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利息支出确认为当期成本。 |
| 6 |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按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方法进行处理;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
| 7 | ■
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 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预计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率分别为:
■ |
| 8 |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若能使资产的未来利益增加,则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固定资产修理和保养费用一般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 ■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若能使资产的未来利益增加,则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固定资产修理和保养费用一般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 9 | (2)减值损失的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 1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 10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
| 11 | 22.合并商誉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方法是: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
| 12 | 本公司各长期待摊费用预计受益期为3至5年。本公司在年末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摊余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租赁期和预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两者中较低者进行摊销。 |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期内摊销。本公司在年末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摊余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租赁期和预计使用年限两者中较低者进行摊销。 |
| 13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境内机构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计划和住房公积金计划,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境外机构符合资格的职工参加当地的福利供款计划。本公司按照当地政府机构的规定为职工作出供款。 | 24.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
| 14 | (4)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份额计算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5)金融工具的收入确认原则见金融资产相关政策。 | (4)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份额计算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5)金融工具的收入确认原则见“10.金融工具”。 |
| 15 |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方法见“10.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 |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方法见“10.金融工具”。 |
附件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数据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2013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说明 |
| 货币资金 | 25,276,946,146.83 | 6,059,507.55 | 25,283,005,654.38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932,072,724.43 | 547,940,769.32 | 15,480,013,493.75 | 原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547,940,769.32元调整至本项目下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96,520,302.90 | 769,910,000.00 | 2,866,430,302.90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应收利息 | 230,980,984.10 | 5,516,362.80 | 236,497,346.90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388,480,861.80 | 29,183,748.85 | 6,417,664,610.65 | 原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108,025,162.50元调整至本项目;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78,841,413.65元 |
| 长期股权投资 | 5,510,827,356.65 | (657,365,931.82) | 4,853,461,424.83 | 原列报于本项目的547,940,769.32元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下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8,025,162.50元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1,400,000.00元调整“无形资产”项目 |
| 无形资产 | 24,059,948.69 | 1,400,000.00 | 25,459,948.69 | 原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1,400,000.00元调整至本项目 |
| 应付款项 | 565,879,475.28 | 702,614,456.70 | 1,268,493,931.98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其他负债 | 275,269,488.55 | 30,000.00 | 275,299,488.55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资本公积 | 9,362,458,932.45 | (2,421,413.65) | 9,360,037,518.80 | 因合并范围变化,2,421,413.65元调整至“未分配利润”项目 |
| 未分配利润 | 7,426,490,567.97 | 2,421,413.65 | 7,428,911,981.62 | 因合并范围变化,原列报于“资本公积”项目的2,421,413.65元调整至“未分配利润”项目 |
二、合并利润表
| (2013年1-9月) |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说明 |
| 利息净收入 | 503,062,400.37 | 7,335.60 | 503,069,735.97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投资收益 | 1,381,493,284.77 | (4,969,294.96) | 1,376,523,989.81 | 原列报于本项目的4,969,294.96元调整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8,586,458.34) | 4,969,294.96 | (13,617,163.38) | 原列报于“投资收益”项目的4,969,294.96元调整至本项目 |
| 业务及管理费 | 2,223,011,873.65 | 1,889.60 | 2,223,013,763.25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净利润 | 1,582,257,153.46 | 5,446.00 | 1,582,262,599.46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或股东)的净利润 | 1,582,651,700.64 | 5,446.00 | 1,582,657,146.64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其他综合收益 | (83,810,651.59) | (5,446.00) | (83,816,097.59) | 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 (2013年) |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说明 |
| 利息净收入 | 835,963,886.73 | 2,595,794.90 | 838,559,681.63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投资收益 | 1,643,334,482.89 | (6,862,627.76) | 1,636,471,855.13 | 原列报于本项目的6,862,627.76元调整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4,499,772.81) | 6,862,627.76 | (97,637,145.05) | 原列报于“投资收益”项目的6,862,627.76元调整至本项目 |
| 业务及管理费 | 3,070,713,217.98 | 174,381.25 | 3,070,887,599.23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净利润 | 2,235,033,369.95 | 2,421,413.65 | 2,237,454,783.60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或股东)的净利润 | 2,229,668,946.82 | 2,421,413.65 | 2,232,090,360.47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4,116,518.55) | (2,421,413.65) | (176,537,932.20) | 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2013年1-9月) |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说明 |
| 处置交易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1,227,872,156.52 | 8,430,700.00 | 11,236,302,856.52 | 原列报于“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的650,700.00元调整至本项目;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7,780,000.00元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1,900,774.65 | 70,020,000.00 | 2,141,920,774.65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13,007,183,093.36 | 77,800,000.00 | 13,084,983,093.36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4,711,406.07 | (650,700.00) | 174,060,706.07 | 原列报于本项目的650,700.00元调整至“处置交易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 |
| (2013年) |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说明 |
| 处置交易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8,619,270,414.74 | 81,647,889.66 | 8,700,918,304.40 | 原列报于“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的5,227,889.66元调整至本项目;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76,420,000.00元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6,188,636,861.57 | 5,948,254.40 | 6,194,585,115.97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7,568,278.63 | 693,745,634.40 | 1,801,313,913.03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11,644,509,467.66 | 769,910,000.00 | 12,414,419,467.66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9,205,952.68 | 144,381.25 | 1,679,350,333.93 | 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9,288,595.73 | (5,227,889.66) | 174,060,706.07 | 原列报于本项目的5,227,889.66元调整至“处置交易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影响。